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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日增利A(000379)

关于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日增利货
币市场基金增设 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
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本公告公告之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
的基础上增设 B类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 A类份额。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 B类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进行基金份额类别划分,设置 A类和 B类两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
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或相关公告的约定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3、基金份额的升降级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与 B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设置自动升降级。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于开始调整前在规定媒介上刊
登公告。
  4、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
  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和直销渠道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0.01元,即投资人
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 0.01元。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及直销渠道申购本基金 B类基金
份额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5,000,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0.01元,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
0.01份。
  本基金两类份额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金额和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为准。
  5、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管理费与托管费
  本基金 A类、B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2)销售服务费
  1)A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A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 A类份额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 A类份额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
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
日支付。
  2)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B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B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 B类份额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 B类份额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
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
日支付。
  (3)申购费
  本基金 A类、B类基金份额目前均不收取申购费用。
  (4)赎回费
  本基金一般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
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
的情形除外。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
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
形时;
  2)当本基金前 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的,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
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6、其他事项
  (1)各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 1.00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 A类份额和 B类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各类基金份额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结转。投资人当日各类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第 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
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各类基金份额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各类基金份额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
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
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各类基金份额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
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
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
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信息披露
  本基金 A类和 B类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00379,基金份额简称:平安日
增利货币 A;B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10208,基金份额简称:平安日增利货币 B。
  A类、B类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单
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8、对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处理
  本基金增设份额后,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转换为 A类份额,对本基金的持有、赎回或转换的规则无变
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新增 B类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本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 B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
  (3)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时间、业务规则等将另行公告。
  (4)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仍按原有业务规则执行,A类份额的代销机构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
露。
  三、信息披露相关内容修改
  根据经 2020年 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部分涉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四、重要提示
  1、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并在更新的《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自公告当日起生效。
  2、投资者可自 2020年 9月 15日起办理本基金 B类份额的申购、赎回;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和规则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
定予以公告。
  3、本基金 B类份额自 2020年 9月 14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和其他规定媒
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4、投资者可通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
司网站 www.fund.pingan.com了解详情。
  五、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
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9月 14日
  附件: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主要修订条款对照表
基金合同修改章节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释义
58、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 B类
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
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59、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类别
60、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类别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
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认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进行基金份
额类别划分。
本基金将设 A类和 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
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单
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
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
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公告的约
定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升级或者降级的
除外。本基金 A类和 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申购各类基金份额
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至少于开始调整之日前
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基金份额的升降级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额限制及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的
数额限制及规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
于开始调整前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义务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
与税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
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A类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 A类份额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 A类份额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 B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B类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0.01%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 B类份额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 B类份额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
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
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
配,每日结转。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
数点后第 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
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
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
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方
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
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
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
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
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
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
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各类基金份额收
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
人每日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结转。投资人当日
各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
止;
4、本基金根据各类基金份额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各类基金
份额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
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
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各类基金份额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
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
资人可通过赎回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
每日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
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若投资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
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
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
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托管协议修改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修订后的《托管协议》条款
九、基金收益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
配,每日结转。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
数点后第 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
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
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
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方
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
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
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
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
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
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
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各类基金份额收
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
每日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结转。投资人当日各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第 3位
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
止;
4、本基金根据各类基金份额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各类基金
份额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
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
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各类基金份额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
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
资人可通过赎回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
每日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
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若投资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
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
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
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基金费用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份额资产
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A类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 A类份额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 A类份额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 B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B类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0.01%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 B类份额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 B类份额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注: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