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路A: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
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
2020 年 09 月 01 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带路 A 份额(场内简称:带路
A,基金代码:150273)和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基金简称:鹏华一带一
路分级,场内简称:带路分级,基金代码:160638)(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
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20 年 09 月 01 日,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带路 A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
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
点后第 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基金份额
(单位:份)
新增份额折算
比例
折算后基金份额
(单位: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
净值(单位:
元)
鹏华一带一路
分级场外份额
233,167,242.60 0.017264168 237,192,681.04 1.303
鹏华一带一路
分级场内份额
2,698,185.00 0.017264168 2,744,766.00 1.303
鹏华带路 A份
额
7,518,733.00 0.034528337 7,518,733.00 1.000
259,609.00 (注)
注:鹏华带路 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一带一路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 2020年 09月 03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
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带路 A份额将于 2020年 09月 03日上午开市复牌。
根据相关公告,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仍暂停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
累计的场内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 1000元。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
行发布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
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 2020 年底前完成规范
整改,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20 年 09 月 03 日鹏华带路 A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
价为 2020年 09月 02日的鹏华带路 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 1.000元,由于鹏华带路 A折算前存在
溢价交易情形,2020年 09月 01日的收盘价为 1.052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 1.007元,与 2020年 09
月 03 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20 年 09 月 03 日当日鹏华带路 A 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
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鹏华带路 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一带一路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带路 A份额的
持有人,而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
跌而变化,因此鹏华带路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
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带路 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
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带路 A 份额、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
后份额因为不足 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5、根据《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带路 A份额(场内
简称:带路 A;基金代码:150273)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鹏华带路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
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
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
2020 年 09 月 02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1.50%,因此鹏华
带路 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 2020年 09月 02日起调整为 4.50%。
6、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而投资
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带路 A 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
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带路 A 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一带一路分
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7、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
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533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09月 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