国企改A:关于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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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
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
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
分级,且要求过渡期后,“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本意见规
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为落实上述规定要求,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
人”)对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已报监管部门备案。本次法律文
件的修改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
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场内简称:国企改 A,
基金代码:150209)与富国国企改革 B 份额(场内简称:国企改 B,
基金代码:150210)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
体操作做了安排,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改自 2020年 11月 19日起生效。
2、本基金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 B 份额的终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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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时间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提前至少 20个交易日另行公告。
3、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公布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于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公告。
风险提示:
1、本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后,各类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列示如下表:
公告前 1 公告后、折算前 折算后
持有份额
类别
折溢
价
净值
杠杆
持有份额
类别
折溢价 净值杠杆 持有份额
类别
折溢价 净值
杠杆
A级份额 DA 无 不变 2 DA可能收窄 不变 2 基础份额 无 无
B级份额 DB LB 不变 2 DB可能收窄 LB正常变化 基础份额 无 无
基础份额 无 无 不变 2 不变 2 不变 2 基础份额 无 无
备注 1:“公告前”指的是本次公告之前。
备注 2:“不变”指的是与本次公告之前相比没有变化。
备注 3:DA=A级份额价格/A级份额参考净值-1;DB=B级份额价格/B级份额参考净值-1;
LB=基础份额净值/(B级份额参考净值×B级份额数/(A级份额数+B级份额数));
LB随基础份额净值的变化而变化,而基础份额净值根据标的指数的涨跌而涨跌。
(1)由于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 B 份额可能存在
折溢价交易情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
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
式及示例详见风险提示第 4 条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特提请参
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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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
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由于富国国
企改革份额为跟踪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
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
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
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的持
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国企改革份
额,由于富国国企改革份额为跟踪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的基础份额,
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
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
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折算为富国国企
改革份额前,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的持有人有
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持有
人买入等量的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或者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持有人
买入等量的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合并为富国国企改革份额,按照
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
申请赎回。
3、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和富国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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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 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
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
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国企改革份
额。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折算后场内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小数
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
而造成损失。
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和
富国国企改革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 元、
1.010 元、0.790 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国企改革
份额、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各 100,000份,其
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
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元)
基金份额
(份)
基金份额净值
(元)
基金份额
场内富国国
企改革份额
0.900 100,000 (无变化) 0.900
100,000 份场内富国
国企改革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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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国企改
革 A份额
1.010 100,000
1.122222222
(全部折算为富国国企
改革份额)
0.900
112,222份场内富国
国企改革份额
富国国企改
革 B份额
0.790 100,000
0.877777778
(全部折算为富国国企
改革份额)
0.900
87,777 份场内富国
国企改革份额
5、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折算为富国国企
改革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
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
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
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
国企改革 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国企改革份
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的赎回费率为持续持有期 7 日以内 1.5%,持
续持有期 7日及以上 0.5%。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
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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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手续费。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
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
订对照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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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十 二
部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会
二、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富
国国企改革份额、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富
国国企改革 B份额各自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
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9)终止基金份额的上市,但因本基金不再
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的除外;
……
二、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富
国国企改革份额、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富
国国企改革 B份额各自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
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9)终止基金份额的上市,但根据《关于规
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规定取消分级运作机制而需要终止上
市或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
新增加 无 第二十二部分
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与富国
国企改革 B份额的终止运作
一、本基金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
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
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与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
的运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为
此,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
金份额终止上市,并办理富国国企改革 A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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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和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的份额折算。具体
终止运作的时间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合同根据前述
法律法规做相应修改并公告。
二、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与富国国企改革 B
份额的份额折算
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富
国国企改革 B份额将全部折算成场内富国国
企改革份额。
1、份额折算基准日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与富
国国企改革 B 份额终止上市日的前一交易
日,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2、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国企改革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国企改革份
额。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或富国国企改革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
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
关规定处理。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或富国国企改革 B份
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国企
改革 A份额(或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国企
改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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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或富国国企改革 B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
国企改革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
前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或富国国企改革 B
份额)的份额数×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或
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的折算比例
3、份额折算后的基金运作
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与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
全部折算为场内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后,本基
金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开始申购、
赎回的时间及具体操作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为准。
4、份额折算的公告
富国国企改革 A份额与富国国企改革 B份额
的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
介公告。
三、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
作,基金管理人可暂停相关份额的交易和申
购或赎回等相关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