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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A(150217)

新能源A:关于恢复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10月 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场内简称:交银新能) 
基金主代码 164905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
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
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
因说明 
 
恢复大额申购日 2020年 10月 12日 
恢复大额申购业
务的原因说明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新能 新能源 A 新能源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4905 150217 150218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大额
申购业务 
是 -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交银新能源份额只可以进行
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中交银新能源 A 份额
与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
回。 
(2)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客户服务
电话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
源 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 B份额具有
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新能源 A 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
新能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
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