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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泰富(168105)

九泰泰富:第四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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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四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风险提示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九泰泰富定增主题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8105,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
2020年 9月 21日至 2020年 9月 25日第四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
务办理方式可参阅基金管理人在 2020年 9月 16日发布的《关于九泰泰富定增主
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针对本次受限开放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确认或全部无法确认的风险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场内份额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可
上市交易。场外份额每年定期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业务,此开放期为受限开放期,
共包含五个受限开放日,每个受限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可采取部分确认的方式确保
本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后总份额基本保持不变。 
在每个受限开放日出现部分确认的情况时,遵循“按比例确认原则”,即按
照“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与“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预确认比例,
按照该比例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 
由于本基金受限开放申购、赎回规则的设置,参与本次受限申购赎回的投资
者在受限开放期结束时,可能出现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确认或全部无法确认
的情况,提请投资者注意出现相关情况的风险。 
 
二、转托管业务相关风险 
(一)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涉及的账户规则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年 4月 30日发布的《 关于中
国结算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优化调整的通知》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申请办理开
放式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时,应确保转托管业务申请中填写的转出账户已与转
入账户建立了场内外账户对应关系。投资者 T日建立场内外账户对应关系,自 T
日起对场外转托管至场内业务有效,自 T+1日起对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业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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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投资者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前,确认账户状态是否满足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如不符合,则可能无法办理该业务。如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变更,请投资者参照最新业务规则办理。 
(二)业务办理流程重点提示 
1、场内转场外业务办理流程 
(1)投资者应先完成相关账户的场内外对应关系建立业务。 
(2)获知拟转入的销售机构的代码,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办妥相关手续。
销售机构的销售商代码详询具体销售机构。九泰直销机构代码为:680452。 
(3)投资者须按照具体销售机构规定的业务流程提交业务申请表单、有效
证件等资料,写明拟转入的销售机构代码(6XXXXX)、深圳证券账号、基金代码
和转托管数量。 
(4)投资者 T日申请办理的跨系统转托管若为有效申报,则其申报转托管
的基金份额可在 T+2日到账,投资者自 T+2日开始可以针对该部分基金份额进行
交易。 
2、场外转场内业务办理流程 
(1)获知拟转入的证券营业部的深交所席位号码,席位号码详询所在证券
营业部。 
(2)投资者须按照具体销售机构规定的业务流程提交业务申请表单、有效
证件等资料,写明拟转入的证券营业部的深交所席位号码、开放式基金账户号码、
基金代码和转托管数量,其中转托管数量需为整数份。 
(3)投资者 T日申请办理的跨系统转托管若为有效申报,则其申报转托管
的基金份额可在 T+2日到账,投资者自 T+2日开始可以针对该部分基金份额进行
交易。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确认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的为准。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后需
及时关注。 
请投资者通过原销售机构了解上述业务办理流程、规则要求、确认时间等,
提前做好相关安排,因不符合业务规则导致交易失败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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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者适当性相关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本基
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
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
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以
下同)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本基金风险等级的
划分,系基于销售机构建立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方法做出的评价结果,且该
等结果可能随销售机构关于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划分因素的变化而动
态调整。此外,销售机构可能会依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市场变化或基金实际运作
情况等适时调整对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销售机构的基金风险等级评价结
果与基金法律文件披露的风险收益特征可能存在不同。并且,基于评价方式的差
异,不同销售机构对同一基金产品的评价结果可能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本基金
的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销售机构提供的最新评级结果为准,投资人在购买本基
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本基金风险等级之间的适
当性匹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风险等级评级结果,结合自
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 
 
四、本基金投资对象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以参与投资定向增发股票为主要投资方
向,证券投资基金参与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投资时,按照监管机构或
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故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
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交易或申购、赎回时,
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五、本基金二级市场折溢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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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
净值波动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
素的影响,导致折溢价交易的情形。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折溢价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六、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受限开放的主要风险予以提示。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
金受限申购赎回业务详情,可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
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tamc.com/)
或客户服务热线(400-628-0606)咨询。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9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