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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B(150182)

军工B:关于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关于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
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
分级,且要求过渡期后,“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本意见规
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为落实上述规定要求,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
人”)对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已报监管部门备案。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
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
制,并据此就富国军工 A份额(场内简称:军工 A,基金代码:150181)
与富国军工 B份额(场内简称:军工 B,基金代码:150182)的终止
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具体修改
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改自 2020年 11月 19日起生效。 
2、本基金富国军工 A份额和富国军工 B份额的终止运作的时间
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提前至少 20个交易日另行公告。 
 2 
 
3、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公布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于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公告。 
 
风险提示: 
1、本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后,各类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列示如下表: 
公告前 1 公告后、折算前 折算后 
持有份额
类别 
折溢
价 
净值
杠杆 
持有份额
类别 
折溢价 净值杠杆 持有份额
类别 
折溢价 净值
杠杆 
A级份额 DA 无 不变 2 DA可能收窄 不变 2 基础份额 无 无 
B级份额 DB LB 不变 2 DB可能收窄 LB正常变化 基础份额 无 无 
基础份额 无 无 不变 2 不变 2 不变 2 基础份额 无 无 
备注 1:“公告前”指的是本次公告之前。 
备注 2:“不变”指的是与本次公告之前相比没有变化。 
备注 3:DA=A级份额价格/A级份额参考净值-1;DB=B级份额价格/B级份额参考净值-1;
LB=基础份额净值/(B级份额参考净值×B级份额数/(A级份额数+B级份额数)); 
LB随基础份额净值的变化而变化,而基础份额净值根据标的指数的涨跌而涨跌。 
(1)由于富国军工 A份额和富国军工 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
易情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
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
详见风险提示第 4条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特提请参与二级市
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富国军工 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
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军工 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
 3 
 
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军工份额,由于富国军工份额为跟踪
中证军工价格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
化,原富国军工 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军工 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
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军工 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
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军工份额,由于富国
军工份额为跟踪中证军工价格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
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
但原富国军工 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军工 A份额和富国军工 B份额折算为富国军工份额前,
富国军工 A份额和富国军工 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军工 A份额持有人买
入等量的富国军工 B份额,或者富国军工 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
国军工 A份额),合并为富国军工份额,按照富国军工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富国军工 A份额和富国军工 B份
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
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
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富国军工 A份额、富国军工 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4 
 
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军工份额。富国军工 A
份额和富国军工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军工
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
而造成损失。 
富国军工 A份额和富国军工 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军工份额、富国军工 A份额和富国军工
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
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军工份额、富国军工 A份额、
富国军工 B份额各 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 
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元) 
基金份额
(份) 
基金份额净值
(元) 
基金份额 
场内富国军
工份额 
0.900 100,000 (无变化) 0.900 
100,000 份场内富国
军工份额 
富国军工 A
份额 
1.010 100,000 
1.122222222 
(全部折算为富国军工
份额) 
0.900 
112,222 份场内富国
军工份额 
富国军工 B
份额 
0.790 100,000 
0.877777778 
(全部折算为富国军工
份额) 
0.900 
87,777 份场内富国
军工份额 
5、富国军工 A份额和富国军工 B份额折算为富国军工份额后,
 5 
 
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
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
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
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
军工 A份额和富国军工 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军工份额后,基金份
额持有期自富国军工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富国军工份额的赎回费率为持续持有期 7 日以内 1.5%,持续持
有期 7日及以上 0.5%。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
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费。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
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6 
 
特此公告。 
 
附件: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18日 



7 附件: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 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十二、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二)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 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富国军 工份额、富国军工 A 份额、富国 军工 B份额各自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 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 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9)终止基金份额的上市,但 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 外; …… (二)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 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富国军 工份额、富国军工 A 份额、富国 军工 B份额各自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 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 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9)终止基金份额的上市, 但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 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规定取消分级运作机制而需要 终止上市或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 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 上市的除外; …… 8 新 增 加 无 二十二、富国军工 A 份额与 富国军工 B份额的终止运作 (一)本基金应根据《关于 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富 国军工 A份额与富国军工 B份额 的运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为此,基金管理人将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终 止上市,并办理富国军工 A 份额 和富国军工 B 份额的份额折算。 具体终止运作的时间安排见基金 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基金管 理人应将基金合同根据前述法律 法规做相应修改并公告。 (二)富国军工 A 份额与富 国军工 B份额的份额折算 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军工 A 份额、富国军工 B 份额将全部折 算成场内富国军工份额。 1、份额折算基准日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富国军工 9 A 份额与富国军工 B 份额终止上 市日的前一交易日,具体日期见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2、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 富国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富国军工 A 份额、富国军 工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军工份 额。富国军工 A 份额(或富国军 工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折算后场内富国军工份额取整 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小数部 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 关规定处理。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富国军工 A 份额(或富国军 工 B 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 算基准日富国军工 A 份额(或富 国军工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军工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10 富国军工 A 份额(或富国军 工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折算后场内富国军工份额=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富国 军工 A份额(或富国军工 B份额) 的份额数×富国军工 A 份额(或 富国军工 B份额)的折算比例 3、份额折算后的基金运作 富国军工 A 份额与富国军工 B 份额全部折算为场内富国军工 份额后,本基金接受场外与场内 申购和赎回,开始申购、赎回的 时间及具体操作以基金管理人的 公告为准。 4、份额折算的公告 富国军工 A 份额与富国军工 B份额的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 理人应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 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折算期间本 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 11 暂停相关份额的交易和申购或赎 回等相关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 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