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开泰富开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6〕1234号文注册募集的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6年 12月 27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有关事项。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年 11月 3日起,至 2020年 11月 30日 17:00止(投 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 9号楼 联系人:邓彬 联系电话:(010)59363299 传真:(010)59363298 邮政编码:100035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专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邮寄的方式送达至上述地址的收件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修改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详见《关于修改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二)。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年 11月 2日,即 2020年 11月 2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 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接受纸质投票,表决票样式见附件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 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dbsfund.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代表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 意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 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 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 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 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 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 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章节的规定授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 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 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证明文件和所需的授权等相关文件自 2020年 11月 3日起,至 2020年 11月 30日 17:00点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 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 9号楼),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开泰富开泰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并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 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 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遵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结算 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或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书面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 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向他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dbsfund.com)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 样本。 1、书面方式授权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 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 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 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 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 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 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 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4)授权文件的送达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文件的送达方式、送达时间、收件地址、联系方式等与表决票送达要 求一致。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委托人存在多次以有效书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书面授权为准。如最后 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不能确定最后一次书面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书面 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书面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 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 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 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意见代表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授 权意见。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本公告通知的表决截止日后 2个工作日内(2020年 12月 2日前),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 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 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意愿无法判断、相互矛盾,但其他各 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 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 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 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 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 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a)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 撤回; b)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c)送达时间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 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修改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 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通过方可做出;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自决议生效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 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 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 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由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方可召开。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 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 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 9号楼 联系人:邓彬 联系电话:(010)59363299 传真(010)59363298 网址:www.cdbsfund.com 电子邮件:services@cdbsfund.com 2、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3、公证机关: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东水井胡同 5号北京 INN大厦 5层 联系人:赵蓉 联系电话:010-85197506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层 联系人:陆奇 联系电话:021-31358695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cdbs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010)59363299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修改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修改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 说明》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四: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10月 30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进行产品维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提议按照《关于修改国 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二) 的方案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进行修改。 为实施本基金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修改,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终 止条款的有关具体事宜。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10月 30日 附件二: 关于修改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 1、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 2016年 12月 27日,为更好地进行产品维护和管理,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2、本次《基金合同》修改方案须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 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 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页码 章节 修改前《基金合同》内容 修改后《基金合同》内容 11 第五部分基金备 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终止合同并进入清算程序, 而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连续 60个工作 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 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在 6个 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70 第十九部分基金 合同的变更、 终止 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个 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 情形的;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 况。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 应当 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在 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 新基金托 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情况。 99 第二十四部分基 金合同内容摘要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个 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 情形的;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 况。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 应当 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在 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 新基金托 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情况。 三、《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起,调整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内容进 行相应更新并披露。届时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dbsfund.com)查阅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10-59363299)咨询相关信息。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10月 30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就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cdbsfund.com)及其他指定 媒介公布的《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 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改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的议案》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 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本 基金二次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则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dbsfund.com)下载 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2、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授权意 见。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 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 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买入本基 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四: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如有)姓名/名称: 受托人(如有)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改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 2、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账 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 见。 3、表决票的效力认定以大会公告为准。 4、基金账户号不填写不影响持有人身份认定的,不影响表决票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