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 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 议》”)的相关约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拟修改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协议》中关于资金清算交收的约定,修改后 的《托管协议》自 2020年 10月 22日起生效。 二、重要提示 本次托管协议的修订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订内容与本基金《基金 合同》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冲突,不涉及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托管协议将自 2020年 10月 22日起生效。托管协议全文于 2020年 10月 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600-8800)咨询。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