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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红利混合(481006)

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二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10月 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红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48100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 7月 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及《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 9月 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323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26,880,385.4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第五次分红,2020年第二次分红 
注: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 0.01元时,至少
分配一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 90%;基金收益分配
每年至多 6次。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年 10月 20日 
除息日 2020年 10月 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年 10月 2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20年 10月
2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20年 10月 22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0年 10月 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 2020年 10月 21日直接计入其
基金账户,2020年 10月 22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
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
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 2020年 10月 19日 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
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
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
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本基金销售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
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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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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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
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