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利润分配公告查看PDF公告
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利 润分配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 名称 上证 50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简称 华夏 上证 50ETF 基金 主代 码 510050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04年 12月 30日 基金 管理 人名 称 华夏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名 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公告 依据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管 理办 法》《上 证 50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上 证 5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 说明 书(更 新)》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 2020年 10月 31日 截止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相关 指标 基准 日基 金份 额净 值(单 位:人 民币 元) 3.332 基准 日基 金可 供分 配利 润(单 位:人 民币 元) 34,800,668,462.96 截止 基准 日按 照基 金合 同约 定计 算 的 基 金 收 益 分 配数 额(单 位:人 民币 元) 716,170,799.98 本 次 分 红 方 案 (单 位 :元/10份 基 金 份额 ) 0.51 有关 年度 分红 次数 的说 明 本次 分红 为 2020年 度的 第 1次 分红 注:①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计算的基金收益分配数额”为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计算 的基金超过标的指数的收益、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中的较小值。 ②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 登记 日 2020年 11月 27日 除息 日 2020年 11月 30日 现金 红利 发放 日 2020年 12月 3日 分红 对象 权益 登记 日下 午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结 束 后 ,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公 司上 海 分公 司登 记在 册的 本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税收 相关 事项 的说 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的 财 税[2002]128号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及 财 税[2008]1号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基 金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基 金 利 润 ,暂 不 征收 所得 税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公司于 2020年 12月 1日将本基金利润分配的款项及代理发放利润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 2020年 12月 2日将已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 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 红利。 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3.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 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