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在通过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时间自 2020 年 09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 17:00 止,审议《关于
终止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持有人大会审议的议
案及议案说明,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议案获得表决通过,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
被表决通过之日起豁免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表决,根据《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 2020
年 11月 02日按照以下相关事项安排进行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 11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
算基准日为 2020年 11月 02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环保 A份额(场内简称:环保 A级,基金代码:150237)、
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环保分级,场内简称:环保分级,基金代码:160634)。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环保 A份额与鹏华环保 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
环保 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环保 A 份额与鹏华环保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例。
对于鹏华环保 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环保 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10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环保 A 份额持有人。鹏华
环保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份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将按 1份鹏华环保 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环保分级
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环保
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
环保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鹏
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 11 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环保 A 份额和鹏华环
保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环保 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环保 A份额的份额数,即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环保 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环保 A份额的份额数。
因持有鹏华环保 A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环保 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环保 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鹏华环保 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环保 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3)鹏华环保分级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份额数等于定期折算前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与新增的
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之和,即
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环保 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同上。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
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 2个会计年度 11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环保分级份额
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 8,661,250,000 元。当天场外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鹏华
环保 A份额、鹏华环保 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 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末
鹏华环保 A份额净值为 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环保 A 份额和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即 20 亿份和 65
亿份。
(1)鹏华环保 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环保 A份额为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份额净值为
因持有鹏华环保 A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鹏华环保 A 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 20 亿份鹏华环保 A 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
元;新增持有 100,000,000份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元。
(2)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持有人
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数为
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为
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 6,662,500,000 份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
值为 1.300元。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20年 11月 0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环保 A 份额和
鹏华环保 B 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
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0年 11月 0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环保 A份额全天停牌,鹏华环保 B份额正
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20年 11月 04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
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
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环保 A 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鹏华环保 B 份额正常交
易。
根据相关公告,鹏华环保分级仍暂停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
的场内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 1000元。上述安排如有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
发布公告。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
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 2020 年底前完成规
范整改,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20年 11月 04日鹏华环保 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
前收盘价为 2020年 11月 03日的鹏华环保 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元)。由于鹏华环保 A份额
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 2020年 11月 04日的前收盘价可
能有较大差异,2020 年 11 月 04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三)鹏华环保 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环保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环保 A份额的
持有人,而鹏华环保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
化,因此鹏华环保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
损失的风险。
(四)由于鹏华环保 A 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环保分级份额
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
环保 A 份额数或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可
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
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五)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
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
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环保 A 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
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环保 A 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
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六)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
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533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