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消 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0年 9月 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 发布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 式)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我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 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20年 9月 29日起,至 2020年 10月 26日 17:00止(纸质投票以本公告列 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电话、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 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7楼 1706/1708 联系人:丁青松 电话: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518048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年 9月 25日,即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 (www.fund.pingan.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方式下载 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 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 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 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 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 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五章节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 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章节第(三)条授权方式 1、纸面方式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 2020年 9月 29日起,至 2020年 10月 26日 17:00以前(以本次大会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 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7楼 1706/1708 联系人:丁青松 电话: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518048 (二)电话投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自 2020年 9月 29日起,至 2020年 10月 26日 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00- 4800)并按提示转人工坐席进行投票。 基金管理人也将主动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在通话过程中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持有 人身份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投票记录从而完成持有人大会的投票。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 (三)短信投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自 2020年 9月 29日起,至 2020年 10月 26日 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提供以下短信通道供投资者进行投票。 基金管理人通过短信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征集投票短信,基金份额持有人回复短信 表明表决意见。短信表决意见内容为“身份证件号码+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同意/反对/弃权”,三种表决意 见中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例如,持有人同意本议案,则短信表决意见应为 “123456198001011234+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同意”。请个人投资者务必按照上述格式要求回复短信。 对于选择短信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短信回复的内容不完整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基金管理 人可以选择通过电话回访确认,在通话过程中核实持有人身份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完 成投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投票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 因运营商原因导致持有人无法获取短信进行投票的情况,请投资者选择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投 票。 (四)其他投票方式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 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 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 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fund.pingan.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纸面方式授权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 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 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 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 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 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 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 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电话授权方式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00- 4800)并按提示转人工坐席进行授权。 基金管理人也将主动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在通话过程中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持有 人身份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授权记录从而完成授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 过程将被录音。 对于选择短信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短信回复的内容不完整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基金管理 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可以选择通过电话回访确认,在通话过程中核实持有人身份后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以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完成投票或授权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进行投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 3、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授权和其他有效非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 准。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有 效纸面方式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3)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无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但存在任意一种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授权的,以该种有 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的授权为准; (4)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多次以有效非纸面方式进行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 有效非纸面方式进行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 权; (5)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 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意见行 使表决权; (6)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会议召开的条件和表决票数要求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 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不参 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 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 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 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本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时间的 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 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 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 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其他 非纸面方式表决的,表决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2020年 10月 26日 17:00以后送达本次大会公证机 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地址或指定系统,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 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 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 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 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 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 间为准。 (3)短信表决的效力认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短信表决通道重复提交有效短信表决票的,以基金管理人在截止时间之 前最后一次收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发送成功的有效表决短信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短信视为被撤回。 (4)电话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在会议投票表决规定期间内拨打客服热线进行电话表决或在会议投票表决规定期间内由基金管理人或销售 机构主动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电话联系,该等通话内容形成录音资料,录音内容完整涵盖基 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确认及对议案进行的明确表决意见,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 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能够核实身份但 授权不明确或未发表明确表决意见的,视为弃权表决票,计入有效表决票;无法核实身份的为无效表决票。 (5)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投票,若各表决票之表决意见相同时,则视为同一表决票; 表决之意思相异时,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 售机构可以在投票表决终止前主动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在通话过程中以问答方式 核实持有人身份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投票记录从而完成持有人大会的投票。为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给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的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 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短信及电话投票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系统中显示的投票表决时间为准。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34层 联系电话:0755-22623179 传真:0755-239900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nd.pingan.com 2、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7楼 1706/1708 联系人:丁青松 电话: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518048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 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 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情 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提议持续运作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实施持续运作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平安消费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 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二: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账号: 表决事项:关于持续运作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章栏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栏 单位公章:签字: 日期:日期: 说明: 1、请就表决内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 意见。 2、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但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基金账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 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 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4、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或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2020年××月××日 17:00的以 通讯方式召开的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以 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若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 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名称及编号: 基金账号(如有多个,请逐一填写): 受托人签章(受托人为自然人则签字/受托人为机构则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基金账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 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 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本授权委托书可剪 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