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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强化收益A(002932)

圆信永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圆信永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基金名称 圆信永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强化收益 权益登记日 2020年 10 月 29 日
基金主代码 002932
除息日
2020年 10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年 10 月 30 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7 月 27 日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20 年 10 月 29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算成再投资基金份额,并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直接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2020 年 10
《圆信永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圆信永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公告依据 月 31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 10 月 20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 [2008]1 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值(单位:人民币元)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配利润( 单位: 人民 136,724,100.75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划往销售机构相关账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币元)
日的相关指标
户的日期。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82,739,230.91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
金额( 单位: 人民币
元) 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 元/10 份基金
-
份额) 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强化收益 A 圆信永丰强化收益 C 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932 002933 3、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收益分配方式,须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15 点前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到销售机构设置、修改收益分配方式;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申请设置或修改收益分配
金份额净值 (单位: 1.1632 1.1427
方式,该申请仅对本基金后续的收益分配有效,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人民币元)
4、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份额,其在某个销售机构设置的收益分配方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135,902,098.83 822,001.92
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收益分配方式。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
位:人民币元 )
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5、投资者若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通过多个交易账号持有本基金份额,不同的交易账号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
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修改某个交易账号的收益分配方式不会改变其他交易账号
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的收益分配方式。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82,153,679.22 585,551.69
金额( 单位: 人民币 6、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元)
7、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0.5 0.45
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份基金份额)
8、咨询方式
注:(1)根据《圆信永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收益
投资者 可通 过本公司 网站 (www.gtsfund.com.cn) 或本公司 客服 热 线
分配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减
(400-607-0088)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咨询相关情况。
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特此公告。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红比例计算的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 本基金管理
2020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