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B:关于申万环保A份额、申万环保B份额终止上市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环保 A份 额、申万环保 B份额终止上市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年 10 月 16日发布了《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环保 A份额、申万环保 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护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环保 A份额、申万环保 B份额终止上市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 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 效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申万菱信中证环 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申万环保 A份额、申 万环保 B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 证上[2020] 944号)的同意。现将申万环保 A份额、申万环保 B份额的终止上 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环保 A份额 场内简称:环保 A 交易代码:150184 (二)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环保 B份额 场内简称:环保 B 交易代码:150185 (三)终止上市日:2020年 10月 21日 (四)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0年 10月 20日,即在 2020年 10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环保 A、环保 B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环保 A、环保 B终止上 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于 2020年 9 月 11日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9月 12日发布了《申万 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于 2020年 10月 21日终止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申万环保 A份额、申万环保 B份额的上市交易业务,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深证上[2020]944号)。 三、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的转换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 2020年 10月 21日。基金管理人在份额 转换基准日将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0元的申万菱 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 A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转换的 具体方法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9月 12日发布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二)《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 生效 自 2020年 10月 23日起,《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 管协议》生效。 (三)基金名称的变更 自 2020年 10月 23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将由“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申购与 赎回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申万菱信中证环保 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 A类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具体日期及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自 2020年 10月 23日起,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之 A类基金份额将开始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和转托管(包 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相关业务,具体事宜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08588 网址:www.swsmu.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 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