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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分级(167301)

保险分级:关于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
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为
落实上述规定要求,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
理人”)对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并已报监管部门备案。 
本次法律文件的修订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
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场
内简称:保险 A,基金代码:150329)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场
内简称:保险 B,基金代码:150330)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
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订自 2020年 11月 19日起生效。 
2、本基金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
 2 
 
的终止运作的时间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提前至少 20 个交易日另行
公告。 
3、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等媒介公布修订
后的基金合同及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 
 
风险揭示: 
1、本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后,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列示如
下表: 
公告前 1 公告后、折算前 折算后 
持有份额
类别 
折溢价
率 
净值杠
杆 
持有份额
类别 
折溢价
率 
净值杠杆 
持有份额
类别 
折溢价
率 
净值杠
杆 
A类份额 DA 无 不变 2 DA 可能
收窄 
不变 2 基础份额 无 无 
B类份额 DB LB 不变 2 DB 可能
收窄 
LB 正常变
化 
基础份额 无 无 
基础份额 无 无 不变 2 不变 2 不变 2 基础份额 无 无 
备注 1:“公告前”指的是本次公告之前; 
备注 2:“不变”指的是与本次公告之前相比没有变化; 
备注 3:DA=A类份额价格/A类份额参考净值-1;DB=B类份额价格/B类份额参考净值-1;
LB=基础份额净值/(B类份额参考净值*B类份额数/(A类份额数+B类份额数)); 
LB随基础份额净值的变化而变化,而基础份额净值根据标的指数的涨跌而涨跌。 
2、折算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
风险收益特征发生变化的风险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
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
 3 
 
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由于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为跟踪中证方正富邦保险主题指数的基础份
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
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
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方正富邦
中证保险份额,由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为跟踪中证方正富邦保险
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
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的流动
性风险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折算为方正
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前,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
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或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合并为方正富
邦中证保险份额,按照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
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4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和方正富邦
中证保险 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通过上述方式退出,场内份额数量可能
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流动性风险。 
4、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
中证保险 B份额的持有人因溢价消失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方正富邦中
证保险 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方正
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
情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
资者在折算前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
及示例详见风险揭示第 5 条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特提请参与
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
险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founderff.com)等方式进行查询。 
5、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按照
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方正富
邦中证保险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
 5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取整计
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
着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 1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
0.962 元、1.010 元、0.914 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方
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各 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 
折算前(折算基准日) 
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 
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元) 
基金份额
(份) 
基金份额净值
(元) 
基金份额 
(份) 
场内方正富
邦中证保险
份额 
0.962 100,000 (无变化) 0.962 
100,000 份场内方正
富邦中证保险份额 
方正富邦中
证保险 A 份
额 
1.010 100,000 
1.049896049 
(全部折算为场内方正
富邦中证保险份额) 
0.962 
104,989份场内方正
富邦中证保险份额 
方正富邦中
证保险 B 份
额 
0.914 100,000 
0.950103950 
(全部折算为场内方正
富邦中证保险份额) 
0.962 
95,010 份场内方正
富邦中证保险份额 
6、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折算为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不能在二级市场进
 6 
 
行交易,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
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
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
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7、份额折算后,在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
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上市交易之前,
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8、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方正
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方正富
邦中证保险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确认
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
期限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
额时持有期限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1年 0.50% 
 7 
 
1年≤N<2年 0.25% 
N≥2年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
开始计算。1年为 365日,2年为 730日,依此类推)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率具体如下,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7日 0.5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
开始计算。1年为 365日,2年为 730日,依此类推)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从场外赎回时,
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
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0990进行咨询。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
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
 8 
 
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
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
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
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前后对照表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18日
 9 
 
附件:《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0)终止基金份额的上市,但因本基金不
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
市的除外; 
……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0)终止基金份额的上市,但根据《关于
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规定取消分级运作机制而需要终止
上市或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 
新增加 无 第二十二部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与方
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的终止运作 
一、本基金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
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与方正富邦中证保
险 B份额的运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为此,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并办理方正富邦
中证保险 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
的份额折算。具体终止运作的时间安排见基
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
基金合同根据前述法律法规做相应修改并公
告。 
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与方正富邦中
 10 
 
证保险 B份额的份额折算 
份额折算基准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将全部折算成场内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 
1、份额折算基准日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
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终止上市日的前
一交易日,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的公告。 
2、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方正富邦中证保
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方正富邦中
证保险 A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按
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方正
富邦中证保险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
额(或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余额计入
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或方正富邦中证
保险 B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或方正富邦中证
保险 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
基准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或方正富邦中证
保险 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
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基金份额持有
 11 
 
人持有的折算前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
(或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份额)的份额数×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或方正富邦中证
保险 B份额)的折算比例 
3、份额折算后的基金运作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与方正富邦中证保
险 B份额全部折算为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份额后,本基金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
开始申购、赎回的时间及具体操作以基金管
理人的公告为准。 
4、份额折算的公告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与方正富邦中证保
险 B份额的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
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
作,基金管理人可暂停相关份额的交易和申
购或赎回等相关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