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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消费主题股票A(002621)

中欧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中欧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10月30日 
送出日期:2020年11月0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欧消费主题股票 基金代码 002621 
基金简称A 中欧消费主题股票A 基金代码A 002621 
基金简称C 中欧消费主题股票C 基金代码C 002697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07月2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郭睿 2018年07月12日 2010年07月0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主题相关的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 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 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 断式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及现金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 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消费主题相关 行业股票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持续跟踪宏观经济面、政策面等重要指标,进行自上而下宏观分 析,并有机结合市场环境趋势分析,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市场发展趋 势、风险控制要求等因素,制定本基金资产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为股 票型基金,长期来看整体将积极配置于股票类资产,并根据市场环境动态调整。 消费主题相关行业根据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类别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的细分子 行业。本基金采取积极的股票选择策略,依托专业的研究力量,综合采用各类 定量分析、定性分析、深度调研等方法,精选出估值水平较为合理、在所处子 行业以及未来经济发展趋势下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且未来具备较好成长潜 力的优质公司,以分享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带来的资产增值。对于存托凭证的 投资,本基金将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 方式,精选优质上市公司;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凭证在交易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差异而或有的负面影响。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8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中欧消费主题股票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0≤M<100万 1.50% 100万≤M<500万 1.00% 申购费(前 收费) 500万≤M 1000.00元/笔 0天≤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50% 365天≤N<730天 0.25% 赎回费 730天≤N 0.00% 中欧消费主题股票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0天≤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50% 365天≤N<730天 0.25% 赎回费 730天≤N 0.00% 申购费 C:本基金 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C 0.8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信用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6、 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策略风险; -其它风险; -特有风险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主题相关的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 行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及现金 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因此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波动都将影响 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自身投研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 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 而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 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 稳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 险。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 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 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 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市场风险指由于标的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生品的价格 波动。流动性风险指当基金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而产生的风险。保证金风险指由 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信用 风险指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的风险。操作风险则指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 失、或其他不可预期时间所导致的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但仍或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所投资的资 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市场利率波动导致证券 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 证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 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 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投资于存托凭证可能会面 临由于境内外市场上市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等差异带来的相关成本和投 资风险。在交易和持有存托凭证过程中需要承担的义务及可能受到的限制,应当关注证券交 易普遍具有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基金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 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基金合同受中国法 律管辖。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9700] 1、《中欧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欧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中欧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