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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沃瑞混合A(005855)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查看PDF公告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8年 3月 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90号)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 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投资本 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 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使用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 份额。另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 定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权证、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 金资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与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 . 4 第二部分释义 ................................................................ . 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 9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18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22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34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与存续


................................................ 35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6 第九部分基金的转换


.......................................................... 45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 50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


........................................................ 63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


........................................................ 65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66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 70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 72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4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75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 82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6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8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6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1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2 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3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 124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 第一部分绪言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 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后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非法人组织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科沃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 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3、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n为自然数。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 34、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 布基金份额净值。A类基金份额指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 额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1、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 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5、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5668(集中办公区) 办公场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21楼 01单元自编 06-08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成立日期:2015年 9月 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3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2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0-37128628 联系人:古琳花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9.711%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14.085% 广东普瑞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77% 珠海横琴沃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86% 珠海横琴沃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86% 广州西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86% 珠海横琴沃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25% 珠海横琴沃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73% 珠海横琴沃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51% 珠海横琴沃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51% 广东中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69% 合计


100.0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胡冬辉女士,管理学博士,董事长。曾任湖南省机械化施工公司财务主管,中国华建审 计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中国华星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乐凯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中央汇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 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人保集团派出董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机构 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副主任。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于建伟先生,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董事、总经理。曾任中国人民 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中国 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营业部总 经理、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谢子鹏先生,中山大学经济学硕士,2020 年 1 月 20 日起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曾任中山大学财务处科员、审计处主任科员,香港上市公司顺龙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 计协理。现任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兼任珠海横琴中 科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中科零壹产业成长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华南师 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学位兼职导师。 杨绍基先生,管理学博士,副董事长。曾任广东发展银行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员,金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监、首席投资官,中科沃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普瑞投资发展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横琴中科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副总裁。 刘卫东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核工业华南地质局科员,韶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 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分行办公室、金管科科员,中国人民银行翁源县支行 副行长、行长,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人事科科长,中国人民银行韶关 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现任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兼任广东省粤科 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小额贷款 公司协会会长。 甘雨女士,学士,董事。曾任广州农商银行番禺支行财务会计部副经理,广州正虹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广州融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任广州西拓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凯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张志坚先生,金融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科员、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证券部客户经理、中国投资银行交易员,国家开发银行交易员、副处长、处长,国开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正处级)、副总裁(副局级)。现任深圳市亚信鑫理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强先生,金融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党委秘书、总行办公室主 任科员、副处长、中国加拿大自然资源投资合作基金MEC顾问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董事会秘 书。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 朱桂龙先生,管理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合肥工业大学预测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副研究员、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 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江西九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玻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金域医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广电运通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胡玮先生,工商管理和信息技术学士,监事会主席。曾任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中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珠海 横琴沃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袁成龙先生,工学学士,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曾任明高资讯科技(广 州)有限公司软件开发部软件工程师、明基逐鹿(苏州)软件有限公司软件实施部软件实施顾 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系统管理员、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 监。2016年 4月入司,现任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李泉先生,硕士,集中交易部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 政经理、渠道经理,深圳市前海聚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现任集中交易部副总 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胡冬辉女士,管理学博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于建伟先生,EMBA,货币银行学硕士,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程文卫先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常务副总经理。曾任南开大学军事教研室讲师,中 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经理、研究所所长,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总经理,亿利资源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集团副总裁、上市公司常务副总兼董秘,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中 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曹萍女士,经济学硕士,律师,督察长,合规负责人。曾任原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研究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经理助理,广东省风险投 资集团战略发展部项目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合规负责人。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 林峰先生,法律学士,副总经理。曾任中国银行广州分行白云支行会计科行员,中国民 生银行广州分行越秀支行行长,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资金调剂运营中心副总经理,富荣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经理 黄艺明先生,经济学硕士,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 司研究员,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研究总监助理,七匹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经理助理,广东富业盛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投资经理,中科 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经理,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中科沃 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林皓先生,工学硕士,基金经理。曾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现任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于建伟先生、程文卫先生、林峰先生、贾宣先生、邱 阳女士、陈涛先生、李晓宇先生和徐力先生。 于建伟先生,EMBA,货币银行学硕士,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程文卫先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常务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林峰先生,法律学士,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贾宣先生,经济学学士,总经理助理。曾任粤开证券(原联讯证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 副总经理,首建投信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 邱阳女士,经济学学士,专户投资部总经理。曾任北京金美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员,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新业务协调,亿利资源集团金融事业部业务总监,信达新 兴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总 经理。 陈涛先生,商科硕士。曾任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投 资经理、固定收益自营交易主管,曾借调至英国巴克莱银行新加坡分行从事亚洲美元债研究 工作。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李晓宇先生,管理学博士,具有 14年信息技术行业实业经验,曾任职于索尼(中国) 和康柏(中国)等知名 IT企业,加入证券投资行业后,曾任广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 究主管、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权益投资总监,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3 徐力先生,MBA,工学硕士,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曾任方正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 TMT组长,中信建投研究所通信行业 VP,海通证券研究所通信行业首席分析师,东吴证券研 究所通信行业首席分析师,赛伯乐投资高级合伙人,江信基金研究总监,现任中科沃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备注:上述人员履历根据最新情况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4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5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 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 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 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 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 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6 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 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 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 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 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 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 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 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7 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风控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 监察风控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风控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 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12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162位; 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1位。 截至2020年6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67万亿元。2020年1-6月,交通银 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365.05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9 任先生2020年1月起任本行董事长(其中: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代为履行行长职 责)、执行董事, 2018年8月至2020年1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中: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代 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本行行长; 2016年12月至2018 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 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 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 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 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本 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 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 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 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78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 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 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 QDIE资金、QDLP资金和 QF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 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 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 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 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 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 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 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 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 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 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 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 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 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 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 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 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 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 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 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 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 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 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 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 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 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1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2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5668 办公场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21楼 01单元自编 06- 08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联系电话:020-37128628 联系人:古琳花 网址:www.richlandasm.com.cn 直销机构的网点信息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客服电话:95538 传真:021-20315125 网址:www.zts.com.cn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3 (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姜志伟 电话:0451-87765732 客服电话:400-666-2288 传真:0451-82337279 网址:www.jhzq.com.cn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电话:021-38632136 客服电话:95511-8 传真:0755-82435367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943755 客服电话:95329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4 传真:0755-82960582 网址:www.zszq.com (7)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电话:021-23586603 客服电话:95357


传真:021-23586860 网站:http://www.18.cn (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徐丽平 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赵耶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5 电话:18551602256 客服电话:95177 传真:025-66996699-884131 网址:www.snjijin.com (1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一街京东集团总部 15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电话:13810801527 客服电话:95118 传真:58956600 网址:fund.jd.com (1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研楼 5层 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赵媛媛 电话:18501377331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传真:010-62675369 网址:https://fund.sina.com.cn/fund/web/index (1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好买财富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电话:13482256958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 www.ehowbuy.com (14)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6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 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传真:021-33768132-802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孙琦 电话:021-50810673 客服电话:400-711-8718 传真:021-50810687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6)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王芳芳 电话:010-59013842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传真:010-59013828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1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268 传真:021-55085991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7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李春光 联系人:徐江 电话:0411-88891212 客服电话:400-0411-001 传真:0411-84396536 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19)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 11栋 A座 3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艳平 联系人:叶见云 电话:15999517027


客服电话:4001286800 传真:0755-26640652 网站:www.caiho.cn (20)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号 A座 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丽敏 电话:010-85932810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站:https://www.tdyhfund.com (2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叶雪飞 电话:021-60195121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8 客服电话:95733 传真:021-61101630 网站:www.leadfund.com.cn (2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80358236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80358749 网站:www.noah-fund.com (2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联系人:王超 客服热线:95510 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2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西环广场 T2-19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客服电话:400-619-9059 传真:010-62680827 网址:www.hcjijin.com (25)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02


办公地址: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02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9 联系人: 王清臣


电话::0411-3902786113522300698


客服电话:4000-899-100


传真:0411-39027835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2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黎建平 电话:028-86690057 客服电话:95310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 www.gjzq.com.cn (27)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 1号 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李思萱 电话:010-83991848 客服电话:95385 传真:010-66412537 网址:www.grzq.com (28)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客服电话:400-673-7010 传真:010-65330699 网站:www.jianfortune.com (29)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 心大厦 9楼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27 层联储证券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丁倩云


客服电话: 400-620-6868


联系人电话:010-86499427


传真:010-86499401


网址: www.lczq.com (3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3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20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韩秀萍 电话:010-85127609 客服电话:95376 传真:010-85127641 网址:www.mszq.com (32)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 18-2号 B座 60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 18-2号 B座 601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联系人:陈巧玲 电话:024-82280563 客服电话:400-003-5811 传真:021-51091674 网址:www.jinjiwo.com (3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梁浩 电话:0755-83830715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3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 95551 传真:010-8357450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 室、 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客服电话:400-990-8826 传真:021-60819988 网址:www.citicsf.com (3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电话:0531-89606165 客服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2 网址:www.zxzqsd.com.cn (3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5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020)95396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3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联系人:沈晨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网址:www.jnlc.com (4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3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566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21楼 01单元自编 06-08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联系电话:020-37128624 传真:020-23388994 联系人:高寅初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 5号凯华国际中心 7、8、9层 负责人:牟晋军


电话:020-66857288 传真:020-66857289 经办律师:孙晶、陈设 联系人:孙晶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2号楼 4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顾仁荣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闫靖 联系人:闫靖 电话:18038097687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4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并于 2018年 3月 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


59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存续期为不定期。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8年 9月 28日至 2018年 12月 28日。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5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与存续 (一)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年 1月 14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 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的,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 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6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开放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 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 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7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 理人委托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 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两类基金,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 1元;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最 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份基金份额。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 余额少于 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 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 项,申购申请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 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 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8 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若申购不生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 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A类份额申购费率 C类份额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1.50% 0% 100 万元≤ M < 200 万元 1.00% 2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80% M ≥500 万元 1000 元/笔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两类份额的赎回费率详见下表: A类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75% 30日≤Y<1年 0.50% 1年≤Y<2年 0.25% Y ≥2年 0.00% C类持有基金份额期限(D) 赎回费率(%) D<7日 1.50%


7日≤D<30日 0.50%


D≥30日 0.0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日但持续持有期少于 3 个月的 A类份额投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9 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 个 月但少于 6 个月的 A 类份额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6 个月的 A 类份额投资者,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 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计算。 (1) A类申购份额 申购本基金 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 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 A类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1)若适用比例费率时,A类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 2)若适用固定费用时,A类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费用 申购费用=固定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3:某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 A类份额,对应费率为 1.5%,假设申购当日 A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50,000/(1+1.5%)=49,261.08元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50,000-49,261.08=738.92元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49,261.08/1.0160=48,485.32 份 即: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基金,假设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60元,则可 得到 48,485.32份 A类基金份额。 (2)C类申购份额 C类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0 上述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4:某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 C类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6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50,000/1.0160=49,212.60份 即: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基金,假设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60元,则可 得到 49,212.60份 C类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某一类别基金份额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 份额设置不同的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归基金 财产承担。 例 5: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1 万份,持有时间为一年,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12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1200=11,200.00 元 赎回费用=11,200×0.25%=28.00元 净赎回金额=11,200-5.60=11,172.00元 即:投资者赎回 A类基金份额 1 万份,持有期限为一年,假设赎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 净值是 1.12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1,172.00元。 例 6: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满 30天,在 T日赎回其持有的 C类基金份 额 10,000份,T日的 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0元,则投资者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1.2000=12,000.00元 赎回费用=12,000×0.5%=60.00元 净赎回金额=12,000-60.00=11,940.00元 即投资者持有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满 30 天,在 T 日赎回其持有的 C 类基金份额 10,000.00份,T日的 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0元,则其可得到赎回金额为 11,940.00元。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 效份额的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 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 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 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 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购、 赎回费率。 八、申购与赎回的登记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 前可以撤销。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在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 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在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 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 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 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2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 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 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 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3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 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 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 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4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 开放的公告。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5 第九部分基金的转换 (一)基金转换开始日及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9年 2月 1日开始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参见相关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 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 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二)基金转换的原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 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 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 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 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单笔转出申 请不得少于 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 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 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 1 份时, 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 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 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 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6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 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 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 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 产所有。 11、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 交申请。 (三)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 提出转换的申请。 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 (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前(含 T+1 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 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 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单笔转出申请不 得少于 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某类基金余额不足 1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 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 1 份时,基 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非直销销售机 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非直销销售机构的 相关规定。 (五)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 中赎回费用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 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7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 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 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 活动。 (六)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转换交易包括了基金转出和基金转入,其中: ①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非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待结转收益(全额转出时)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②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 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说明: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 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 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 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 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 A类 550,000份基金份额一年后决定转换为中科沃土 沃鑫成长基金,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 1.1030元,申购费为 1.50%,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 份额净值是 1.1364元,对应赎回费率为 0.25%,申购费为 1.5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550,000×1.1364=625,020元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625,020×0.25%=1,562.55元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625,020-1,562.55=623,457.45元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623,457.45/1.015=614,243.79元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8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625,020-614,243.79=10,776.21元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623,457.45/1.015=614,243.79元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614,243.79-614,243.79=10,776.21元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625,020-MAX 【10,776.21-10,776.21,0】 =625,020元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625,020/1.1030=566,654.58份 (七)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 T 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 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 T+2 工作日起有 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 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 (八)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 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 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 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九)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换转出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场所临时停止交易。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转换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 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 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7)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接受转换转 出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8)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9)继续接受转换转出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转换转出申请。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9 (10)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换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 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 的非交易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 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非法人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 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 准收费。 (十一)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本基金已于 2019年 2月 1日开始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参见相关公告。 (十三)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 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0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系统化的方法精选环境、财务可持续的上市公司,通过精选个股和风险控制, 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权证、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 金资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策略 (一)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基于稳健投资的原则,通过对经济周期及资产价格发展变化的理解,在把握 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基础上,动态评估不同资产类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投资时机以及其风 险收益特征,追求股票、债券和货币等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及资产的稳健增长。 1、当宏观基本面向好、GDP稳步增长且预期股票市场趋于上涨时,本基金将采取积极 进取的做法,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分享股票市场上涨带来的收益; 2、当宏观基本面一般、GDP增长缓慢且预期股票市场趋于下跌时,本基金将采取相对 稳健的做法,减少股票投资比例,增加债券或现金类资产比例,回避股票市场下跌的系统性 风险,避免投资组合的损失; 3、在预期利率上升、债券价格将下降时,本基金将及时调整债券组合久期,债券资产 主要投资于浮息债券和久期较短的债券; 4、在预期利率下降、债券价格将上升时,本基金的债券资产将主要投资于中长期债券, 以实现较高的收益;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1 5、在预期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都存在下跌风险时,本基金将减少股票和债券的持有比 例,除现金资产外,增加债券回购、央行票据等现金类资产的比例。 基于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周期及资产价格发展变化的深刻理解,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 析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政策导向等各方面因素,建立基金管理人对各大类资产收益的绝对 或相对预期,决定各大类资产配置权重。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环境、财务可持续的投资理念,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筛选出在环境、财 务可持续性表现突出的股票,进行重点投资。 1、环境、财务可持续的投资理念内涵 本基金认为投资于环境、财务可持续的优秀企业,在获得良好回报的同时,也能维护或 改善生态环境,推动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财务可持续的投资理念内涵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环境可持续性 环境可持续的公司有以下特征之一: 1)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用来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解决环境挑战的需求。 i. 可再生能源以及能源效率技术的需求; ii. 由于气候变化和污染对全球水供给的威胁,从而对洁净水全球性的需求增加; iii. 由于商品稀缺问题,相应对资源效率和储存的需求; iv. 对健康、自然和有机食品以及消费品的需求; v. 对满足新的环境管制专业化服务日益增加的需求。 2)公司进行清洁、高效和对环境负责的商业活动,以及尽力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一个公司对环境可持续性的执行水平对公司的财务表现有重大的影响。环境可持续性的 商业活动可以形成成本优势、质量以及提升企业盈利。另外,良好的环境行为记录能够帮助 公司建立良好的品牌,提升消费者和员工的忠诚度。 最后,公司对环境可持续性的执行也降低了一些意外风险,比如诉讼,监管处罚,以及 其他对股东价值造成伤害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财务可持续性增长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2 长期可持续的财务增长是企业各方面核心竞争优势的综合体现。本基金认为,技术优势 和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和市场创新、资源禀赋、公司治理等四方面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共同形成了企业财务可持续性增长的核心动力。 2、股票选择 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分析和评估上市公司的环境、财务可持续性, 从而确定本基金重点投资的股票,并根据定期分析和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1) 定量分析 本基金运用静态与动态数据相结合的方式考察股票的成长质量和可持续性,选择那些被 低估且有稳定持续增长潜力的股票。 在考察个股的估值水平时,本基金考察企业贴现现金流以及内在价值贴现,结合市盈率 (PE)、市净率(PB)、市销率(PS)等指标考察股票的价值是否被低估。 本基金采用年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盈利增长率、息税前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 以及现金流量增长率等指标综合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 在盈利水平方面,本基金对盈利速度和盈利质量并重,而不单纯追求上市公司盈利的速 度。本基金重点考察主营业务收入、经营现金流、盈利波动程度三个关键指标,以衡量具有 高质量持续增长的公司。具体而言,营业收入增长率/应收账款增长率(GAR/GSales)、核心 营业利润与净资产比例(CE/Equity)、经营性现金流与核心营业利润比例(CFFO/CE)等核 心指标都将被运用到盈利水平的度量上。 (2) 定性分析 本基金认为,企业的持续成长性需要从环境可持续性、资源禀赋、商业模式、技术创新 与技术优势、公司治理等方面定性分析评估。本基金对企业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有如下标准: 1) 环境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取利益的企业不具备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 本基金主要考察企业的环境保护及社会责任实际履行情况。这不但要求企业要遵守国家 及所在地方政府的环境政策和条例,具有专门为保护环境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方案及 措施,同时要求企业满足社会准则和规范,具有回报社会的责任意识。本基金将关注在 该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 2) 企业是否具有资源禀赋:企业的资源禀赋是指由于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自 然资源蕴藏等方面的不同所导致的企业专门从事某项业务的天然优势。本基金认为,如 果企业没有所处行业所需的核心资源优势,企业发展就不具备可持续性,将不予投资。 3) 企业是否具有技术优势和技术创新:技术优势和技术创新是企业实现科学技术成果向现 实生产力转化的根本途径, 也是形成企业可持续发展所需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和源泉。具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3 体地,本基金需要考察公司的主营产品是否符合产业升级趋势;企业是否采取了不易被 模仿或专利保护的技术优势,确保企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独享技术领先带来的超额利润 率;企业是否制定并有效执行了鼓励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在上述方 面表现突出的企业。 4) 企业的商业模式和市场创新能力:商业模式和市场创新能力是指企业通过不断创造新盈 利模式和开拓新市场,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商业价值和企业实力,并决定和影响着企业创 新活动的规模、内容及发展方向。本基金主要考察公司管理层是否具有不断创造全新商 业模式和市场创新的理念和能力,并重点关注表现优异的企业。 5) 企业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企业内部管理涵盖了多个方面,本基金的评估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企业董事会是否具有独立性;公司是否具有健全、可操作性强的、责权利明 确的公司管理治理规则,能保证内控的贯彻实施;是否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人监 督体系;是否注重培养健康、有道德的公司文化、保障员工的利益、注重员工发展;是 否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是否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司的透明度。对那些管理结 构较差,委托-代理制度混乱、以及在大股东操纵、内部人控制、担保欺骗、行受贿等 方面存在可疑或违法行为的公司,本基金将不予投资。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 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三)债券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研究 GDP、物价、就业、国际收支等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 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 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 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综合 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 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和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 收益;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 的收益,并获得较高利息收入。 2、信用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 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 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与投资价值。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4 3、债券选择与组合优化 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基于利率期限结构及债券的信用级别,在综合考虑流动性、 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评估债券投资价值,选择 定价合理或者价值被低估的债券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组合进行优化。 4、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或含赎回或回售权的债券等,这类债券赋予债权 人或债务人某种期权,比普通的债券更为灵活。 1)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具有债权的属性,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可转债到期,得到本金与利息收益;也具 有期权的属性,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因此,可转债的价格由债权价格 和期权价格两部分组成。 本基金将采用专业的分析和计算方法,综合考虑可转债的久期、票面利率、风险等债券 因素以及期权价格,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获得超额收益。 2)其他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这类债券基本情况进行研究的同时,重点分析附权部分对债券估值的影响。 对于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券部分将按照债券投资策略进行管理,权证部分将在可交易之 日起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卖出。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 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 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 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五)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 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发挥股指期货杠杆效 应和流动性好的特点,采用股指期货在短期内取代部分现货,获取市场敞口,投资策略包括 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多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买入现货时,为避免市场冲击, 提前建立股指期货多头头寸,然后逐步买入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多头,当完成现货建仓后将 股指期货平仓;空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卖出现货时,先建立股指期货空头头寸,然后逐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5 步卖出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空头,当现货全部清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本基金在股指期货套 期保值过程中,将定期测算投资组合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性、投资组合 beta 的稳定性,精细 化确定投资方案比例。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提高对利率风险管理能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 投资。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 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 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3、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本基金将在权证理论定价模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权证 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趋势、权证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合 理定价。本基金权证主要投资策略为低成本避险和合理杠杆操作。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不符 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6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1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1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1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 10%;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8)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 得展期; (19)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 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 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任 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 (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 市值的 3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7 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中关于债券 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 的股票合并计算。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7)、(16)、(21)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 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 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审查。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8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 益率×40% 沪深 300 指数由专业指数提供商“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由沪深 A 股中规 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 300 只股票组成,以综合反映沪深 A 股市场整体表现,具 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市场影响力。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 所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的其他所有债券, 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 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 券型基金,具有中高等风险/收益的特征。 (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期间为 2020年 1月 1日至 2020年 6月 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00,320,926.04


79.27


其中:股票


100,320,926.04


79.2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9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000,000.00


4.7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9,092,141.48


7.18


8 其他资产


11,150,120.98


8.81


9 合计





126,563,188.50


100.00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59,500.00


0.05


C 制造业 79,184,612.47


68.3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5,040.00


0.00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10,547,665.57


9.11


J 金融业 7,448,508.00


6.43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075,600.00


2.66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综合 - - 合计 100,320,926.04


86.6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1 1


300686


智动力


233,300


5,613,198.00


4.85


2


300115


长盈精密


233,300


5,330,905.00


4.60


3


300253


卫宁健康


217,700


4,994,038.00


4.31


4


300451


创业慧康


237,700


4,395,073.00


3.79


5


600745


闻泰科技


33,300


4,194,135.00


3.62


6


300618


寒锐钴业


66,600


4,130,532.00


3.57


7


300003


乐普医疗


110,000


4,017,200.00


3.47


8


002675


东诚药业


177,700


3,722,815.00


3.21


9


300035


中科电气


400,000


3,672,000.00


3.17


10


002850


科达利


50,000


3,460,000.00


2.99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 卖)


合约市值 (元)


公允价值变 动(元)


风险说明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2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432,74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0.00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报告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90,119.8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676,644.5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031.51


5 应收申购款 380,325.0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150,120.98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3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 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年 1月 14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 的投资业绩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一) (1)中科沃土沃瑞混合发起 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同生效至 2019年 12月 31日 23.13% 1.07% 19.72% 0.75% 3.41% 0.32% 基金合同生效至 2020年 6月 30日 67.67% 1.21% 21.34% 0.80% 46.33% 0.41% (2)中科沃土沃瑞混合发起 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同生效至 2019年 12月 31日 22.26% 1.07% 19.72% 0.75% 2.54% 0.32% 基金合同生效至 2020年 6月 30日 67.06% 1.21% 21.34% 0.80% 45.72% 0.41%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 的比较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4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5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 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 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 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 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 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 得相互抵销。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6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 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权益类证券的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 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权益类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 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 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 定确定公允价值。 3、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1)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2)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收盘价 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后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 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7 4、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 净价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按成本估 值。 5、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7、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8、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法规今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11、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 的规定。 12、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 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 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 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 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 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8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 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 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 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 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 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 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 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 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 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估值错误 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 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 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 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 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 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9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 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 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原因,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 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0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 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 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份 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 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个工作日。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1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全 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2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及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3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80%的年费率计提。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至注册登 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 用。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行业惯例从基金财 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 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4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 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 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3、基金管理人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 定报刊和网站上。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5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 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 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 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6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 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 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 前,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 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7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在指定网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8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并 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 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9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人的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 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三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 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 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相 对上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超过百分之十;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0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1、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 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 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 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股指期货相关公告 本基金将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 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 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 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二)投资国债期货相关公告 本基金将在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 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三)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公告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1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 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或者 以 XBRL电子方式复核审查并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信息本基金信 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 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报刊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2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办公场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 息: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 资产价值; 3、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 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 化。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4)通货膨胀风险。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 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5)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 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利率风险)互为消长。 (6)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经营决策、技术变革、新产品研发、竞争加 剧等风险。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基本面或发展前景产生变化,可能导致其股价的下跌, 或者可分配利润的降低,使基金预期收益产生波动。虽然基金可以通过分散化投资来减少风 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2、信用风险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3 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证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导致信用评级 下降甚至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行兑付的风险,另外,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 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 3、估值风险 本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有可能不能充分反映和揭示利率风险,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时,在一定时期内可能高估或低估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共同协商,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使调整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更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确保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流 动性风险还包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付所引致的风险。 (1)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 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存托凭证)、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 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2)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 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 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3)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 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等流动性 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严格 审批、审慎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赎回款 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 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操作风险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4 操作风险是指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 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 风险。 6、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 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7、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如果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充分、投资操作出现 失误等,都会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 8、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 有关规定的风险。 9、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特定投资对象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 风险和个股风险,在市场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涨幅。 (2)在股票资产配置上,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环境、财务可持续性表现突出的公司的股 票,而市场整体并不全部符合本基金的选股标准。在特定的投资期间之内,本基金的收益率 可能会与市场整体产生偏差。 (3)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 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 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 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4)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 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 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 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10、其他风险 (1)随着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的新投资工具的出现和发展,如果投资于这些工具,基 金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的风险; (2)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计算机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3)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 生的风险;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5 (4)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5)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6)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 带来风险; (7)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二、声明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非直销机构销售,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非直销机构都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6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 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7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8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9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 《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 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 《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0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1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注册登记机构处接收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 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2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 宜,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另 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 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 未执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 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注册登记机构处接收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 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3 (1)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收费标准; ;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事项。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 《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 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4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 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 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 (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 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 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 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5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 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 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 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 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 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6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 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 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4、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网络、电 话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5、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其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 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 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 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同一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同等表决权。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7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 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 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 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 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 响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8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 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 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 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 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 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 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 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份基 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9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 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 和指定网站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全 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及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0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80%的年费率计提。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至注册登 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 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行业惯例从基金财 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1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系统化的方法精选环境、财务可持续的上市公司,通过精选个股和风险控制, 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权证、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 金资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2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不符 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1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1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1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 10%;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8)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 展期; (19)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 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 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任 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 (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3 (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 市值的 3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 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中关于债券 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 的股票合并计算。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7)、(16)、(21)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 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 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4 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审查。 六、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 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5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八、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 和营业场所查阅。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6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5668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成立时间:2015年 09月 0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37号 注册资本:1.42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0-23388976 传真:020-23388722


联系人:洪树林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95559 联系人:陆志俊 成立时间:1987年 3月 3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742.62亿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 81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87] 40号文 存续期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结汇、售 汇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7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权证、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 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 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8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不符合 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1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1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1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 券规模的 10%;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 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 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 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8)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 期; 19)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 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 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任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9 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 (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 的 3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 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中关于债券投资 比例的有关约定;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 股票合并计算。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2)、7)、16)、21)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 受上述限制。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 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以达到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要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规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至少提前 2个工作日正式向基 金托管人发函说明基金可能变动规模和公司应对措施,便于托管人实施交易监督。 除投资资产配置外,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 始。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禁止行 为进行监督: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0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 规定的限制。 4、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基金管理人参与 银行间市场交易时面临的交易对手资信风险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的名单。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单后 2个工作日内电话或回函确认收到该名单。基金管理人应定期和不 定期对银行间市场现券及回购交易对手的名单进行更新。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单后 2个工作 日内电话或书面回函确认,新名单自基金托管人确认当日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 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2)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由于交易 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5、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选择符 合条件的存款银行,基金托管人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 监督。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应符合如下规定: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金银行存款 业务账目及核算的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基金银行存款业务另行签订书面 协议,明确双方在相关协议签署、账户开设与管理、投资指令传达与执行、资金划拨、账目 核对、到期兑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证实书的开立、传递、保管等流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职 责,以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1 (3)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严格审查、复核相关协议、 账户资料、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关文件,切实履行托管职责。 (4)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算等的各项规定。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 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 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 限证券。 (3)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管理人 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 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 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4)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有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发行证券数量、发行 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总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 流通受限证券市值占资产净值的比例、资金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 完整,并应至少于拟执行投资指令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 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5)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 知》规定,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 息。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基金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 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 门就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的权利。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权 拒绝执行有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2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决。如果基金 托管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没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导 致基金出现风险,基金托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7.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其他方 面进行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运作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 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反馈,说明违规原因及 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 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在限期内纠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 基金托管人在对基金场外投资指令进行审核时,如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有关 基金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规定,如交易未生效,则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 管理人;如交易已生效,则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 及时核对,并以约定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反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在对基金场外投资指令进行审核时,如发现投资指令有可能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本协议的规定,应暂缓执行指令,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如果基金管理人拒 不改正,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 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3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 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 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 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资产、未执行或 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 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在限期内纠正,基金托管人收 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 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 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基金管理人发 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 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2.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 等投资所需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5.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和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 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银行存 款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 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募集资金的验证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提前结束募集之日起 10 日内,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名 以上(含 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到的全部资金存 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存款账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相关证明 文件。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4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 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3.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存款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 存款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申请开通本基金银行账户的企业网上银行业务进行资金支付,并 使用交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简称“交通银行网银”)办理托管资产的资金结算汇划业务。 5.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证券交收账户、资金交收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立证券账 户。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 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 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证券交收账户、资金交收账户进行证券的超卖或超买。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 即资金交收账户,用于证券交易资金的结算。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托管人处开立基 金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的二级结算备付金账户。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负责向人民银行进行报备,并在备案通过后在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 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的债券及资金的清算。基金管理人负责申请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市场进行交易,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设同业拆借市场交易账户。 2.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协议正本由基金管理 人保存。 (六)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 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由基金管理人协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5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本基 金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保管,相关业务程序另有限制除外。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基金签署与 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 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的保管期限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授权业务章的合 同传真件,未经双方协商或未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 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 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1、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6 2、估值方法 本基金的估值方法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权益类证券的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 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权益类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 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 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 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 确定公允价值。 (3)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1)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 2)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 3)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选取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4)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鉴于目前尚不存在活跃市场 而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如成本能够近似体现公允价值,则应持续评估上述做法的 适当性,并在情况发生改变时作出适当调整。 5)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活 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 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 活动很少的情况下,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4)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1)对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 的估值净价。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7 2)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 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对于含投资者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期截止日 (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 3)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 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5)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8)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 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9)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法规今后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11)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 的规定。 (12)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 新规定估值。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发现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约定的方 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估值,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 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基金管理人有 权按照其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三)净值差错处理 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 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先行支付赔偿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若基金管理人净值计算出错,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发现,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 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8 的赔偿金额,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 任;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 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 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 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基金托管人不负赔偿责任;针对净值差错处理,如 果法律法规或证监会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如果行业有通行做法,在不违背法律 法规且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重新 协商确定处理原则。 (四)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 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 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 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如对账发现相关各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 纠正,确保核对一致。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 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期报告文件应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告。季度报表的编制, 应于每季度终了后 1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个月公 告一次,于截止日后的 45日内公告。中期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前 6个月结束后的 60日内公 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日内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初 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月度报表的编制,经盖章后,以约定方式将有关 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收到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 通知基金管理人。对于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更新招募说明书等定期报告,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在上述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编制、复核及公告。基金托管人在 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 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 公告之日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 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报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可以出具复核 确认书(盖章)或以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确认,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检查。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9 基金管理人可委托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权益登记日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年最后一个 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负责编制和保管,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托管人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 (一)基金管理人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及《基金合同》终止日后 10个工作日内向基 金托管人提供由注册登记机构编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管理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后 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由注册登记机构编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三)基金管理人于每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后 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注册登 记机构编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四)除上述约定时间外,如果确因业务需要,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商议一致后,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注册登记机构编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份,保存期 限为 15年。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 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 或者调解解决。托管协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 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 地点在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相关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 担。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八、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0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托管协议的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 成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 成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发生《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1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容,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修改这些服务项目: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交易确认服务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保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上列明的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交易记 录。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应根据在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进行交易的投资者的要求提供成交确 认单。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应根据在其销售网点进行交易的投资者的要求提供成交确认单。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服务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历史交易记录。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对账单服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richlandasm.com.cn)查阅对账单。 2、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向本公司定制电子对账单。 具体查阅和定制账单的方法可参见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服热线咨询。 (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利用非直销销售机构网点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通过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方法见有关公 告。 (五)资讯服务 1、客户服务电话 投资者如果想了解基金产品、服务等信息,或反馈投资过程中需要投诉与建议的情况, 可拨打如下电话:400-018-3610。投资者如果认为自己不能准确理解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也可拨打上述电话详询。 2、互联网站及电子信箱 网址:http://www.richlandasm.com.cn 电子信箱:service@richlandasm.com.cn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2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 件或复印件。对投资者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 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richlandasm.com.cn)查阅和下载 招募说明书。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3 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盈米基金为旗下部 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证报及管理人网 站 2020年 3月 30日 2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麟龙投资为旗下部 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证报及管理人网 站 2020年 4月 9日 3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中信证券华南股份 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 售机构的公告 上证报及管理人网 站 2020年 5月 7日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4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一) 中国证监会准予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 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 见书 (七)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