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平安鼎弘(167003)

平安鼎弘:关于增设C类、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 C类、D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 2020年 10月 27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类、D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 A类基金份额。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 C类、D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类、D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A类、D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 
投资人可以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场外其他销售机构办理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和赎回业务。投资人也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场内销售
机构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 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已申请上市交易,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暂不上市交
易。 
2、基金份额的费率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 
原基金份额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将继续适用于
A类基金份额,即: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300万元 0.80% 
300万元≤M<500万元 0.50% 
M≥500万元 1000元/笔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场内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 
持有期(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7日 0.50% 
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具体持有时间以
登记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赎回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在场内赎回的份额,对份额持有期限少
于 7 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份额持有期限不少
于 7 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入基金财
产。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 
持有期(N) 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6个月 0.50% 
6个月≤N<1年 0.10% 
1年≤N<2年 0.05% 
N≥2年 0% 
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具体持有时间以
登记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赎回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在场外赎回的份额,对份额存续时间小
于 30个自然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 3个自然月的,
赎回费用的 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 6 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 50%
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大于等于 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 25%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前述一个自然月按 30个自
然日计算) 






(2)拟增设的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率设置如下: 持有期(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 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具体持有时间以 登记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赎回费用由 C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对于 C类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 顺延。 (3)拟增设的 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 D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300万元 0.80% 300万元≤M<500万元 0.50% M≥500万元 1000元/笔 本基金 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N) 费率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6个月 0.50% N≥6个月 0 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具体持有时间以 登记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赎回费用由 D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 30个自然日的,赎 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 3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 75%归基 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 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 50%归基金财产,其余用 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前述一个自然月按 30个自然日计 算) 3、其他事项 (1)本基金对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各类份额的申购、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3)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由于本基金 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 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信息披露 本基金 A类、C类、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与原基金份 额的代码保持不变,仍为 167003;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10228,D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代码为 010229。由于三类份额的收费方式不同,本基金 A类、C类、D类基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5)对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处理 本基金分类后,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划归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本 基金的持有、赎回的规则无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本基金 C类、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数额限制 1、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 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50,000元(含申购 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2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 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 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 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 参见相关规定及相关公告。 5、每个交易账户赎回最低起点份额调整为 1 份,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 投资者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6、投资者投资基金管理人“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 人民币 10元。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 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三、新增 C类、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四、重要提示 1、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在更新的《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自 2020 年 10月 28 日起办理本基金 C类、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 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 告。 3、本基金 C类、D类基金份额自 2020年 10 月 28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和其他规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应按基金估值后确定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C 类、D 类基金份额首次开放申购当日(2020 年 10 月 28 日)的申购价 格为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更新本次增设份 额的相关内容。 6、投资者可通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 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fund.pingan.com 了解详情。 五、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 23日


附件: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主要修订条款对 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 释义


增加: 66、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7、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 是否收取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申购时 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D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增加: 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申购费、销售 服务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 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 A 类、D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 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C类和 D类基金份额分 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三类份额的收费 方式不同,本基金 A类、C类和 D类基金 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 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 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 得互相转换。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场外 两种渠道申购与赎回 A 类基金份额;可 通过场外渠道申购与赎回 C类、D类基金 份额。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参与上市交 易,C类、D类基金份额暂不参与上市交 易。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 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上市交易 2、上市交易的时间 2、上市交易的时间 增加: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已申请上市交 易,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暂不上 市交易。 未来,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程序 后也可申请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D类基 金份额等其他份额类别上市交易,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需要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 容,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增加: 投资人可以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场外其他 销售机构办理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3、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 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 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 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 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额和 D 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和赎回业 务。投资人也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 过场内销售机构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办理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和 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 况开通 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的场 内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 届时的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3、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 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 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 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用途 …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 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在基金份额上市交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 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基金份额发售网 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前一日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 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 4、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6、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需缴纳申 购费。 易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 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基 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他媒介,披露前一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 A类、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 4、本基金 A类、D类基金份额申购 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6、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类、D类基 金份额需缴纳申购费。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的合法权益。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一、 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的除外,当出现或需要决 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报酬标准; … (9)终止基金上市,但因基金 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在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调整收费方式及标准、增加新 的基金份额类别;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除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 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调高销售服务费; … (9)终止 A类基金份额上市,但因 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或在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调整收费方式及标准、增加新的 基金份额类别;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 投资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 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 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 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 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公式为: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份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份额余 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 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 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 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 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 披露。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 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 四、估值程序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公式为: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 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披露。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 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 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净值错误。 …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 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 公布。 …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 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公告。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增加: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增加: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的 0.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 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 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 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 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4、由于本基金 A 类、D类基金份额 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针对场外份额,当投资者的现 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 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 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 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 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针对场 外份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 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基金份额, 则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五)基金净值信息 … 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八)临时报告 1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五)基金净值信息 … 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八)临时报告 1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 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 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1、基金份额暂停上市、恢复上 市或终止上市; 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1、A类基金份额暂停上市、恢复上 市或终止上市; 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修订后的《托管协议》条款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 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 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34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时间:2011年 1月 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1917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000万元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 合资)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 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755-22623179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吴小红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 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34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时间:2011年 1月 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 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191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000万元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 资)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 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755-22623179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马杰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 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 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 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 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 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 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 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等其他投资所需账户、复核 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 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 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 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其 他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 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 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 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 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除外。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 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 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 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 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 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 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 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 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净值按规定予以公布。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 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 … (三)估值差错处理 1.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 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 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 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公告; … (七)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 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 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 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按规定予以公布。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 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托管人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 … (三)估值差错处理 1.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 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 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 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七)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 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 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 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 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 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在 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 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 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 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 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 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 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 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4、由于本基金 A 类、D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 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 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 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十、信息披露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 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 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上市交易公告书、《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澄清公告、清 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投资股指期货、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投资国债期货、投资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等其他必要的 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 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业绩表现 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 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 书面或者电子确认。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 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 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上 市交易公告书、《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澄清公告、 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投资股指期货、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投资国债期货、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流通受限证券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 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或者电子确 认。 十一、基金费用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 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 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 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但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 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 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基金托管 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 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 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 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根据 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进行复核。 本基金 A 类、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的 0.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 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 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但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低销售服务费,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 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 间。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 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 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 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进行复核。 …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注: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