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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优化债券(320004)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2期查看PDF公告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第 2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 重要提示 (一)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依据中国证监会 2007年 8月 23日《关于核准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39号),诺安中短期 债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诺安优化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07年 8月 29日起,由《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 法及说明等。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 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当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 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六)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 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有关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9月 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为 2020年 6月 30日(财务数据未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2 经审计)。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3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3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73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7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7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8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10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103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10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0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1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1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116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122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125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27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145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65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67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79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180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4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 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5 第二部分


释义 在《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 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基金合同 指《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其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基金合同由 《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招募说明书 指《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诺安优化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 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 《基金法》 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修订,并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 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6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业务规则 指《诺安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人民银行 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 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与过户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7 件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 设立的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投资于中 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起始日,2007年 8月 29日,《诺安优化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 《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 失效 基金合同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依法生效后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开放日


























指本基金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 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T日 指日常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发售 指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8 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 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15个 工作日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15个工作日的时间开始 办理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 入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为本 条定义之目的,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 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 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本基金管理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 行为 销售服务费用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 营运费用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 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 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9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 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 份额变动及其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 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 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 金份额总数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的过程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本基金 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 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 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指定媒介 指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 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0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 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 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 或无法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 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 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 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 止交易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1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层 3. 设立日期:2003年 12月 9日 4.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5. 办公地址:同住所 6. 电话:0755-83026688 7. 传真:0755-83026677 8.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6000 40%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合





计 15000 100% 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0年 9月 7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二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 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新 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2 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 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 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 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 500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兴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三、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 理,香港昌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 限公司副总裁,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一冰女士,副董事长,硕士。历任中国华大理工技术公司计财部职员,中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3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综合业务部副科长、投资银行部 总经理、稽核法律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务。 赵忆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南方航空公司规划发展部项目经理,泰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翰伦投资咨询公司(马丁可利基金)投资经理,纽银西部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大恒科技副董事长。 刘洪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职员、资产管理四部职员、金融产品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信业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任董事总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 部/北京业务一部业务总监/部门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 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 孙晓刚先生,董事,本科。历任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员、北京诺安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摩士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投资总监、上海 钟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钟表有限公司董事长。 齐斌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中 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份制处主任科员、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 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 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小青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处长,中国农业银 行市场开发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司副司 长,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内蒙古银监局、山西银监局局长,中国银 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史其禄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处处长,中 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 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 钱学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总经 理、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部首席代表、上海富成证券公司助理总裁、英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4 国渣打银行私人银行北京分行筹备组成员、《银行家》杂志社副社长、中国社科院 金融所助理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分析组主笔、中国社科院陆家嘴 研究基地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科院上市公司研究 中心副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秦江卫先生,监事,硕士。历任太原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质量管理 处干部。2004年加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 托有限公司风险法规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 司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兼任风控合规总部总经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 理处副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本科。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券 公司部门主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总监,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交易师(总助级)兼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 部副总监、指数投资组副总监,现任指数组负责人。 3. 经理层成员 齐斌先生,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团 委书记、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份制 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 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等。2019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究 员、西北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2003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5 田冲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硕士。曾任深圳市邮电局红荔储汇证券营 业部工程师、光大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2004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保障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公司总裁助理。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马宏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职员、中化财务公司 证券部职员、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总监、资产管理二部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2016年 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 现任基金经理 谢志华先生,男,中国国籍,同济大学应用数学专业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曾先后任职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类品 种的研究、投资工作。曾于 2010年 8月至 2012年 8月任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 3月至 2012年 8月任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2年 8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现任固定收 益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2013年 11月至 2016年 2月任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基金经理,2015年 3月至 2016年 2月任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经理,2013年 6月至 2016年 3月任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 2014年 6月至 2016年 3月任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 8 月至 2016年 3月任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 11月至 2017年 6月任诺安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5年 12月至 2017年 12月任诺安利鑫保 本混合及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 1月至 2018年 1月任诺安益鑫保本 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 2月至 2018年 3月任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7 年 12月至 2018年 1月任诺安利鑫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 4月至 2018年 5月任诺 安和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4年 11月至 2018年 6月任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基金 经理,2017年 12月至 2018年 7月任诺安景鑫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 6月至 2019 年 1月任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基金经理 2013年 5月至 2019年 6月任诺安鸿鑫保本混 合基金经理。2013年 5月起任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 12月起任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6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 11月起任诺安聚利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 2 月起任诺安理财宝货币、诺安聚鑫宝货币及诺安货币基金经理,2018年 5月起任 诺安天天宝货币基金经理,2018年 7月起任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经理, 2019年 3月起任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历任基金经理 钟志伟先生,曾于 2006年 7月至 2009年 8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乐赛先生,曾于 2009年 8月至 2012年 1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汪洋先生,曾于 2012年 1月至 2013年 12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分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 策委员会、指数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及 QDII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如 下: 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杨 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韩冬燕女士,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事业部总 经理、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 括:杨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谢志华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事 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基金 经理。 指数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杨 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梅律吾先生,指数投资组负责人、基金经理; 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QDII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 韩冬燕女士,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宋青先生,国际业 务部总监、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基金经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7 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基金份额发售及登记事宜;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运用并管理基金 财产并独立决定其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 (3)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认购和申购费用、基金赎回手续费以及基金管理 费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 (4)办理或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发售、申购 和赎回事宜,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5)作为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自行担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或 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 同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财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 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 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选择和更换代销机构,并对其销售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如认为基金 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 国证监会和其它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8)按照《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 (9)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出现时,决定拒绝或暂停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暂 停受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8 (10)按照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依照《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基金行使因基金财产 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3)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6)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确定有关 费率; (1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决定基金的除托管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8)《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4)负责基金注册登记,并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或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与赎回业务或委托符合 条件的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基金销售与服 务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 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9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 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1)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2)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3)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得向他人泄露; (1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1)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间进行有损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资源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20 (21)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2)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 人追偿; (23)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 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确保需要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 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 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 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7)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28)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年以上; (29)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30)《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 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性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21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金 合同禁止的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公司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和基金资产运作 风险,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稳健运作,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及股东合法利益,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因 素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科学的组织机制、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实施严格的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控制风险的管理系统。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 理高效、持续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实体,在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基础 上,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 风险管理制度 (1)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的具体要求,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 目标为: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22 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3)不断提高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经风险调整后的利益最大化; 4)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管理措施,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 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及时 查错防弊、堵塞漏洞,保证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6)借鉴和引用国际上成熟、先进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技术,不断提升公司国 际化经营水准和核心竞争能力,巩固公司的声誉和市场份额。 (2)风险管理的原则 公司的风险管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首要性原则: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始终把风险管理置于公司经营中的战略 层面并作为首要任务; 2)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3)审慎性原则: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 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独立性原则: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风控委员会、督察长和 监察稽核部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5)有效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 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并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6)适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同时,随时对各项 制度进行适时的更新、补充和调整,使其适应基金业的发展趋势和最新法律法 规的要求; 7)防火墙原则: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 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23 序。 (3)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 1)确立加强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以及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2)建立层次分明、权责明确、涵盖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 3)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风险控制方法; 4)建立严格合理的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 5)制定持续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检查机制。 (4)风险管理的体系 1)依据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与原则,公司设立了以下风险管理机构及职 能部门: a.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 资管理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检查分析评价,对公司经营 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并出具相应的 工作报告和专业意见提交董事会。 b.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督察长 的职责进行工作。 c.公司设合规风控委员会,在督察长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公司风 险管理制度和政策,对风险控制部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监察稽核部 提交的《合规月报》作出全面的讨论和决定,从而使风险政策得到有力 的执行。 d.公司设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 工作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对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风险进行管理 和监察,与公司各部门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定期向管理层提交监察稽 核报告。 e.公司设风险控制部,负责根据公司各类业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各个风 险领域(投资、运作、信用等)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方法,并监督其 执行;定期向管理层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2)为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公司以各机构及职能部门为依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24 托,自上而下,建立了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层、公司经营管理层、职能机构层、 具体操作层在内的四级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一层治理结构层:由董事会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宏观领 导,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 的检查分析评价,对公司经营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 控制评估。 第二层经营管理层:由管理层下设的公司合规风控委员会进行中观管 理,公司合规风控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合规风险管理 制度和政策,对风险控制部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监察稽核部提交的 《合规月报》作出相应反馈和指示,从而使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得到有力的 执行。 第三层职能机构层:公司在专职合规风险控制运作模式上采用双线独 立 运作模式,监察稽核部和风险控制部作为职能部门,对公司核心风险 要素进行具体的识别与管理。公司设立了风险控制部,对产品投资风险进行 监控,制定并提交各种形式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公司设立了监察稽核部, 在各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独立的再 监督工作,对公司经营与产品运作的法律法规风险、员工行为、子公司合法 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层具体操作层:各业务相关部门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各 业务部门各设一名合规管理人员,落实本部门风险管理工作。 3) 数量化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针对投资过程中的事前风险、事中风险和事后风险建立了一整套 的数量化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做到在每个环节有效控制风险点。 投资前的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严谨、细致的研究工作,定性与定量相 结合的方法来实现。研究员通过资金市场分析,结合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利 率走势,确定组合久期。同时公司还通过量化的指标体系,如:风险指标体 系(包括久期、凸性、组合 VaR等)、流动性指标体系等,挑选价值相对被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25 低估的债券,运用利率期限结构模型进行价值评估。 事中的风险控制通过两个手段来实现,一是在交易系统中设置风险控 制条目,当基金经理下达与公司风险管理规定不符的指令时,指令将不能被 执行,从技术上防止了不当投资行为的发生。第二是高频率的投资情况报 告,可随时掌握投资过程中的个券仓位、集中度、流动性多方面的状况。 事后风险控制包括业绩评价和业绩归因,主要是把业绩逐层分解为资 产策略配置效应、组合配置效应和个券选择效应,同时为优化投资策略提供 参考。   3.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为在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经营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为: 1)使公司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为投资者服务,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 2)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实现公司经营方针和目标,维护股东权益; 3)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维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声誉; 4)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 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5)建立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查错防弊,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 行; 6)规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股东干涉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 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高度权威性, 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26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内部控 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执行部门,公司基金资产、自有 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 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约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和业务控制。 1)环境控制:指与内部控制相关的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业务、 员工的影响力,环境控制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致力于从治理结构、 组织机构、企业文化、员工素质控制等方面实现良好的环境控制。 2)业务控制: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及其它方面的内部控制等。 a.投资管理业务控制:涉及到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基金交易 业务控制和对关联方交易的监控: I)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公司的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为公司基金投资运作以及公司业务 的全局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建立科学的研究工作管理流程和投资对 象备选库制度;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 价体系。 II)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实行 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 依据,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保留决策记 录;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 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投资决策和投资执行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27 检查;相关业务人员应遵循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事件的发生。 III)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实行严格的人员和空间分离制 度,建立交易执行的权限控制体系和交易操作规则;建立完善的交易监 测、预警和反馈系统;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 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 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文件;制定相应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建立科 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关联方交易的监控制度。 b. 信息披露控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 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按照程 序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公司掌握 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c.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 可操作性原则,制定了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硬件及软 件的设计、开发均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并实现了全面 的业务电子化;公司实行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 外网分离制度、信息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制度、信息技术系统的稽核检查制 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d. 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 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制定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 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主要包 括以下方面: 明确职责划分与岗位分工;对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 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 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采取 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建立凭证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28 责任;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建立复核 制度;采取合理的计价方法和科学的计价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 价证券在计价时点的价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确保基金资产的安 全;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 监督;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物交接制度,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 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经纪 律。 e. 监察稽核控制: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 任,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 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公司各项经 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f. 其他内部控制机制:其他内部控制包括对销售和客户服务的控制、对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等合作方的控制、授权控制、危机处理控制、持续 的控制检验等。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2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成立时间: 1992年 10月 14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387223983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号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一室、市场二室、风险与合规管理室、运营室、 创新与产品室 5个职能处室。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38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 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 2005年 2月 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行。自成立 以来,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神,始终遵循 “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 念,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丰富的业务经验,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30 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 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 2020年 6月末,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券商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管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产品合计 9344只,证券投资基金 50只,全行资产托管规 模达到 44755.49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总行 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与 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 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 托 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 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资产托管部 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先”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 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 整;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31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华夏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进 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 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与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职 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 能力。 (四)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等,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专门设置 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指定专人负责受托资产的信息披露工作, 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 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 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 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 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 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32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3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深圳、上海、广州、成都开设四个直销中心对投资者办理开户、申 购、赎回等业务: 1、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层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026603或 0755-83026620 传真:0755-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2、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号 21世纪中心大厦 903室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824617 传真:021-68362099 联系人:王惠如 3、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10号富力中心 2908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020-38928980 传真:020-38928980 联系人:黄怡珊 4、西部营销中心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号天府新谷 9栋 1单元 1802 邮政编码:610021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34 电话:028-86050157 联系人:裴兰 5、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 户、申购及赎回手续,具体交易细节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网址:www.lionfund.com.cn (二)基金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35 网址:www.boc.cn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36 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热线: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1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37 15.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 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客户服务热线:96699(浙江)、962699(上海)、0577-96699(其他地 区) 网址:www.wzbank.cn 1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1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46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46号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客户服务电话:95398、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8.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19.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6至 23楼 法定代表人:翼光恒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38 网址:www.srcb.com 20.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客户服务电话:0379-96699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21.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 10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 105号 法定代表人:杲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588 网址:www.qsbank.cc 2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23.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烟台市芝罘海港路 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311-777 网址:www.yantaibank.net 24.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6358、95537 网址:www.hrbcb.com.cn 2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6.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6198(全国)、96198(北京) 网址:www.bjrcb.com 2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2号 法定代表人:王天宇 客户服务电话:967585(河南地区)、4000-967585(全国) 网址: www.zzbank.com 28. 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155号华侨银行大厦 B101,B103,B106,B108-109,101,103-104,106-108,201-204,206-208,301- 308,401-408,501-508单元 法定代表人:钱乃骥 客户服务电话:40089400899(国内);(86755)25833688(海外) 网址:www.ocbc.com.cn 29.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号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号 法定代表人:周学东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40 客户服务电话:95352 网址:www.bsb.com.cn 30.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962000、0512-962000 网址:www.csrcbank.com 31.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c 32.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1号信合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1号信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客户服务电话:95313 网址:www.grcbank.com 33.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市中兴南路 1号 办公地址:绍兴市中兴南路 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兴 客户服务电话:40008 96528(全国);0575-96528(绍兴) 网址:www.sxccb.com 3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41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35.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号 法定代表人:张小军 客户服务热线:96008 网址: www.zjrcbank.com 36.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 7号 法定代表人:蒋尚军 客户服务电话:95379 网址:www.klb.cn 37. 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 53号信合大厦 A-B幢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 53号信合大厦 A-B幢 法定代表人:滕秀兰 客户服务电话:96336(福建省内)、0591-96336(福建省外) 网址:www.fjnx.com.cn 38.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 15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58号 法定代表人:苏素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9999 网址:www.fjhxbank.com 39.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42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商务外环路 23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商务外环路 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客户服务电话:95186 网址:www.zybank.com.cn 40.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号财政大厦 法定表人:谭先国 客户服务电话:96636(省内)、40000-96636(境内) 网址:www.whccb.com 4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4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 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中信建投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43 网址:www.csc108.com 4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4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5、7、10、18、19、35、 36、38、39-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热线:95575 网址:www.gf.com.cn 4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4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44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5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51.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9楼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5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4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 95579 网址:www.95579.com 5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客户服务电话:95386、400-828-5888 网址:www.njzq.com.cn 5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55.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5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46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 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5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 4036号 16-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 4036号 16-20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5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6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座 法定代表人:蔡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或 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6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 厦 A栋 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 厦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47 A栋 41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客户服务电话:95335、400-88-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6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楼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6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服服务电话:021-962518 或 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64.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法人代表:田德军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6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95514 网址:www.cgws.com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48 6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6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68.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原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 18-21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 18-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6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A座 26―30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70.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49 层、20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址:www.gzs.com.cn 7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7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区 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7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17层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7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50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7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76.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号 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号 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77.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 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7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7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51 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8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8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82.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与呈祥路交汇处武川 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长安兴融中心 4号楼 11层国融 证券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9839、95385 网址:www.grzq.com 8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52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全国)、95368 网址:www.hlzqgs.com 8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400-88-96326(全国) 网址:www.hfzq.com.cn 8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客户服务电话:95390、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86.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座-大连期 货 大厦 38、39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座-大连期 货 大厦 38、39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estock.com.cn 8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53 法定代表人:高利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8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网址:www.ccnew.com 8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63、0771-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9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号合景国际大厦 A座 22-25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号合景国际大厦 A座 22-25层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9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cn 9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54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号庄家金融大厦 24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客户服务电话:95363(河北省内)、0311-95363(河北省外) 网址:www.s10000.com 9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成证大厦 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9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9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9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号红塔大厦 7-11楼 法定代表人:李素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71-8880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55 网址:www.hongtazq.com 9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98.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第 28层 A01、B01(b)单 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95323(全国)、4001099918(全国)029-68918888(西 安) 网址:www.cfsc.com.cn 9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10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马跃进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网址:http://www.gsstock.com 101.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56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12、13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102.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9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103.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333号金砖大厦 8楼;深圳市福田 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楼;北京市朝阳区安定 路 5号院 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27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104.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 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 18、19楼全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105.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57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客户服务电话:024-95346 网址:www.iztzq.com 10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或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07.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1-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1-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站:www.csco.com.cn 108.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号德胜尚城 E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号德胜尚城 E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客户服务电话:95381 网址:www.sczq.com.cn 109.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晧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58 网址:www.citicsf.com 110.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11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 http://money.jrj.com.cn 11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1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114.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 1号楼 12层 1208号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5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115.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幢 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11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11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1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60 11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120.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中路 4026号田面城市大厦 18层 b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4026号田面城市大厦 18楼 ABC 法定代表人:杨启香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600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121.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邮电新闻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122.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 1幢 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座 22层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23.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中关村金融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niuji.net 124.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号 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号万通中心 D座 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010-58170761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cn 125.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SOHO现代城 C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126.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5号楼 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5号楼 1层 法定代表人:曲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127.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3999 手机客户端:天天盈基金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128.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62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129.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30.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 和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号 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3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132.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 B座 46楼 0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 B座 46楼 06-10单元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63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网址:www.harvestwm.cn 客服电话:400-021-8850 13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A座 3层 303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134.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延安东路一号凯石大厦 4楼 办公地址:上海黄浦区延安东路一号凯石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135.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第一广场 15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服电话:400-918-0808 公司网址:www.xds.com.cn 136.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e世界 A座 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13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64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138.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人代表: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139.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140.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41.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号楼 7层 7117室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6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室 法人代表:王兴吉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142.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法人代表:乐贤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143.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六层 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 B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公司网址:www.niuniufund.com 144.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145.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号院 3号楼 8层 8995房间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6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69号一层 法定代表人:张虎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7575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146. 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32号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 E区 4层 办公地址: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32号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 E区 4层 法定代表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www.fengfd.com 147.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号 8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148.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座二层 202-12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站:www.gomefund.com 149.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 36层 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F座 12层 B区 法定代表人:曲馨月 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391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67 公司网站:www.bjdyfund.com 150. 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5号楼 20层 2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6号安邦保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左荣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69 公司网站: www.hx-sales.com 151. 北京懒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2号院 3号楼 9层 940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号院 3号安联大厦 901室 法定代表人:赵劲松 客户服务电话:010-85965200 网址:www.lanmao.com 152. 成都万华源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 88号 1栋 5层 510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 1号国际金融中心三号办公楼 37楼 05单元 法定代表人:谭政 客户服务电话:028-69153191 网址:www.whuayuan.com 153.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 或 400 098 8511(个人业务)、 400 088 8816(企 业业务) 网址:http://fund.jd.com 154.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68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 7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 868号绿地海外滩办公 A座 1605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56663409 网址:www.huilinbd.com 155.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2楼 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56.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弄 107号 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号通华科技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或 95193转 5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57.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 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95 网址: www.wanjiawealth.com 158.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望京 SOHO T3 A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69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danjuanapp.com 159. 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 1栋 20 层 1.2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 1栋 20 层 1.2号 法定代表人:王荻 客户服务电话:0851-88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160.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 SOHO嘉盛中心 30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161.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号 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603室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pytz.cn 162.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客户服务电话:400-711-8718 网址:www.wacaijijin.com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70 163.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64.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号院 2号楼 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165.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66. 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原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楼神华国华投资大厦 7层 71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楼神华国华投资大厦 7层 711 法定代表人:林柏均 客服电话:010-64068617 网址:www.fundsure.cn 167.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71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168.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69. 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 389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平安里 74号 法定代表人: 金婷婷 客户服务电话:025-962155 网址:www.tdtz888.com 170.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号楼 B 座 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 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 8层 806 法定代表人:路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5818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171.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经济日报社 A座综合楼 7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经济日报社 A座综合楼 712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72 网址:www.5irich.com 172. 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 8楼 A-1(811- 812)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人民东路 52号民生金融中 心 22楼盈信基金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客户服务电话:4007-903-688 网址:www.fundying.com 173.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 楼 5楼 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 楼 5楼 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174.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175.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号 402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号 402室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73 网址:www.fundhaiy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 金,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30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号泰康金融大厦 9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卫东 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联系人:黄伟民、刘伟宁 联系电话:010-65890699 经办律师:黄伟民、刘伟宁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 E2座 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 85085000 传真:010 85185111 联系人:左艳霞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张品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7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15号文批准,于 2006年 7月 1日至 2006年 7月 13日向社会进行公开募集,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为 6144户,募集的实收基金为人民币 1,405,401,965.36元,折合基金份额 1,405,401,965.36份。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 续,并于 2006年 7月 17日获书面确认,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 起正式生效。 2007年 7月 10日至 8月 9日 17:00,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诺 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依据中国证监会 2007年 8月 23日证监基金字[2007]239号文核准,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依据持有人大会决 议,2007年 8月 29日,原《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诺安优 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同时基金更名为“诺安优化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75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依据中国证监会 2007年 8月 23日《关于核准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39号),诺安中 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诺安优 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07年 8月 29日起,由《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7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进行,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告“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或在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 公示。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购赎回。 本基金转换业务向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开通。 直销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深圳直销中心、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及西部营销中心 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通过代销渠道购买本公司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代销机构办理 各机构代销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开通时间及范围详见各代销 机构网点公告);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 转换业务。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本基金已经正式开始办理包括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在内的各项基金业务。 2、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代销网点在开放日的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目前,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直销中心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 9:30-15:00。 3、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理人可对申购、赎回的时间进行调整,但并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 放日的相应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77 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通 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 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 2、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 为100份基金份额。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赎回上述基金,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 份额不作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 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基金管理人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置最高份额限 制。各代销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最低赎回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 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一)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 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而 不予成交。 (二)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与通知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T+1日内为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78 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它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三)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的方式与时间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将 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 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的价格和计算 1、本基金申购费率 0% 2、本基金赎回费率:持有本基金达到或超过 31个自然日,赎回费为零;持有 本基金达到或超过 7日但未满 31个自然日,赎回费为 0.5%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 担,其中 25%的部分归基金资产所有,其余部分可用于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本基 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 收费方式,调整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3、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79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 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8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100000 / 1.0108 = 98931.54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8元,则可得到 98931.54份基金份额。 5、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赎回 费的净额,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 舍五入。 赎回费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 例 1:某投资者在 2007年 11月 2日申购本基金,申购成功获利额 5万份 基金份额。在 2007年 12月 3日赎回 5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是 1.0172元,由于该投资者持有本基金达到 31个自然日,赎回费为零, 因此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50000 × 1.0172×0=0元 赎回金额 = 50000 × 1.0172 -0= 50860.00元 例 2:某投资者在 2007年 11月 15日申购本基金,申购成功获利额 5万 份基金份额。在 2007年 12月 3日赎回 5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是 1.0172元,由于该投资者持有本基金未满 31个自然日,赎回费为 0.5% ,因此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80 赎回费=50000 × 1.0172×0.5%=254.30元 赎回金额 = 50000 × 1.0172 -254.30= 50605.70元 6、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具体计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总份数 六、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情况及处理方式 出现如下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此时,由其他 基金转入本基金的转入申请将按同样方式处理: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 算;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 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的申购;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的情形时。出现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上述 申购申请全部或部分确认失败。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1)到(4)、(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如发生上述拒绝申购的情形,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应全额退还投资者。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81 基金管理人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方式包括: (1)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笔或某数笔申购申请; (2)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全部申购申请; (3)按比例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申购申请。 七、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况及处理方式 出现如下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 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此时,由本基金转出的转出申请将按同样方式处理: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3)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4)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 付出现困难;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1)到(5)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备 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支付 部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 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 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4)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 项,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 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发生上述(1)到(5)暂停赎回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82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 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 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 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 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 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 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依照上述 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 低份额的限制。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30%,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30%的赎 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30%以内(含 30%)的赎回申请 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所有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具体见相关公告。 (4)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3个工作 日内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根据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连续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83 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为连续巨额赎回,在此情况下,如基 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九、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 放的公告。 十、基金的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基金管理人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 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 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基金管理人已在直销机构及部分代销机构开通了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诺安 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1)、诺安货币市场基金(A级基金份额代 码:30002,B级基金份额代码:320019)、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320003)、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5)、诺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6)、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320007)、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级基金份额代码: 30008,B级基金份额代码:320009)、诺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320010)、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1)、诺安主 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2)、诺安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4)、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320015)、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6)、诺安新动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8)、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320020)、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320021)、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22)、诺安鸿鑫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66)、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84 码:000559,E类基金代码:000560)、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 码:000640)、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000538;C类基金代码:002053)、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00714;C类基金代码:002052)、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A类基金代码:000736,C类基金代码:000737)、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1)、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A类(基金代码: 000771)、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08)、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51)、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411;C类基金代码:002051)、诺安先进制造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28)、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2137)、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2145)、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92)、诺安安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91)、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60)、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1706)、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743)、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44)、诺安 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07)、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80)、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05901;C类基金代码:005902)、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007;C类基金代码:006008)、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025)、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001900)、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005,C类基金 代码:006006)、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429)、诺安联创顺 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448;C类基金代码:005480)、诺安 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328)、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008185)等之间的转换业务。 (一)、基金转换费用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85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 基金持有人承担。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补 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 率”;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 不收取 申购费补差。 (二)、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 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申购费补差费率;E为转 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 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体份额以注册登 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 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 1:诺安优化收益债券 50000份转换为诺安灵活配置混合 假设某投资者在某代销机构购买了 5万份诺安优化收益债券,持有期超过 7个 自然日但不满 31个自然日,希望在 T日全部转换为诺安灵活配置混合。 T日,诺安优化收益债券的净值为 1.2000,赎回费率为 0.50%,T日该代销机 构的适用申购费率为 0;诺安灵活配置混合的净值为 1.5000,T日该代销机构的适 用申购费率为 1.80%。则计算如下: 1.80%>0,收取申购费补差,申购费补差费率=1.80%-0%=1.80% 转入诺安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份额=转出诺安优化收益债券的基金份额×T日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的净值×(1-诺安优化收益债券的赎回费率)÷(1+申购费补 差费率)÷ T日诺安灵活配置混合的净值 转入诺安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份额=50000×1.2000×(1-0.50%)÷(1+ 1.80%)÷1.5000=33728.81份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86 例 2:诺安优化收益债券 50000份转换为诺安货币 假设某投资者在某代销机构购买了 5万份诺安优化收益债券,持有期超过 7个 自然日但不满 31个自然日,希望在 T日全部转换为诺安货币。 T日,诺安优化收益债券的净值为 1.2000,赎回费率为 0.50%,T日该代销机 构的适用申购费率为 0。则计算如下: 因诺安货币的申购费率为 0,与诺安优化收益债券一样,故本次转换不收取申 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为 0);而诺安货币的面值(即净值)为 1.0000。 转入诺安货币的基金份额=转出诺安优化收益债券的基金份额×T日诺安优化 收益债券的净值×(1-诺安优化收益债券的赎回费率)÷(1+申购费补差费率) ÷T日诺安货币的净值 转入诺安货币的基金份额=50000×1.20×(1-0.50%)÷(1+0)÷1= 59700.00份 (三)、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 定等做出调整,但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十一、 转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 易账户转入另一个交易账户进行交易。具体办理方法参照《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十二、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扣款的金额及业务规则遵循 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具体内容投资者可查阅相关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十三、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 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基金注册与 过户登记人受理继承、捐赠、司法执行或注册与过户登记人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87 交易过户。其中,“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 继承人继承;“捐赠”只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 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司法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应符合相关法律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持 有本基金份额的条件。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注册登记人受理上述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他销售机构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 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 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的基金份额产生的收益一 并冻结。基金份额冻结和解冻的手续、方式按照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五、 其他 1、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 注册与过户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 注册与过户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与过户登记办理时间进 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88 (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 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理念 本基金奉行主动式的投资管理理念。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证资金的 稳定性和较高流动性,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管理实现收益率的最大 化。 二、投资目标 确保本金的稳妥和价值的稳定,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高于投资基准的回报。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 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回购、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因可转债 或可交换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股票派发或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 资产,但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因上述原因 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60个交易日内卖出。基金 不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和新股投资策略两部分。 1、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89 (1)总体资产配置策略 通过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资金市场工具供求关系、资金市场发展状况、情 景分析、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决定债 券类资产、银行同业存款等工具的配置比例。 在进行债券类、银行同业存款等资产的总体策略配置时,本基金将定期通过对 以上宏观、微观因素的综合分析,决定债券、银行存款等工具的配置比例;并动态 跟踪影响资产策略配置的各种因素的变化,并定期对资产策略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资产组合配置是本基金投资策略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将决定基金风险收益的基 本特征。 本基金投资的债券类资产细分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 (包括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回购等资产,银行存款则主要包括银行同业 存款。目前我国债券现券、央行票据、债券回购已经形成了全国性统一的银行间及 交易所市场,无论在市场规模、收益性还是从安全性上都已比较成熟,完全可以满 足基金运作的需要。 1)流动性的保证和实现 本基金作为债券型基金,对基金流动性的要求比较高。因此本基金将对基金流 动性进行有针对性地分析,包括:投资者申购赎回特征分析、季节性因素分析、客 户大额赎回管理等,以确定大致的流动性需求,从而确定资产配置中银行同业存款 的比例,即以银行同业存款提供绝大部分流动性需求。 2)组合收益的实现 在保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 (公司)债(包括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回购等资产的合理组合实现稳定 的投资收益。 (3)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各类债券资产在期限结构上的配置是我们所选择的收益率曲线策略在资产配置 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其做法是,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充分把握收益率曲线的非平 行移动选择哑铃型组合、子弹型组合或梯型组合。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90 1)哑铃型组合 哑铃式投资(Barbell Approach)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投资组合管理技术,即选 取风格差异较大的两类投资产品进行组合,新的投资组合兼有两类投资产品的某些 优点,同时能够回避某些市场波动带来的损失。 在哑铃式投资中,我们主要根据各债券的不同到期年限(或久期),对到期年 限的两端进行集中投资。由于该组合呈现出两头集中的分布,形似哑铃,故被称为 哑铃式组合,相应的该投资技术也被称为哑铃式投资技术。 与其它投资组合相比,哑铃式组合的优点在于投资效率高,流动性好,调整灵 活,同时对利率变动敏感。首先,长期端的债券可以提供较高的利息收入,以及由 于利率降低可能带来的资本利得;其次,短期端的债券变现快捷,可以满足投资人 随时可能出现的多样化现金需求;再次,通过调整组合中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的比 例,可以很方便的调节组合的久期与风险结构;最后,由于组合中长期端的债券占 据较高的比例,因而随着利率的变动,整个组合的资本价值会出现较大幅度的调 整,因而对利率变动非常敏感。 2)梯型组合 梯形组合投资法,又称等期投资法,就是对不同到期年限的券种进行等额投 资,每隔一段时间,在债券市场认购一批相同期限的债券,每一段时间都如此,接 连不断,这样,在以后的每段时间都可以稳定地获得一笔本息收入。 梯形投资法的优点在于,采用此种投资方法能够在每年中得到本金和利息,因 而不至于产生很大的流动性问题。同时,在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时,可用到期的债券 和利息进行多样化投资,可使投资组合的市场价值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此外,这 种投资方法每年只进行一次交易,因而交易成本比较低。 3)子弹型组合 子弹型组合投资是把资产主要配置在投资期到期日附近,这种组合模式所需要 的交易量非常大,对投资管理的要求也非常严格,要求基金管理人对利率水平的变 化和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有非常好的把握能力。因为利率水平的变化对债券投资的回 报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但我们认为没有人能够对其趋势作出持续和精确的预测。鉴 于利率预测错误可能增加投资组合的风险从而导致业绩表现恶化,而本基金的投资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91 目标是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所以我们不对其作赌注式的投 资,将会慎重对待这种子弹型的久期组合方式。 (4)具体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对债券现券和央行票据基本采取买入持有策略;债券回购主要的投资策 略是在对各回购品种及其收益率精确计算的基础上,结合短期利率走势预期,合理 搭配回购品种的期限结构,既充分获取回购品种的最大收益又及时捕捉利率变动带 来的获利机会。现金资产以银行同业存款的方式持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投 资于其他经过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工具,如商业票据等。 而涉及到具体个券的选择策略,本基金将主要通过信用风险分析和技术分析对具体 个券优化选择,从而实现优于市场平均回报的收益。 1)信用风险分析 在现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以及央 行发行的票据,国债和央行票据是以国家税收信用作为担保,信用风险几乎为零。 而对于企业债、金融债,其发行人的信用等级是存在差异的,本基金的投资目的是 确保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因此本基金在选择企业债、金融债时,将 慎重分析其发行人的信用资质。具体来讲,包括分析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结构、 盈利能力、税赋水平、历史违约/担保记录等,从而挖掘特定券种的投资价值。 2)技术分析策略 本基金对具体个券将进行包括骑乘策略、息差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在内的技 术分析策略,从而通过专业的研究和分析,获得高于市场平均收益的回报。 骑乘策略 ○1 债券投资收益的来源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息票收入,第二部分是 资本利得收入。在息票收入固定的情况下,通过主动式债券投资的管理,尽可能多 的获取资本利得收入是提高本基金收益的重要手段。而资本利得收入主要是通过债 券收益率下降取得的,因此本基金可以通过骑乘策略在个券收益率下降时获得资本 利得。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 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92 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 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骑乘策略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收益率曲线的陡峭程度,若收益率曲线较为陡峭, 则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有较大下滑,进而获得较高的 资本利得。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估计,收益率曲线在短端较为陡峭,这为 本基金进行骑乘策略提供了机会。 息差策略 ○2 息差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 投资于债券的策略。息差策略实际上也就是国债回购放大套利策略,基本原理就是 先投入初始资金购买国债现券,并用所持有的国债现券进行回购,回购后的资金再 购买国债现券或金融债、企业债现券,如此多次操作至回购期末,出售全部现券, 并偿还回购融入资金。进行放大策略时,必须考虑回购资金成本与债券收益率之间 的关系,只有当债券收益率高于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时,息差策略才能取得 正的收益。当国债回购利率持续处于较低水平时,为本基金实行息差策略提供了可 能。 收益率利差策略 ○3 利差策略是指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 走势作出判断,进而相应的进行债券置换。影响两期限相近债券的利差水平的因素 主要有息票因素、流动性因素及信用评级因素等。当预期利差水平将会有所变化时 (不管变大还是变小),可以买入收益率即将走高的债券品种同时卖出收益率即将 走低的债券品种,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利差策略实际上是某种形 式上的利率互换,也是相对价值投资的一种常见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的资产特征进行分析,估计资产违约风险 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 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 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 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93 2、新股申购策略 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由于一、二级市场价差的存在,参与新股申购常常能够取 得较低风险的稳定收益。本基金作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为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并且同时保持高流动性,本基金将在充分研究新发股票基本面的前提下,参与新股 申购,并且将所得新股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60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 五、投资决策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 (二)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支持:研究人员、基金经理及相关人员根据独立研究及各咨询机构 的研究报告,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投资策略报告等决 策支持。 2、投资原则的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研究人员和基金经理的有关报告,决定基金投资的 主要原则,对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3、研究支持:研究分析人员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为基金经理提供各类 分析报告和投资建议;也可根据基金经理的要求进行有关的研究。 4、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投资原则,根据研究分 析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5、风险控制与评估: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投资管理部、基金经 理、风险控制人员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的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6、组合的调整:基金经理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在其权限范围内 对组合进行调整,超出其权限的调整,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证综合债指数。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94 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 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八、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九、投资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 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二) 投资组合限制 1. 本基金 80%以上的基金资产用于投资债券类品种; 2.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其中,现金 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95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7.本基金不得从二级市场上直接购买股票及股票权证; 8. 本基金通过参与新发行股票申购获得的股票从可流通交易之日起持有期不超 过 60个交易日; 9. 本基金通过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转股获得的股票从转股之日起持有期不 超过 60个交易日; 10. 本基金通过参与可分离转换债券认购获得的股票权证须在权证上市之日起 在 60个交易日内转股或卖出; 11. 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同一信用主体发行的证券产品 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证券产品发行总量的 10%; 12. 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同一信用主体发行的证券产品 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3.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14.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 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5.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7.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96 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8.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9. 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20.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 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21、本基金持有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80%;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24.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上述第 2、17、22、23项外,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 出上述规定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 准。 (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投资限制,则本基金将自行按照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投资 者的利益。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97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 2020年 6月 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8,515,604.88 0.99 其中:股票 8,515,604.88 0.9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742,346,656.95 86.72 其中:债券


742,346,656.95 86.7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985,790.41 1.05 8 其他资产


96,199,314.13 11.24 9 合计





856,047,366.37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8,515,604.88 1.2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98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515,604.88 1.28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3883 老百姓 85,122 8,515,604.88 1.28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9,975,000.00 1.5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0,549,000.00 4.5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549,000.00 4.59 4 企业债券 14,464,100.00 2.1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038,000.00 0.76 6 中期票据 116,715,000.00 17.5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565,605,556.95 85.0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42,346,656.95 111.59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3041 东财转 2 415,025 62,598,220.75 9.41 2 128088 深南转债 295,267 46,439,593.76 6.98 3 127013 创维转债 271,628 32,193,350.56 4.84 4 180409 18农发 09 300,000 30,549,000.00 4.59 5 101901674 19信阳华信 MTN001 250,000 25,475,000.00 3.83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99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10,880.7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0,673,949.9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146,649.96 5 应收申购款 2,241,069.4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26,764.05 8 其他 - 9 合计 96,199,314.1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28088 深南转债 46,439,593.76 6.98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00 2 127013 创维转债 32,193,350.56 4.84 3 128074 游族转债 20,339,115.30 3.06 4 128080 顺丰转债 19,544,322.60 2.94 5 113548 石英转债 19,283,838.30 2.90 6 110062 烽火转债 13,527,293.70 2.03 7 113011 光大转债 12,653,816.40 1.90 8 128028 赣锋转债 11,600,227.20 1.74 9 123022 长信转债 10,682,504.82 1.61 10 123017 寒锐转债 7,077,799.50 1.06 11 110060 天路转债 6,414,252.30 0.96 12 123027 蓝晓转债 6,412,541.04 0.96 13 127005 长证转债 6,403,069.44 0.96 14 113556 至纯转债 6,129,799.00 0.92 15 123025 精测转债 6,110,916.75 0.92 16 113552 克来转债 5,766,980.40 0.87 17 128081 海亮转债 5,553,928.90 0.83 18 113549 白电转债 4,080,034.00 0.61 19 113553 金牌转债 3,705,873.30 0.56 20 110051 中天转债 3,615,765.30 0.54 21 128075 远东转债 3,575,821.01 0.54 22 113547 索发转债 3,512,933.70 0.53 23 128019 久立转 2 3,463,114.50 0.52 24 113025 明泰转债 3,155,053.20 0.47 25 128034 江银转债 3,058,361.34 0.46 26 113518 顾家转债 3,055,020.00 0.46 27 113554 仙鹤转债 3,016,447.20 0.45 28 113020 桐昆转债 2,944,028.60 0.44 29 128078 太极转债 2,934,074.50 0.44 30 128059 视源转债 2,921,550.12 0.44 31 132018 G三峡 EB1 2,887,179.20 0.43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01 32 113550 常汽转债 2,841,880.00 0.43 33 113543 欧派转债 2,736,580.00 0.41 34 113558 日月转债 2,652,800.00 0.40 35 113521 科森转债 2,034,543.00 0.31 36 127006 敖东转债 1,958,398.48 0.29 37 113029 明阳转债 1,634,631.60 0.25 38 128058 拓邦转债 1,227,979.50 0.18 39 128086 国轩转债 1,023,475.80 0.15 40 113542 好客转债 887,486.00 0.13 41 127007 湖广转债 835,571.12 0.13 42 128049 华源转债 722,190.00 0.11 43 128085 鸿达转债 625,980.00 0.09 44 113013 国君转债 568,550.00 0.09 45 110058 永鼎转债 513,050.00 0.08 46 113028 环境转债 420,580.00 0.06 47 128087 孚日转债 213,251.23 0.03 48 113516 苏农转债 100,999.80 0.02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02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一、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 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 率(1)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2)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3)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4) (1)- (3) (2)- (4) 2007.8.29~2007.12.31 6.05% 0.24% 0.02% 0.06% 6.03% 0.18% 2008.1.1~2008.12.31 2.57% 0.13% 9.69% 0.10% -7.12% 0.03% 2009.1.1~2009.12.31 2.95% 0.13% 0.27% 0.06% 2.68% 0.07% 2010.1.1~2010.12.31 10.79% 0.27% 2.00% 0.07% 8.79% 0.20% 2011.1.1~2011.12.31 -0.57% 0.19% 3.79% 0.06% -4.36% 0.13% 2012.1.1~2012.12.31 7.71% 0.16% 4.03% 0.04% 3.68% 0.12% 2013.1.1~2013.12.31 2.21% 0.19% 1.78% 0.05% 0.43% 0.14% 2014.1.1~2014.12.31 23.75% 0.33% 9.41% 0.16% 14.34% 0.17% 2015.1.1~2015.12.31 9.92% 0.65% 6.07% 0.07% 3.85% 0.58% 2016.1.1~2016.12.31 0.34% 0.18% 2.12% 0.08% -1.78% 0.10% 2017.1.1~2017.12.31 2.67% 0.13% 0.28% 0.05% 2.39% 0.08% 2018.1.1~2018.12.31 -2.70% 0.35% 8.12% 0.06% -10.82% 0.29% 2019.1.1~2019.12.31 20.79% 0.67% 4.67% 0.05% 16.12% 0.62% 2020.1.1~2020.6.30 9.01% 0.86% 2.32% 0.11% 6.69% 0.75% 2007.8.29~2020.6.30 143.83% 0.37% 69.69% 0.08% 74.14% 0.29%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指数。 二、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 走势对比(2007年 8月 29日—2020年 6月 30日期间)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03 注:①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②2007年8月29日(含当日)后,原“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2015年10月14日起,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中证综合债指数。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0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财产的构成 基金资产总值是基金通过发行基金份额方式募集资金,并进行证券投资等交 易所形成的各类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二、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资金结算账户和托管专户用于基金的资金结算 业务,并以基金托管人和“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 金证券账户,以“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 账户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金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三、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资产,并由基金 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和基金代销机构以其自有的 资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资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 它权利。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相应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0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的价值。依据经基金资产估 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出基金份额收益,并为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等提供 计价依据。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 三、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的股票和权证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该股票和权证的收盘价 估值,该日无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 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 收盘价计算得到的净价估值; 3、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按成本进行估值; 4、未上市的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按成本进行估值;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 下,按成本进行估值;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 值;如果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增值额为零; 5、未上市的属于送股、转赠股或配股等股票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 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6、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以估 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 7、因持有上市流通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06 8、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品 种按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报价、收益率曲线、流动性、 成本价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9、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10、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1、国家有最新规定的,上述估值方法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定予以调整。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上述1-11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 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 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协商解决。 四、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一切有价证券等资产。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加盖业 务公章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估 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加盖业务公章回传给基金管 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六、估值错误的确认和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当基金估 值出现影响基金份额净值的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通报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的规定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原则如下: 1、赔偿仅限于因差错而导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直接损失;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07 2、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保留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3、基金管理人仅负责赔偿在单次交易时给每一单一当事人造成 10 元人民币以 上的损失。





如果因过错人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对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内的第三方承担 责任,基金管理人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过错人追偿。有关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 处理: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基金注册与过户登 记人、或销售代理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它当事人遭受损失 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 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 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 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它差错, 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它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 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 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 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 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 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 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 责,并且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 责任方仍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08 得利造成其它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 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 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 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 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 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 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 责向差错方追偿。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行 政法规、基金合同或其它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 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 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7)对于已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 的损失,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 金支付的赔偿金额,按照差错发生的具体情况,由过错责任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 任; 对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仍 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造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以及 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 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赔偿。 (8)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09 差错的责任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 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的交易数据的, 由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的规定予以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1、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它原因暂停营业 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4项采用估值技术估值时及第 7--9项进行估值 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它不可抗力 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 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 造成的影响。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1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收入、买卖证券差价收 入、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已实现的其它合法收入。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 的节约计入收益。 二、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 后的余额。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及比例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做选择,则 默认对其收益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 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六次;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以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前提,基金管理人可以无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通过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 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11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并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与过户 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权利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有关业务规定 执行。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12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投资交易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的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8%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13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 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3、销售服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人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8%的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 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4、其他费用   上述(一)中第 3-8项所述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 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 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 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不 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调低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14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率 0%。 2、本基金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持有本基金达到或超过 31个自然日,赎回费为零;持有本 基金达到或超过 7日但未满 31个自然日,赎回费为 0.5%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 担,其中 25%的部分归基金资产所有,其余部分可用于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本基 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或收费方式,调整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 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3、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 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 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 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 率”;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 不收取 申购费补差。 (2)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15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申购费补差费率;E为 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 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体份额以注册 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 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1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 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3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 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 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本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 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基 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 告。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1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 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必须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 日前,将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1、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 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 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 项的法律文件。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 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18 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 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 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 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19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并将 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 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 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 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变更;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20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 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21 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 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 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30 日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 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人应当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持 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 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 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 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四、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2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 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 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 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 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 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 10年。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23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相比其它基金产品,虽然本基金风险较低,但投资者仍有可能承担一定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基金投资于债券市 场工具,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因此,利率波动可能导致债券基金跌破 面值。 二、市场风险 债券市场工具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财产产生潜 在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债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可能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基金收益。   2、经济周期风险   债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从而对基金收 益产生影响。   3、通货膨胀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目的是使基金财产稳定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债券 市场工具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财产的增值。   三、信用风险   金融债和企业债的发行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和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 交割责任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本基金的信用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开放式基金要随时应对投资人的赎回,如果基金财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 变现为现金时使基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财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 致流动性风险,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收益。   五、债券回购风险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24 债券回购为提升整体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债券回 购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指回 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净值 损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回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 的风险以及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致使整个组合风险放大的风险;而波 动性加大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对 基金组合的波动性(标准差)进行了放大,即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 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六、新股申购风险 本基金将有低于 20%的资产用于申购新股,虽然申购新股相对于二级市场买入 股票风险要小,但基金份额净值仍会随股市行情而上下波动。   七、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 收益水平,如果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 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会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 八、合规性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 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九、其他风险   1、 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网络技术不完善、电子技 术创新等产生的风险;   2、 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 善而产生的风险;   3、 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4、 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 因同业竞争可能产生的风险;   6、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 平,从而带来风险;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25 7、 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十、声明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 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一般同类型基金的 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不同,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 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 配检验。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26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一、本基金终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合同终止的,本基金亦告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合同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3.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而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承接其原有职责的; 4.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而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托管人承接其原有职责的; 5.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 本基金因上述情形终止的,应立即进行清算。 二、基金清算事项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的成立时间、组成和职责 (1)基金管理人应自基金终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成立后 5个工作日内应当公 告;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清算程序 (1)基金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 出具法律意见书;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27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 分配。 5、清算的公告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6、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保存 15年以上。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28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并享有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和注册与过户登记 人的过错导致其损失的求偿权;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1) 遵守基金合同; (2) 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5)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 理人的代理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29 (6)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运用并管理基金 财产并独立决定其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 (3)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认购和申购费用、基金赎回手续费以及基金管理 费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 (4)办理或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发售、申购 和赎回事宜,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5)作为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自行担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或 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 同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财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 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 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选择和更换代销机构,并对其销售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如认为基金 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 国证监会和其它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8)按照《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 (9)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出现时,决定拒绝或暂停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暂 停受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10)按照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30 (11)依照《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基金行使因基金财产 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3)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6)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确定有关 费率; (1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决定基金的除托管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8)《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4)负责基金注册登记,并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或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与赎回业务或委托符合 条件的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基金销售与服 务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 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31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 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1)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2)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3)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得向他人泄露; (1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1)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间进行有损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资源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32 (21)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2)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 人追偿; (23)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 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确保需要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 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 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 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7)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28)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年以上; (29)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30)《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资 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其他法定收入和其他法律法规允许或 监管部门批准的约定收入;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33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 资指令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可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 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财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 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 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5)以基金托管人和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和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6)以基金托管人名义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7)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 负责基金的债券及资金的清算; (8)按照《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9)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 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1)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2)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资产; (3)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4)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5)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 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34 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 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7)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8)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 令,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 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 (13)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负责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 项;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 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 的措施; (14)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5)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等 15年以上;





(16)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7)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和赎回款 项; (18)复核、审查基金清算报告,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35 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 因其退任而免除; (22)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 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向 基金管理人追偿; (23)按照《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2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与本基金相应的合法利益的活 动; (27)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 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变更基金类别; (6)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8)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36 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0)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1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3)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 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 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因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注册资本等基本 信息发生变更的; (6)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7)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 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8)除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 其它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 人召集;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37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 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 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 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 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应该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该比例以提出提议之日提请人所持有的 基金份额与基金总份额之比例计算,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 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 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 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含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 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 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该配合。 5、如在上述第 4条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 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三十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利 登记日。 7、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三)通知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天,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信息披露报刊上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38 载明以下内容: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 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 (3)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登记日; (4)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 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 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 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 式。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以 现场开会方式召开。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 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会议通知的规定; (2)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 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 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个 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39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 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 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 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如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 理人授权代表)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 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 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 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 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4) 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 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 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 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 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 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 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 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 数。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40 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 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 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基金合同第四部分第 一条召开事由第(一)款中列明的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含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 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 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 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 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提案 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 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含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 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 6个月。 2、议事程序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41 (1) 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 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 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 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 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主持人。 (2) 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公告会议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两个工作日内由会议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 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 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 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 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 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 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42 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 现场开会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 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如果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担任; 如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中指定)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 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 (2)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 布计票结果。 (3)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 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 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 在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担任召集人的情形下,如果在计票过程中基金 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拒不配合的,则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推举三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共同担任监票人进行计票。 (5)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2. 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的公证员进 行计票。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4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 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 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三、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基金合同的修改需经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同意; 2、基金合同内容的变更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以下事 项的变更,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变更基金类别; (6)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8)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 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9)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3、因下列事项需要变更基金合同的,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可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或核准: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44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 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因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注册资本等基本信 息发生变更的; (6)除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 它情形。 4、基金合同的变更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合同经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合同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3、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而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承接其原有职责 的; 4、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而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托管人承接其原有职责的;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 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45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 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 分配。 (六)基金资产清算的公告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 个工作日内由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 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七)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 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 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印制件或复印件;如涉及争议事项需协商、仲裁或诉讼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46 的,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47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办公地址:同住所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魏红 设立日期:2003年 12月 9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亿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 132号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设立日期:1992年 10月 14日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48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38722.398300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 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 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 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租赁业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的监督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1)监督的内容 根据《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应对基 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2)监督的标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 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回购、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因可转债 或可交换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股票派发或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 资产,但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因上述原因 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60个交易日内卖出。基金 不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49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3)监督的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2)所述的监督标准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对象和投资范围进 行监督,如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范围及投资对象不符合监督标准的,基金托管人 应向基金管理人出具提示函通知其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 认并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给予合理解释。基金托管人在限期内有权对通知事项随 时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 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法违规的,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相关 结算事宜,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取消相关投资交易,但基金托管人应以 书面方式说明拒绝结算的理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法违规的,应书面 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同时,基金托 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1)监督的内容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约定的 基金投资资产配置比例、单一投资类别比例限制、融资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等。 (2)监督的标准 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如下投资限制: 1)本基金 80%以上的基金资产用于投资债券类品种;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其中,现 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 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5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7)本基金不得从二级市场上直接购买股票及股票权证; 8)本基金通过参与新发行股票申购获得的股票从可流通交易之日起持有期不 超过 60个交易日; 9)本基金通过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转股获得的股票从转股之日起持有期 不超过 60个交易日; 10)本基金通过参与可分离转换债券认购获得的股票权证须在权证上市之日起 在 60个交易日内转股或卖出; 11)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同一信用主体发行的证券产品 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证券产品发行总量的 10%; 12)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同一信用主体发行的证券产品 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1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 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 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 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8)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51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9)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2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21)本基金持有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80%;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2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监督的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投资资产配置比例、单一投资类别比例限制、 融资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等按照(2)所述监督标准进行监督。如发现基金的投融 资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向基金管理人出具提示函,基金管理人应给 予合理解释,并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对管理人的调整情况进行核 查。对于未按规定在限期内进行调整的,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与前述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有权拒绝执 行相关结算事宜,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取消相关投资交易,但基金托管 人应以书面方式说明拒绝结算的理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与前述标准及有关规 定不符的,应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 由,同时,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1)监督的内容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52 基金财产是否被用于《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禁止的投资或活动。 (2)监督的标准 本基金禁止以下投资行为: 1)承销证券; 2)用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发行的 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3)监督的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财产是否被用于《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禁止 的投资或活动按前述监督标准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财产被用于《基金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或活动的,应拒绝办理清算、交割事宜,由基金管 理人取消相关投资交易,但基金托管人应以书面方式说明拒绝办理清算、交割的理 由。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与前述标准不符的, 应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同时, 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5个 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相互以书面方式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 股东或者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以上名单发生变化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并书面通知对方。 4、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的内容、标准和程 序 (1)监督的内容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53 为控制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 督。 (2)监督的标准 1)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措施或建立相应制度确定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在本基金募 集期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可信的交易对 手名单。以上名单发生变化的,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有证据表明管理人的与某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可能存在资信风险 或其他不利于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可以向基金管理人建议剔除。 2)交易方式的控制 基金管理人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于银行间买入交易应尽量采取见券付款方式, 对于银行间卖出交易应尽量采取见款付券方式。 (3)监督的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可信交易对手名单和银行间成交通知单按规 定进行相关结算。如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对手超出可信交易对手名单的,基金托 管人于当日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在此情况下,如果基金管理人仍进行相应交易, 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责任。 5、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投资银行存款进行监督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1)监督的内容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存款银行的选择、存款协议的签署和账户管理等进行监督。 (2)监督的标准 本基金的存款银行应当是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 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3)监督的程序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时,应当与存款银行总行或其授权分行签订总体合作协 议,并将资金存放于存款银行总行或其授权分行指定的分支机构。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54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时,应当与存款银行签订具体存款协议,明确存款的类型、 期限、利率、计息方式、金额、账号、对账方式、支取方式、账户管理等细则。为 防范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定期存款协议中应当约定提前支取条款。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银行存款业 务账目及核算的真实、准确。 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银行存款业务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在 相关协议签署、账户开设与管理、投资指令传达与执行、资金划拨、账目核对、到 期兑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证实书的开立、传递、保管等流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职 责,以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托管人应严格审查、复核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 有关文件。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 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 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2、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违反《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的行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 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 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 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严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55 的,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 督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 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控报告的,基 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4、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托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核查 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核查,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 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的事项或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 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核查; 2.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核查; 3.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的核查; 4.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的核查;及时执行基 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投资指令的核查; 5.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披露的核查; 6.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的核查; 7.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将赎回资金和分红收益划入专用清算账户等行为 的核查; 8. 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要求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进行业务核查 的其他事项和内容。 (二)处理方式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资产进行核查。基金管理人如发现基 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 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导致基金资产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56 灭失、减损或面临其他风险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他有 关规定时,应当采用以下处理方式和程序: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基金托管人 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 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 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 改正。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 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 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基金托管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为基金设立独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应当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实行严格的分账管 理,确保本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运 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 金托管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 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 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 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对于基金申(认)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57 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 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 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建立健全 内部风险监控制度,对负责基金资产托管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进行事先控制和事后 监督,防范和减少风险。 (二)募集资金的验证 认购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 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基金 募集期满,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 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名以上(含 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资产的全部资金存入基金托管人 为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基金资产接收报告。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基金管理人应配合基金 托管人办理开立账户事宜并提供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 开设基金银行账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本基金的基金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的银行 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 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大额现 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其他规定。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58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 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 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 账户,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 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等项资金的收取以及 调整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自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 进行债券和资金的清算。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向中国人民 银行进行报备。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 主协议等相关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而需要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其他相关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基金管理人应配合基 金托管人办理开立账户事宜并提供相关资料,新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 理。 (七)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59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但要与非本基金的其他实 物证券分开保管;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由基金管理人移交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实物 证券,基金管理人对其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实物证券由托管人以外的机构保管 时,如因保管机构的过错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但基金托 管人应代表基金向保管机构行使追偿权。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 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八)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 原件分别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如上述合同只有一份正本先由基金管理 人取得,则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其送达基金托管人处保管。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 15年。 四、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本基金估值方法如下: (1)上市流通的股票和权证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该股票和权证的收盘 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 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 券收盘价计算得到的净价估值; (3)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按成本进行估 值; (4)未上市的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按成本进行估值;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 况下,按成本进行估值;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60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 值;如果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增值额为零; (5)未上市的属于送股、转赠股或配股等股票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 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6)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以 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 (7)因持有上市流通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8)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 品种按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报价、收益率曲线、流动 性、成本价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9)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10)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1)国家有最新规定的,上述估值方法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定予以调整。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上述(1)-(11)规定的方法对基金 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 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未能充分维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协商解决。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或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及时通知对方进行改正,并向中国证监 会进行报告。 3、基金估值出现差错时的处理程序、托管协议当事人相关责任的界定 (1)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当 基金估值出现影响基金份额净值的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的规定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61 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4项采用估值技术估值时及第7--9项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 错的责任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 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的交易数据的,由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予以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3)责任界定 1)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原则如 下: ①赔偿仅限于因差错而导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直接损失; ②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保留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③基金管理人仅负责赔偿在单次交易时给每一单一当事人造成 10 元人民币以 上的损失。


如果因过错人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对包括基金持份额有人在内的第三方承担 责任,基金管理人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2)对于已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的 损失,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 支付的赔偿金额,按照差错发生的具体情况,由过错责任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 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造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62 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 失,由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赔偿。 4)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 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 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 造成的影响。 5)针对净值差错处理,如果法律法规或证监会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 行;如果行业有通行做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且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相关 各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重新协商确定处理原则。 4、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份额的计算、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 计算以上数据并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核 后,签名、加盖业务印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 予以公布。 5、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托管人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相 关各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重新计算核对,如果最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应以基金 管理人的计算结果为准对外公布,由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 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按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损失应归 咎于基金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二)基金会计核算 1、基金帐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一记账 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对相关各 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63 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经对账发现相关各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 明原因并纠正,保证相关各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录完全相符。若当日核对不符,暂 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 账册为准。 2、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 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 《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 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 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 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 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 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5个工作日内立即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 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 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收到后 30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 中,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 进行调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64 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相关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 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或进行电子确认,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持有人名册、基金权利登记日 的基金持有人名册、基金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持有人名册、每半年最后一个交 易日的基金持有人名册,由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负责编制,并对持有人名册的 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执行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上述日期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传输数据文件或电 子光盘文件的形式将上述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送达基金托管人保存。 基金托管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 托管人不得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 密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管期限不得少于 20年。 六、争议解决方式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 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 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继续忠 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七、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65 (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相关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新协议, 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协议,应报中国证 监会核准。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或因其他 事由造成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因其他 事由造成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发生《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 定的终止事项。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后,负责基金 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 事活动。 2、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制作清算报告; (5)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66 (8)公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9)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清算后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 产清算费用后如有余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1)清算小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 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 15年以上。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67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 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 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公开信息披露服务 1、披露公司(基金管理人)信息; 2、披露基金信息; 3、其他信息的披露。 二、对账服务 1、对账信息; 2、其他资料。 三、查询服务 1、账户信息查询 对于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都会给予其唯一的 客户服务账户及初始密码。为了持有人方便起见,客户服务账户将和客户基金账户 唯一对应。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客户服务中心和基金管理人网站都可以凭借客户服务 账户、基金账户或身份证号进入本人的账户,了解账户信息,包括本人的基本资料、 基金品种、基金份额、基金投资收益率等。 2、客户账户信息的修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直接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修改账户的非重要信息,如联系 地址、电话等等。也可以亲自到直销中心或致电客户服务中心,由服务人员提供相 关服务。为了维护客户的利益,客户重要信息的更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亲自到指定 的基金销售网点进行。 3、信息定制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68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定制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包括基金管理 人新闻、市场行情、基金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基金管理人按照要求将定期向客户发 送信息,客户也可以直接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浏览相关信息。如果客户不需要或需 要调整,也可以直接在线修改和调整。 四、基金投资的服务 1、免费红利再投资服务; 2、定期定额计划服务: (1)基金管理人通过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 开始或结束办理的时间和规则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部分代销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 金定投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时间和规则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 五、投诉管理与建议受理服务 基金管理人的投诉管理与建议受理服务由客户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投诉人可以 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在线客服、客服邮箱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服务 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lionfund.com.cn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s@lionfund.com.cn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69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媒介 披露日期 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桂林 银行停止办理申(认)购、定投申购、转换 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3-1 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江苏天鼎证 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 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3-15 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 金通过华夏财富办理申购、定投业务起点金 额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3-28 4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 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9-3-27 5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 度报告摘要 《证券日报》 2019-3-27 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投申购手 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3-30 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昆仑银行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4-1 8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2019年第 1期-摘要 《证券日报》 2019-4-13 9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2019年第 1期-正文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9-4-13 1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展的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2019-4-19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70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媒介 披露日期 《证券日报》 11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 1季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19-4-19 1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嘉实财富开通定投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4-23 1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 金通过肯特瑞办理申购、定投业务起点金额、 最低赎回(保有)份额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4-26 1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浙江金观诚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 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4-30 1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齐商银行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5-6 1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瑞保险销 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5-20 1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创金启 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 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5-21 1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深圳盈信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 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5-29 19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债 券曙光转债估值调整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2019-6-26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71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媒介 披露日期 《证券日报》 2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中国银行开展的基金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6-27 2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资产净值公 告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9-7-1 2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资产净值公 告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9-7-1 23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 2季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19-7-16 2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天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8-14 2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为履行 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8-22 26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 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9-8-23 27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日报》 2019-8-23 2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8-28 29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平安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9-5 3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在 招商银行首次申购、追加申购起点金额及最 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9-18 3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和耕传承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 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2019-10-11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72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媒介 披露日期 公告 《证券日报》 3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19年第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10-25 33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 3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9-10-25 3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 金通过凤凰金信办理申购、定投业务起点金 额、最低赎回(保有)份额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11-6 3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高级管理人 员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11-9 3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代任和离 任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11-23 3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 加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展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12-10 3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申万宏源证券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12-10 39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继续参 加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12-28 4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投申购手 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12-31 4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证券时报》、 2019-12-31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73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媒介 披露日期 加昆仑银行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4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烟 台银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19-12-31 4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任职的公 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1-4 4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公募基金交易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1-6 4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北京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投、转换 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1-6 4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国金 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1-8 4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安信 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1-9 4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19年第 4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1-20 49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 4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0-1-20 5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 《证券时报》、 2020-1-21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74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媒介 披露日期 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51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网站 52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0-1-21 5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 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1-23 54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2020年第 1期-正文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0-1-23 55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2020年第 1期-摘要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0-1-23 5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延迟开 市的提示性公告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0-1-31 5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延迟开 市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2-3 5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国元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2-26 59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浙商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2-27 6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万家财富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3-2 6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中国银河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 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2020-3-4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75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媒介 披露日期 《证券日报》 6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平安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3-10 6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光大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3-11 6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中信期货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3-17 6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中信证券(山东)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 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3-17 6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中信证券华南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 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3-17 6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中信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3-17 6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泰诚财富基 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 销售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3-21 69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旗下基 金 2019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3-23 7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证券时报》、 2020-3-23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76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媒介 披露日期 中信建投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 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7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 加大连网金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 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3-25 7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爱建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4-2 7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国信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4-2 7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方正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4-21 7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华安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4-21 7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0年第 1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4-22 77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 1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0-4-22 7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渤海银行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4-24 79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证券时报》、 2020-4-24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77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媒介 披露日期 宁波银行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8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 加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 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4-24 8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 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平台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4-24 8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19年年度 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4-30 83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年 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0-4-30 8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万联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5-12 8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5-15 8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汇成基金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5-20 8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上海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6-12 8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通定投、转 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6-22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78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媒介 披露日期 89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汇成基金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6-23 9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注意 防范不法分子冒用诺安基金名义进行诈骗活 动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6-23 9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德邦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6-24 9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万家财富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6-24 9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乾道盈泰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6-29 9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投申购手 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6-30 9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长江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7-1 9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海通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7-14 9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0年第 2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2020-7-21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79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媒介 披露日期 《证券日报》 98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 2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0-7-21 99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南京银行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7-24 10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8-7 10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办公地址临 时变更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8-8 10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泰诚财富基 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 销售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8-8 10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同花顺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并参加同花顺开 展的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8-10 10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披露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8-24 105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0-8-24 10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注意 防范不法分子冒用诺安基金名义进行诈骗活 动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8-28 10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0年中期 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2020-8-31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80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媒介 披露日期 108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中 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0-8-31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81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网点的营业场所,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 印件。投资者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 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 2期 182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一、 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二、 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三、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 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39号) 四、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五、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六、 法律意见书 七、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八、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