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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A(150261)

医疗A:关于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关于华宝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
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
分级,且要求过渡期后,“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本意见规
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为落实上述规定要求,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华宝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已报监管部门备案。
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根据
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华宝医疗 A份额(场内简称:医疗
A,基金代码:150261)与华宝医疗 B 份额(场内简称:医疗 B,基
金代码:150262)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
操作做了安排,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改自 2020年 11月 19日起生效。 
2、本基金华宝医疗 A份额和华宝医疗 B份额的终止运作的时间
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提前至少 20个交易日另行公告。 
 2 
 
3、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公布修改后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风险提示: 
1、本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后,各类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列示如下表: 
公告前 1 公告后、折算前 折算后 
持有份
额类别 
折溢
价 
净值
杠杆 
持有份
额类别 
折溢价 净值杠
杆 
持有份
额类别 
折溢
价 
净值
杠杆 
A份额 DA 无 不变 2 DA 可能
收窄 
不变 2 基础份
额 
无 无 
B份额 DB LB 不变 2 DB 可能
收窄 
LB 正常
变化 
基础份
额 
无 无 
基础份
额 
无 无 不变 2 不变 2 不变 2 基础份
额 
无 无 
备注 1:“公告前”指的是本次公告之前。 
备注 2:“不变”指的是与本次公告之前相比没有变化。 
备注 3:DA=A份额价格/A份额参考净值-1;DB=B份额价格/B份额参考净值-1;LB=基础
份额净值/(B份额参考净值×B份额数/(A份额数+B份额数)); 
LB随基础份额净值的变化而变化,而基础份额净值根据标的指数的涨跌而涨跌。 
(1)由于华宝医疗 A份额和华宝医疗 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
易情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
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
详见风险提示第 4 条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特提请参与二级市
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华宝医疗 A 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低的特征,但
 3 
 
在份额折算后,华宝医疗 A 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华宝医疗份额,由于华宝医疗份额为跟踪中证医
疗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华宝
医疗 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华宝医疗 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
益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华宝医疗 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
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华宝医疗份额,由于华宝医疗份
额为跟踪中证医疗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
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华宝
医疗 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华宝医疗 A份额和华宝医疗 B 份额折算为华宝医疗份额前,
华宝医疗 A份额和华宝医疗 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华宝医疗 A 份额持有人买
入等量的华宝医疗 B份额,或者华宝医疗 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华
宝医疗 A 份额),合并为华宝医疗份额,按照华宝医疗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华宝医疗 A份额和华宝医疗 B份
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
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
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华宝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4 
 
基准,华宝医疗 A份额、华宝医疗 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华宝医疗份额。华宝医疗 A
份额和华宝医疗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华宝医疗
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
而造成损失。 
华宝医疗 A份额和华宝医疗 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华宝医疗份额、华宝医疗 A份额和华宝医疗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1.2749 元、1.0221 元、
1.5277 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华宝医疗份额、华宝医
疗 A份额、华宝医疗 B份额各 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
下表所示: 
 
折算前 
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 
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元) 
基金份额
(份) 
基金份额净
值(元) 
基金份额 
场内华宝
医疗份额 
1.2749 100,000 (无变化) 1.2749 
100,000 份场内
华宝医疗份额 
华宝医疗
A份额 
1.0221 100,000 
0.801709938(全
部折算为华宝医
疗份额) 
1.2749 
80,170 份场内
华宝医疗份额 
华宝医疗
B份额 
1.5277 100,000 
1.198290062(全
部折算为华宝医
疗份额) 
1.2749 
119,829 份场内
华宝医疗份额 
 5 
 
5、华宝医疗 A份额和华宝医疗 B份额折算为华宝医疗份额后,
华宝医疗份额不能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
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
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
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转托管至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
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华宝
医疗 A份额和华宝医疗 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华宝医疗份额后,基金份
额持有期自华宝医疗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
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小于 7日 1.5% 
大于等于 7日,小于 1年 0.5% 
大于等于 1年,小于 2年 0.3% 
大于等于 2年 0 
(注:此处一年按 365日计算)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华宝医疗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
 6 
 
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 7日内 1.50%,7日及以上 0.50%。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
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
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
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华宝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18日 



7 附件:华宝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 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四 部分


基 金份额的 分级与净 值计算规 则 五、华宝医疗 A份额和华宝医疗 B 份额的终止运作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华宝医疗 A份额和华宝医疗 B份额可申 请终止运作。 删除 第 十 二部分 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0)终止华宝医疗 A份额与华宝 医疗 B份额的运作; (11)终止华宝医疗 A份额与华宝 医疗 B份额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 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的除外; ……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0)终止华宝医疗 A份额与华宝医疗 B份 额的运作,但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 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取消分级运作 机制的除外; (11)终止华宝医疗 A份额与华宝医疗 B份 额上市,但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 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取消分级运作机 制而需要终止上市或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 新 增 加 无 第二十二部分


华宝医疗 A 份额与华宝医 疗 B份额的终止运作 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华宝 8 医疗 A份额和华宝医疗 B份额可申请终止运作。 二、本基金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 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华宝 医疗 A份额与华宝医疗 B份额的运作,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为此,基金管理人将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并办理华 宝医疗 A份额和华宝医疗 B份额的份额折算。具 体终止运作的时间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合同根据前述法律 法规做相应修改并公告。 三、华宝医疗 A份额与华宝医疗 B份额的份 额折算 份额折算基准日,华宝医疗 A份额、华宝医 疗 B份额将全部折算成场内华宝医疗份额。 1、份额折算基准日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华宝医疗 A 份额与华宝 医疗 B份额终止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具体日期 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2、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华宝医疗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华宝医疗 A份额、华宝医 疗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 场内华宝医疗份额。华宝医疗 A份额(或华宝医 疗 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华 宝医疗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 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华宝医疗 A份额(或华宝医疗 B份额)的折 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华宝医疗 A份额(或华 9 宝医疗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 基准日华宝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华宝医疗 A份额(或华宝医疗 B份额)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华宝医疗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华宝医疗 A 份额 (或华宝医疗 B份额)的份额数×华宝医疗 A份 额(或华宝医疗 B份额)的折算比例 3、份额折算后的基金运作 华宝医疗 A份额与华宝医疗 B份额全部折算 为场内华宝医疗份额后,本基金接受场外与场内 申购和赎回,开始申购、赎回的时间及具体操作 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4、份额折算的公告 华宝医疗 A份额与华宝医疗 B份额的份额折 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 作,基金管理人可暂停相关份额的交易和申购或 赎回等相关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