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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现金宝A(000371)

关于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关于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 B类基金份额并修
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民生加
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成立,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民生加
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
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于 2020年 9月 22日起对本基金增加 B类
基金份额类别,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
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 2020年 9月 22日起生效。现将具
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新增B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B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10288),根据销售渠道的不同和销售服务费收取的不同分为三类基
金份额,即 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
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
年化收益率。已有的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类别业务规则保持不变。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 1.00 元。B 类基金份额
类别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要求为 500万元。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
2 
 
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管 理 费
率/年 
托 管 费
率/年 
销售服务费率 申购数量限制 
0.30% 0.08% 按前一日 B 类
基金份额的基
金资产净值的
0.01%的年费
率计提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 B类
基金份额金额不得低于 500万元,销售机
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但不得低于 500万元的最低金额限制。 
追加申购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没有金额限
制。 
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每个交易账
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每笔最低赎回
份额没有限制。 
二、本基金 B 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自 2020 年 9 月 22 日起在开放日可通过如下销售机构办
理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换等业
务。 
直销机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 厦 13楼 13A


3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林泳江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 售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 释义 56、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渠 道的不同分为两类基金份额,即 A类基 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 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58、C 类基金份额:指通过本基金直销 渠道和代销渠道销售的基金份额 56、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渠 道的不同和销售服务费收取的不同分 为三类基金份额,即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 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 益率 58、B、C类基金份额:指通过本基金直 销渠道和代销渠道销售的基金份额 ...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 情况 八、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 式,使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 1.00元。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本基金设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 八、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 式,使 A类、B类和 C类基金份额净值 保持在 1.00元。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本基金设 A类、B类和 C类三类 4 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 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 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 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基金份额类 别设置、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 限制及规则、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增加或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开始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 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 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 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 A类、B类和 C类基金份额的金 额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在不违反法 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 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基金 份额类别设置、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 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变更收费方式或者 增加或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 ...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2.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 具体的计算公式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执行。 3. 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 1.00元。 2.本基金 A类、B类和 C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具体的计算公式按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执行。 3. 本基金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 1.00元。 ... 5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本基 金 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 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 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 ...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四)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六)临时报告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 (四)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 收益率。 6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临时报告 16、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四、《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十一、基金 费用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资 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本基 金 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 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 五、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同时公布修改 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7 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并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披露。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8-388 (免长 话费)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 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 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9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