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级: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深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 召开了银华深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银 华深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 为 2020年 10月 12日 15:00起至 2020年 10月 26日 17:00止,计票时间为 2020 年 10月 27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 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现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 银华深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包括银华深证 100份额、银华稳进份额 与银华锐进份额三类份额。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 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银华深证 100份额、银华稳进 份额、银华锐进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的 50% (含 50%);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银华深证 1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二、费用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 律师费)将由本基金基金财产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0.75 万 元,律师费 2.5万元,共计 3.25万元。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机构是北京市方圆公证处,见证律师是上海 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 400-678-3333咨询。 3、本基金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已于 2020年 10月 27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以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 份额自本公告发布日(2020年 10月 28日)上午 10:30起复牌。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 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年底 完成对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银华稳进份额与银华锐进份额按 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银华深证 100 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 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 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解释。 四、备查文件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深证 1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深证 1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深证 1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深证 1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5、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