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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策略(240005)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临时更新查看PDF公告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临时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4年 3月 2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41号文批准募集,基金合同于 2004年 5月 1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 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 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11月 13日发布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进行更新,前述修订内容自 2020年 11月 13日起 生效;其他相关内容截止日为 2020年 4月 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年 3月 31日,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6 六、基金的募集 ................................................................. 39 七、基金合同生效 ............................................................... 4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1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 48 十、 基金的投资 ................................................................ 52 十一、基金的业绩 ............................................................... 61 十二、基金的财产 ............................................................... 62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64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 70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2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5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76 十八、风险揭示 ................................................................. 81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85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7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01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1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12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等有关法规及《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 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招募说明书:指《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是基金 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


基金合同:指《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设立的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 9月 1 日起执行)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起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 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 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或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 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 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合法取得本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 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合法授权代表按照基金合同之规定参加的会 议;


独立董事:指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其他董事无关联关系的董 事;


个人投资者:指年满 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 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于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并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 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境外机构;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 2004年 5月 11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 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开放日: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设立募集期内,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


赎回:指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基金 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本基金份额余额及其 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以及其他 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指每一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资产 净值的过程;


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 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其他 对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签署生效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 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 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总经理:HUANG Xiaoyi Helen (黄小薏)


成立日期:2003年 3月 7日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50499688 联系人:章希 注册资本:1.5亿元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1%的股份,外方股 东 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 L.P.持有 49%的股份。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信息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宝钢计财部资金处主办、主管、副处长,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 金融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工会工委主席。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 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加拿大 TD Securities公司金融 分析师,Acthop投资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 5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 营运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督察长变更公告》,自 2019年 10月 25日起由其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魏臻先生,董事。曾任麦肯锡(上海)咨询公司分析师,摩根斯坦利亚洲公司分析师,香 港人人媒体总监。现任华平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神州租车控股公司董事、九月教育集团董 事、中通快递董事。 周朗朗先生,董事,本科。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加拿大)分析师;花旗银行(香 港)投资银行部分析师;现任美国华平集团中国金融行业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华融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灿谷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 胡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美国俄亥俄州舒士克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飞利浦电子中 国集团法律顾问、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胡光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 人。 尉安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团 常务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 CEO 兼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现任 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 主席、执行委员会主席。 陈志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区董事长,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2、监事会信息


朱莉丽女士,监事,硕士。曾就职于美林投资银行部、德意志银行投资银行部;现任美国 华平集团执行董事。 黄洪永先生,监事,硕士。曾任宝钢集团规划部、管理创新部综合主管,宝钢工程党委组 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广东钢铁集团规划部副部长,广东宝钢置业副总经理,宝钢集团人事 效率总监、领导力发展总监,中国宝武领导力发展总监。现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 金融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贺桂先先生,监事,本科。曾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华宝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运副总监。 王波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上海证券报记者;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金业务总监 兼互金策划部总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向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武汉长江金融审计事务所任副所长、在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市场部任职。2002年加入华宝基金公司参与公司的筹建工作,先后担任公司清算登记 部总经理、营运副总监、营运总监,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慧勇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所长助理/研究执行委员会副主任/首席分析师的职务。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 蔡目荣,硕士。曾在金信研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工作。2008年 6 月加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高级分析师、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理和交易员等 职务,现任投资副总监、国内投资部总经理。2012年 8 月起任华宝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 6月至 2017年 3月任华宝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5年 11月任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1月起任华宝价值 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9月起任华宝绿色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9年 9月起任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闫旭女士,投资副总监、华宝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稳健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光磊先生,投资副总监、国内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宝医药生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华宝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成长策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胡戈游先生,助理投资总监、华宝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核心优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蔡目荣先生,投资副总监、国内投资部总经理、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华宝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华宝绿色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曾豪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 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 《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 构的合法利益;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 监会依法监管;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 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 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 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 位,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自有资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他资产分 离运作,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 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营销等相关部门, 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 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 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 基础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 员工,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 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 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地 修改或完善。 2、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 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 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3、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督 察长的任免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 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发 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 求的,督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制度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 序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负责调查、评价 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 缺失提出补充建议;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包括基金经理 离任审查在内的各项内部审计事务等。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 09 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年 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 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4.96%。2018年度,集团实现净利 润 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 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3% 和 14.04%;不良贷款率 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 17.19%,保持领先同业。 2018年,本集团先后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8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 “2018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融最具创新力银 行”、《银行家》“2018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2018年金龙奖—年度最佳普惠 金融服务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行家》、香港《亚洲货币》杂志 “2018年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协会 2018 年“陀螺”评价中排名全国性商业 银行第一。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 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托 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 11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 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00余人。自 2007年起,托管部连 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信贷经营部、 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 从事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 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 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 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 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 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 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 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 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 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 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 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9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 行已托管 92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 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 《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 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 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 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 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 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 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 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 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 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 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 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 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 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 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 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 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 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 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70号宝钢大厦 905室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 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邮编:100140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010-66106114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邮编:100005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7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邮编:100818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电话:955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邮编: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邮编:200120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王菁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编:518040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8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邮编:350003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号天安国际办公楼 邮编:100031 法定代表人:洪崎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9)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邮编:300012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10)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 713号 邮编:510080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公司网址:www.cgbchina.com.cn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9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华夏银行大厦 邮编: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1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号 邮编:210001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公司网址:www.jsbchina.cn (1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邮编:518001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1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邮编:200002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传真:021-61162165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 邮编:100010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晓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iticbank.com (16)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号奎科大厦 联系电话:95055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99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1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1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http://www.hcjijin.com/ (2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号楼 9层 邮编:518026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刘志斌 联系电话:4008-001-001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1 (2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奥体中心北侧)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星 联系电话: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958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2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邮编:518034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梁浩 联系电话:400-666-6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号 邮编:430015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24)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号 5号楼 215A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2 联系人:宋春 联系电话:18600056520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25)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0-11层 联系人:裘爱萍 联系电话:021-20219966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 https://8.gw.com.cn/ (2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电话:15910450297 传真: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7)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6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刘熠 联系电话:95353 传真:86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2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3 邮编:130118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400-600-0686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2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号楼 21-29层 邮编:200010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95503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3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95531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3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邮编:215021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4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传真:0512-62938527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3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和志鹏 联系电话:400-888-8993 传真: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95309 公司网址:www.dxzq.net.cn (3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盘古大观 A座 40F-43F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周静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3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3楼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5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马梦洁 联系电话:9557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3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邮编:100007 联系人:司琪 联系电话:400-818-8118 传真:010-841833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3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朱雅崴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3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6 (3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米硕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或 9557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4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楠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4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联系电话:400-700-9665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4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 层 联系电话:400-920-0022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licaike.com (4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 7楼 邮编:010010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联系电话:400-196-6188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7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4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陈飙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4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邮编:230081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传真:0551-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4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楼 邮编:200120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电话:400-820-9898 传真:021-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4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招商银行上海大厦 18-19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传真:021-20655196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4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88号 邮编:210019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胡子豪 联系电话:95597 传真:021-83387254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49)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5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5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号 邮编:150028 法定代表人:赵宏波 联系人:姜志伟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9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5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5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号 4层 401-15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http://kenterui.jd.com (54)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5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5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客户服务电话:4000-77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5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20层 邮编:100005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0 联系人:韩秀萍 联系电话:400-619-8888 传真:010-85127917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公司网址:www.mszq.com (5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2楼 联系电话:400-820-002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5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95511-8 传真:0755-8243536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6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韩笑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6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久事商务大厦 7楼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1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6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0楼 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飙 联系电话:95523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6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64)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 1号楼 1806-1810 法定代表人:曾革 联系人:杨苗苗 客户服务电话:4006-877-899 公司网址:www.tenyuanfund.com (6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楼 联系电话:400-1818-1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2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6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联系人:张丽琼 联系电话:4008-773-772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6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 www.wacaijijin.com (6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邮编:400023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联系电话: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6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研楼 5层 518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7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号大成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3 联系人:张晓辰 传真:010-63081344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7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7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邮编:100020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杨超 传真:010-59053700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www.sinosig.com (73)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74)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7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邮编:100033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4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95551 传真:010-835748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 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23楼 邮编:518033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传真:0755-82943227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7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 中航资本大厦 35层 邮编:100102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王紫雯 传真:010-5956263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7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5 公司网址:www.cicc.com (79)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5号楼 1层 联系电话:400-600-0030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030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8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传真:021-203151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8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胡芷境 联系电话:9553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或 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8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座 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400-888-8108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6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8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 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8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100026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400-889-554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8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邮编:266000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7 (86)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1楼 邮编:200120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许慧琳 传真:021-50372474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8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8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张勇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张勇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9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1号《关于同意华宝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设立的批复》核准(核准日期 2004年 3月 24日),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 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期从 2004年 3月 31日起向社会公 开发行,至 2004年 4月 30 日止,共募集 5,233,338,344.60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115318户。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4 年 5月 11日正式生效。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1 八、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投资人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的境 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销售网点将由基金 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 金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条件成熟时,投资人可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者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人以电话或互 联网等形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 申购赎回的时间根据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 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04年 6月 1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3、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04年 8月 10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2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基金账户在该销售 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消,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 得撤销; 5、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申请以书面方式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6、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的 原则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 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在其提出赎回申请的销售机构(网点)的交易账户内有足够 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交易时间段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 T +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 T +2工作日 及之后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其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 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人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款按有关规定自成交确认日起 5个工作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 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3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代销网点和直销 e网金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 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 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 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申购与赎回的程序和数额限制、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 笔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等,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 3个工 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将采用外扣法计算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4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申购份额的计算结 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 +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基金投资人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 不得撤销。 1、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 +1工作日为投资人办理增加权益并办 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 T +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 +1工作日为投资人扣除权益并办理相 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 施前 3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前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 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 行。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5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 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 则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若发生巨额赎回,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以 上(“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普 通赎回申请人”)利益的原则,优先确认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可接受赎回的范 围内对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予以全部确认或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普通赎回申请人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认;在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且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 申请按比例确认。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3 个工作 日内通过指定媒介、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销售代理人的网点刊登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 (4)连续两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或在一段时间内三次以上发生巨额赎回时,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6 (3)暂停估值;但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 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 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划给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方式包括: (1)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笔或数笔申购申请; (2)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数个工作日的全部申购申请; (3)按比例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数个工作日的申购申请。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暂停估值;但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 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 开放日予以兑付。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7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4、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5、暂停期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应提前 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8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一)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本基金的持有人均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和办理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转换。


(二)基金转换受理场所


基金转换受理场所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场所相同。


其他销售机构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 准。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销售的本公 司管理的基金。


(三)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 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一致。


(四)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与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之间转换:转换费率为 0.4%,25%转换费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成本基金:投资人持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 90个自然 日以上(含 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 购费率的 80%。持有时间少于 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 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转换成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费率为 0.4%,其中转换费的 25%计入转出基金 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本基金与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之间转换,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 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9 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五)基金转换公式


1、基金转换公式为:


转出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总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净转出金额=转出总金额-转出费用


净转入金额=净转出金额/(1 +补差费率)


(补差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差)


转换补差费用=净转出金额-净转入金额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余额对应的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应最迟在新 的公式适用前 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六)不同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影响投资者的持有基金时间的计算。


(七)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 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 T +1 工作日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 T +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 行成交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基金账户在该销售 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转换,后确认的份额后转换。


(八)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0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另一只基金,本基金 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则必须 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 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 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九)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人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内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 撤销。


2、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 +1日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转换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 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 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 请:


(1)不可抗力;


(2)货币市场工具主要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


(4)暂停估值;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拒 绝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暂停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5、暂停期结束,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和转份额的情况。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1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情况。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 应提前 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基 金转换日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情况。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重新 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基金转换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日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的情况。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2 十、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各风格板块间资产配置以及各板块内精选个股,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持有人谋求最 大回报。 (二)投资范围和对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存托凭证)、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对象按流通市值和市净率分为四大股票风格板块:大盘价值、大盘成 长、中小盘价值、中小盘成长。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符合各风格板块精选个股标准的股 票。 (三)投资理念 风格转换及个股精选策略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创造超额收益。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看好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和证券市场存在的投资机会,注重资产在各风格板块间的 配置,同时在各风格板块内部精选个股。 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50%-95%;债券为 0%-4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在 5%以上。 1、股票投资策略 (1)风格板块轮动策略 根据数量化辅助模型和公司内部研究支持以及基金经理自身判断,决定股票资产在各风格 板块间的配置。当某一风格板块相对大市的超额收益率出现上升或者下降趋势并到达预设的临 界点时,我们增加或者减少该板块的权重。 (2) 风格板块的股票精选策略 针对各风格板块,有不同的板块内精选个股标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定性指 标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竞争优势及行业特点等因素。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3 1)大盘价值板块:采用股息率、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市现率五个指标。股息率 较高的股票得分较高,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市现率较低的股票得分也较高。 2)大盘成长板块:我们侧重于选取具有难以超越的竞争优势的个股。主要考虑公司是 否具有优越的管理团队,具有长期发展策略;具有垄断优势;公司所处行业基本面已经好 转,且已有融资计划的上市公司;所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或者占据绝对多数的市场份 额;高收益增长率,高利润率;专利产品多,低成本的生产和/或分销能力。 3)中小盘价值:我们侧重选取内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个股。具体的评价指标是股票被 低于其清算价值或其有形帐面价值出售;相对于其获益潜力或者重置成本来说,股票价格偏 低;公司进行资产重组,股票价格大大低于市场估值;公司具有至少 10-20%的增长率,财 务状况良好,市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4)中小盘成长:我们倾向于选择业绩可能大幅增长、股本扩张能力强的上市公司的个 股。主要考虑过往盈利持续增长或盈利增长潜力巨大;获取具有吸引力的净资产收益率 (ROE)的能力;低于基金经理对未来三年预期盈利增长率的 P/E指标;不断扩大的市场份 额;良好的资产负债情况;股东及管理团队实力雄厚;较强的新产品开发能力。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 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3、债券投资策略 (1)本基金定位为混合型基金;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下限为零; (2)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回避特定时期股票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能 够获取债券投资的收益; (3)本基金投资债券将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具备投资权证的条件。我公司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 结合期权定价模型和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估计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 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 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4 (五)业绩比较基准 80%×复合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其中, 复合指数= 上证 180 流通市值


╳ 上证 180 指数+


深证 100 流通市值


╳ 深证 100 指数 成分指数总流通市值











成分指数总流通市值 成分指数总流通市值=上证 180流通市值+深证 100 流通市值 (六) 投资程序


1、公司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 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2、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下,基金经理小组综合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环境、证券 市场发展趋势等要素的分析判断,按照基金的合同规定,提出下一阶段本基金类属资产配置比 例。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 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小组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4、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做的决议,参考本公司研究部和其他研究机构的 研究报告,选择具体的投资目标,构建投资组合。 5、设置独立的中央交易室,基金经理将投资指令下达给中央交易室,交易主管在复核投 资指令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将指令分发给交易员执行。保证决策和执行权利的分离。 6、内部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内控审计风险管 理部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出具风险报告。 7、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导致的现 金流量变化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七)基金的禁止行为 1、投资于其他基金;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证券买卖;


4、将基金财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5 5、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6、以基金财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7、从事有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将基金财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9、违反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行为来操纵和扰乱市场价格; 10、进行高位接盘、利益输送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1、通过股票投资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12、因基金投资股票而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与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其他持有 5%以上 投票权的股东恶意串通,致使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侵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利益;


13、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八)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 80%; 2、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契约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6 8、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合并计算;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的投资组合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 理人应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 股东义务。 (十)基金的融资





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0年 3月 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091,911,884.34 86.87 其中:股票 1,091,911,884.34 86.8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9,069,051.70 4.70 其中:债券 59,069,051.70 4.7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8,142,167.09 7.81 8 其他资产 7,763,680.94 0.62 9 合计 1,256,886,784.07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52,096,647.24 28.1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14,022,191.39 9.12 F 批发和零售业 16,005,576.11 1.2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0,869,692.55 3.2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115,211.90 2.65 J 金融业 355,374,342.65 28.41 K 房地产业 113,364,988.00 9.0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620,652.00 1.9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552.98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2,425,029.52 3.39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091,911,884.34 87.29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668 中国建筑 8,954,553 47,190,494.31 3.77 2 601186 中国铁建 4,271,596 41,989,788.68 3.36 3 000961 中南建设 5,073,800 39,321,950.00 3.14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8 4 002202 金风科技 4,093,143 38,884,858.50 3.11 5 000001 平安银行 2,919,814 37,373,619.20 2.99 6 000425 徐工机械 7,282,500 36,776,625.00 2.94 7 601166 兴业银行 2,241,300 35,659,083.00 2.85 8 600030 中信证券 1,608,400 35,642,144.00 2.85 9 000002 万 科A 1,345,200 34,504,380.00 2.76 10 002648 卫星石化 2,573,503 33,558,479.12 2.68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种类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9,069,051.70 4.7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9,069,051.70 4.72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010107 21 国债⑺ 572,430 59,069,051.70 4.72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9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多策略基金截至 2020 年 3月 31日持仓前十名证券中的平安银行(000001)于 2019年 7月 28日收到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通报批评,要求其加强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并依据 《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管理办法(试行)》(中汇交发〔2014〕196号),暂停平安银行相 关交易员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资格 1年;因 2019年 7月 2日,平安银行和招商银行在银 行间债券回购市场达成 DR001 为 0.09%的异常利率交易。经两家银行自查,为交易员操作失误 所致。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分不会对公司的投 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17,905.13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659,499.9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26,540.72 5 应收申购款 159,735.1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763,680.94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合计数可能不等于分项之和。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1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20年 3月 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报告中所列数据 未经审计。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04/05/11-2004/12/31 -3.26% 0.78% -12.24% 1.08% 8.98% -0.29% 2005/01/01-2005/12/31 -1.84% 1.06% -3.62% 1.08% 1.78% -0.02% 2006/01/01-2006/12/31 106.10% 1.21% 92.16% 1.13% 13.94% 0.08% 2007/01/01-2007/12/31 138.71% 1.98% 117.16% 1.84% 21.55% 0.14% 2008/01/01-2008/12/31 -37.79% 1.79% -55.80% 2.44% 18.01% -0.65% 2009/01/01-2009/12/31 67.85% 1.51% 73.25% 1.65% -5.40% -0.14% 2010/01/01-2010/12/31 -9.22% 1.35% -10.29% 1.26% 1.07% 0.09% 2011/01/01-2011/12/31 -26.38% 1.23% -19.13% 1.05% -7.25% 0.18% 2012/01/01-2012/12/31 -0.67% 1.27% 8.63% 1.02% -9.30% 0.25% 2013/01/01-2013/12/31 12.20% 1.34% -5.77% 1.13% 17.97% 0.21% 2014/01/01-2014/12/31 17.61% 1.14% 43.61% 0.99% -26.00% 0.15% 2015/01/01-2015/12/31 25.82% 2.78% 5.01% 1.98% 20.81% 0.80% 2016/01/01-2016/12/31 -2.50% 1.47% -7.75% 1.12% 5.25% 0.35% 2017/01/01-2017/12/31 7.05% 0.62% 17.08% 0.50% -10.03% 0.12% 2018/01/01-2018/12/31 -24.15% 1.18% -18.66% 1.06% -5.49% 0.12% 2019/01/01-2019/12/31 41.08% 1.10% 29.55% 0.99% 11.53% 0.11% 2020/01/01-2020/3/31 -5.34% 1.87% -7.16% 1.54% 1.82% 0.33% 2004/05/11-2020/03/31 468.47% 1.47% 219.76% 1.36% 248.71% 0.11%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2 十二、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财产的构成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以及其他 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包括:


1、银行存款及其应计利息;


2、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的保证金;


3、应收证券交易清算款;


4、应收申购款;


5、股票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6、债券投资及其估值调整和应计利息;


7、其他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8、其他资产等。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财产以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基金专用银行存款账户,以托管人和基金联合名义的方式开 立证券账户,上述基金财产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代理人、注册登记机构 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 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 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 合同约定的费用。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 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3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4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 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二)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 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1)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计量;


2)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 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 股票的市价估值;


4)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 价值;


(3)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 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1)-(2)小项规 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 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2、债券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 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应收 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5 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净价估值;





(3) 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 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5)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 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1)-(5)小项规 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 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权证估值方法:


(1)基金持有的权证,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 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未上市交易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 下,按成本计量;





(2)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 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1)小项规定的方法对 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 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3)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4、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5、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契约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 双方协商解决。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6 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 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开放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契约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结算机构、或代销机构、 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 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 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 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 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 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7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 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 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 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 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 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应对 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 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 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 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 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托管 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 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财产的损 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追偿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用,应列 入基金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 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 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 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任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8 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因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给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 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 人计算结果为准。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如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 基金资产的;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9 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股票估值方法的第(3)项、债券估值方法的第(6)项或权证 估值方法的第(2)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国家会计 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 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 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0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收益的构成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 约。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等项目后的余额。


(二)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已实现基金净收益的 9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分红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 放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下称“红利再投资”);默认 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分红方式的设置与变更


投资人可在销售机构处对托管在该处的基金通过基金分红方式的设置和变更进行分红方式 的选择,基金分红方式变更确认后对该销售机构账户内托管的该基金品种全部份额有效。投资 人未作基金分红方式选择的情况下,分红方式根据本条第(1)项所述的默认分红方式确定, 否则不再适用本条第(1)项所述的默认分红方式规则。


3、同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当年基金合同生效 不满 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4个月内完成;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1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2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简称“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简称“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1.5%)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0.25%)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3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章第(一)节第 1条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运作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根据基金合同,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 托管费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的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500万(含)以上 1000元 大于等于 200万,小于 500万 0.5% 大于等于 100万,小于 200万 1.0% 大于等于 50万,小于 100万 1.2% 50万以下 1.5%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的赎回费 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费率 7天以下 1.5%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4 7 天以上(含)-730天以下 0.5% 730天以上(含) 0.3%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 将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长于等于 7日的投资者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 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归注册登记机构。 3、基金管理人可自行降低申购、赎回费率;提高费率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 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4、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与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之间转换:转换费率为 0.4%,25%转换费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成本基金:投资人持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 90个自然 日以上(含 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 购费率的 80%。持有时间少于 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 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转换成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费率为 0.4%,其中转换费的 25%计入转出基金 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本基金与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之间转换,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 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 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三)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5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单位是人民币元;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5、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基金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 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 确认。


(二)基金年度审计


1、本基金管理人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并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时,须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 基金管理人)同意后可以更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告。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6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披露原则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文件、《试点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过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 媒介披露。 (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契约》是界定《基金契约》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 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基金契约》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 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 息。《基金契约》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 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三)发行公告 基金发起人将按照《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试点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发布发行公告。


(四)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7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 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五)定期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单独编 制、基金托管人复核,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基金季度报告及基金净值信息,并 在指定媒介公告。


1、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 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中期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 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4、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契约》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 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基金契约》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 度报告。 6、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8 7、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六)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 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 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基金契约》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 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 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 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 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 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9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澄清公告


在《基金契约》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 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 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十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等法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契约》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0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 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 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并 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 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契约》终止后 10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 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 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 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十二)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 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十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1 十八、风险揭示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财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 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 定的影响,可能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基金收益。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从而对基金收益产生影 响。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 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资于股票和债券,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因素等都会导致 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基金投资收益变化。


(5)购买力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目的是使基金财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 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财产的保值增值。


2、信用风险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 本息,或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都可能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和收益变化。


3、投资风险


本基金存在各风格板块间配置和品种选择的风险,会受到所投资证券表现的影响。股票市 场波动性比较大,股票上市公司的业绩也难以预计,这些都会反映到股票价格的涨跌上,从而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2 给投资人带来风险。债券尤其是国债的表现相对稳定,但同样会受到诸如宏观经济、政策以及 市场本身的影响从而造成债券价格变动,企业债和金融债的投资还会受到债券本身信用评级变 化的影响,这些都会给投资人带来收益变动的风险。


权证是金融衍生品的一种,具有高杠杆、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风险较大。 4、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科创板股票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附件一所列基金的投资者注意: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 风险、政策风险等。 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 ①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 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 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 20%以内,个股波动 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②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交易满两年并且资金在 50万以上才可参 与,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机构持有个股大量流通盘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 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③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 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 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3 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 风险更大。 ④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 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⑤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 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⑥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 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5、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 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6、流动性风险


开放式基金要随时应对投资人的赎回,如果基金财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为现 金时对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时, 如果基金财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可能影响基金 份额资产净值。


7、各风格板块的配置及精选投资个股的风险


当本基金依据有关分析增加持有某一风格板块时,由于市场等方面因素可能导致短期内该 板块预期超额收益率下降。另外,本基金也可能因为研究失误而选股不当,生成无效资产甚至 带来损失。


8、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如果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 会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4


9、操作或技术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 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册 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10、合规性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合 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11、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 的风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的表述仅为 主要基于基金投资方向与策略特点的概括性表述;而本基金各销售机构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内部评级标准,将基金 产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进行风险级别评定划分,其风险评级结果所依据的评价要素可能更 多、范围更广,与本基金法律文件中的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表述并不必然一致或存在对应 关系。同时,不同销售机构因其采取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方法的差异,对同一产品风险级别的评 定也可能各有不同;销售机构还可能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等适时调整 对本基金的风险评级。敬请投资人知悉,在购买本基金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 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并须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对于本基金风险评级的调整情况,谨慎 作出投资决策。


12、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财 产的损失。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托管行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 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5 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一)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在基金的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60个工作日达不到 100人,或基金资 产净值连续 60个工作日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将宣布本 基金终止;


2、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的;


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4、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丧失基金托管机构资格、停止营业等事由,不能继 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无其他托管机构承受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5、由于投资方向变更引起的基金撤销;


6、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行使请求给付报酬,从基金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时,可以留置基金财产或者对基金财产的权 利归属人提出请求。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 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 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成立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公告。


(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6


(2) 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 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5) 公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6) 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 至(3) 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公告;清算过程中 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3个 工作日内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7 二十、基金合同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行使表 决权;


(2)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查询或获取公开的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4)赎回、申请基金转托管并在规定的时间取得有效申请的款项或基金份额;


(5)获取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6)依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 拥有由于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的过错导致基金份额持有 人损失的求偿权;


(8)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定 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义务;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份额持有人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5)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独立管理基金财产;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调整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 管、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8


(3)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或委托收取投资人认购费、申购费、赎 回费及其他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


(4)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但基金合 同规定应由持有人大会批准的,从其规定;


(5)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 行纠正和补救;


(7)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 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银监会,并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更换托管人,以及采取其他必要 措施以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8)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9)选择、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选择适当的基 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销售代理协议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如果基金 管理人认为基金销售代理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基金管理 人应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 有权利和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终止销售代理协议的执行,更换销售代理人,以保护 基金财产的安全和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10)选择、更换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并对注册登记代理机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 检查;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12)以基金的名义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3)按照《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基金管理人应遵守《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 大利益处理基金事务;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9


(2)基金管理人保证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3)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 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防范和减少风险;


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业务或委 托合格机构代为办理;


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他机构代 理该项业务;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和受托管理财产相互独立,确 保分别管理、分别核算、计账;保证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 理等方面相互独立,确保分别管理、分别计账;


(5)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基金管理人违反此义务,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所得利益归于基金财 产,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管理人不得擅自将基金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违背此款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基金财产的原状、承担赔偿责任;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 理、运作基金财产;


(7)基金管理人违背管理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 损失,以其自有财产承担;


(8)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托管人依照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 规定对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情况进行的监督;


(9)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10)按照法律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0 构、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 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3)依据基金合同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基金的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不谋求对基金财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执行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6)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他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 完整记录 15年以上;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19)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0)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目的处分基金财产或者因违背基金合同规定的管 理职责、处理基金事务不当而致使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 其退任而免除;


(21)确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 发出;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 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法持有并保管基金财产;


(2)依据基金合同规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持有人大会提议更换基金管理人;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1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处理基 金事务;基金托管人保证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 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监控制度,对负责基金财产 托管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进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监督,防范和减少风险;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本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 资产相互独立,保证本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本基金设置独 立账户,独立核算,保证本基金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的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基金托管人违反此义务,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所得利益归于基金 财产,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托管人不得擅自将任何基金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违背此款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责 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所涉及的基金财产的原状、承担赔偿责任;


(5)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 基金财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以托管人和基金联名的方式设立证券账户,以基金的名义开设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 资产账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 下的资金往来;


(8)对基金商业秘密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进行基金交易有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及基金投资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关情况及资料等;除《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 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作 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2


(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0)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事项符合基金合 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2)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3)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 规定;


(14)在定期报告内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 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执行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6)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持有人名册、会计账册、报表和其他有关基金托管事务的 完整记录等 15年以上;


(17)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及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8)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 中国银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 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2)因过错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1、召开事由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3


(1)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与其他基金合并或变更基金类型;


3)决定终止本基金;


4)更换基金管理人;


5)更换基金托管人;


6)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 10%(不含 10%)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 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8)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就涉及本基金的事宜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 时间及地点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 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 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4 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 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 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 召开。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 行召集,但至少提前三十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 合,不得阻碍、干扰。


3、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 30天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 种报刊上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6)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


(7)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 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4、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 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5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 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 凭证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2)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 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他代表提交的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更换 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 10天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 10天的间隔 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不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 15天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提交的 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 10天公告。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 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 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 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 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召集人可以就程 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 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不含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需由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5%(不含 15%)以上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 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 隔不少于六个月。


(2)议事程序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报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或备案后生效;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10天公布提 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天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 议,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或备案后生效。


(3)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6、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7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


对于一般决议须经本基金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不 含 50%)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须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通过方为有效;





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决定终止本基金等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 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 项表决。





7、计票


(1)现场开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 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 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 公证,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会 议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 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议主持人应当立 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4)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8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 权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 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8、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通过之日五日内由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除非另有约定,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均有约束力。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五)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1、本基金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在基金的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60个工作日达不到 100人,或基金 资产净值连续 60个工作日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将宣布 本基金终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的;


(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4)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丧失基金托管机构资格、停止营业等事由,不能 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无其他托管机构承受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5)由于投资方向变更引起的基金撤销;


(6)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行使请求给付报酬,从基金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时,可以留置基金财产或者对基金财产的权 利归属人提出请求。


2、基金的清算


(1)基金清算小组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9


1)自基金终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清算小组,基金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 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 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基金清 算小组在成立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公告。


3)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算小组可以依 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清算程序


1)基金终止后,由基金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5)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6)对基金资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 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4)基金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资产未按前款 1)至 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持有人。


(5)基金清算的公告


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清算小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 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清算结果由基金清算小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3个工作日内公告。


(6)基金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0


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六)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或调 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是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七)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处。投资人可免费查阅,在支 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对投资人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 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与所公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1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邮政编码:200121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成立日期:2003年 3月 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9号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在中国境内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中外合资经营


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日期:2004年 09 月 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2 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监督和检查内容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财产的投资组合 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赎回与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2)处理方式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 管人发出回函(如投资组合比例违规应于当日或次日回函,其他情况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回函), 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 要求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 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基金因此 所遭受的损失。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2、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监督和检查内容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是否及时执行基金 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是否擅自动用基金财产、是否按时将赎回资金和分红收益划入专用清算账 户、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财产进行核查。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未对基金 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财产、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减损或处于 危险状态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要求基金托管人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3


(2)处理方式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要求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于三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要求事项进行复查,督促 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 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 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在业务监督、核查中的配合、协助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督、核查。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 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监督方应 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财产的保管


1、基金资产保管的原则


(1)本基金所有资产的保管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必须将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严格分开,为基金设立独立的账户,与基金托管人 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 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3)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 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 的损失。


(4)对于基金申(认)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方确定到 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人追偿基金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4 的损失。


(5)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正当指令。因未及时执行指令对 基金或基金管理人造成的损失由基金托管人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2、基金设立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设立募集期满,基金发起人应将设立募集的全部资金存入基金的临时验资专 户;该验资账户由基金发起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文开立;由基金发起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名以上 (含 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发起人应将属于基金资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以基金名义开立的基金银 行账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应出具书面确认。


(3)验资报告出具后,基金成立。若基金未达到规定的募集额度不能成立,按规定办理 退款事宜。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2)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 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指令办理资金收付。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 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4、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负责以托管人和基金联合名义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证券账户的开 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 以外的活动。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5


5、国债托管专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成立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出申请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 行交易。由基金托管人代理本基金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账 户,并由基金托管人代本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表本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6、其它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需要开立的其它账户,可以根据《基金契约》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凭基 金管理人指令由基金托管人以基金名义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7、证券账户卡保管


证券账户卡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原件。


8、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但要与非本基金的其他实物证券分开保管;也可存入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及其 他有权保管机构的代保管库中。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 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


9、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1)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并保管基金投资运作中的各类合同,基金管理人签署相关 业务合同后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签署除基金投资运作外的但与基金资产有关的合 同时,应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书面认可后方可签署。除基金投资运作外的与基金资产有关的合 同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四)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本基金资产总值减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该基金资产中扣除的 费用后的价值。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应每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6


3、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


4、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以加密传真方式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签名、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 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 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设立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权益登记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月最后一个 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注册登记机构负责编制并保管。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 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2、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七)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1、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生效,须经批准的报中国 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2、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基金或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它事由造成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7


(3)因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它事由造成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4)发生《基金法》、基金合同或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8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容,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资料寄送


1、基金投资人对账单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月度结束后的 3个工作日内,向已经定制了电子对账单服务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提供电子对账单。如基金持有人因特殊原因需要获取指定期间的纸质对账单,可拨打我 公司客服电话 400-700-5588(免长途话费)、400-820-5050、021-38924558,按“0”转人工 服务,提供姓名、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客服人员核对 信息无误后,为基金持有人免费邮寄纸质对账单。


2、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管理人以说明或电子形式向投资人寄送基金其他信息资料。


(二)红利再投资


本基金收益分配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将其所获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 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和更改基金分红方式。目前,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已由红利 再投资修改为现金分红。


(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1、定义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 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扣款金额限定


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就申请开办本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 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投资人在本公司直销 e网金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 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9


3、办理场所


目前,我公司直销 e网金和部分代销机构已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中,中国 建设银行只接受个人投资者的申请。


本公司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时,将另行公告。


4、办理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


(2)投资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指定资金账户卡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网 点柜面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5、撤销方式


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撤销,须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基 金销售网点柜面提出申请。


(四)在线服务


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己的网站(www.fsfund.com)为基金投资人提供与基金经理(或投资顾 问)的定期在线交流服务以及网上查询服务。目前,基金管理人已经开始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五)资讯服务


1、投资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 可拨打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下电话:


电话呼叫中心: 4007005588、400-820-5050、021—38924558


直销中心电话:021-338505731、021-38505732


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2、互联网站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电子信箱:fsf@fsfund.com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0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在指定媒介刊登的公告如下: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2020/5/22 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陆享基金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0/4/21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1季度报告 2020/3/30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年度报告 2020/3/30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0/1/21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0/1/21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4季度报告 2019/11/30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有关条款 的公告 2019/11/30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2019/11/30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2019/11/30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11/30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1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人可免费查阅, 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2 二十五、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包括: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其中,《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 ;其余备查文件 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基金的 各种定期和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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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