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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鑫锐(161834)

银华鑫锐: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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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 7月 31日 
送出日期:2020年 9月 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
(LOF) 
基金代码 161834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08-01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深圳证券交
易所 
2016-09-2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王海峰先生 2019-08-01 2008-07-16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基于对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的深入分析和理解,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第三年),通过
对定向增发项目的深入研究,利用定向增发项目的事件性特征与折价优势,优选能够改善、提
升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况的定向增发股票进行投资,力争为投资人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本基
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通过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第三年),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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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第三年),通过对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和
公司综合竞争力的分析、以及定向增发项目优势的深入研究,利用定向增发项目的事件性特征
与折价优势,优选能够改善、提升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况的定向增发股票进行投资。将定向增
发提升企业盈利水平与推动产业升级作为基金投资主线,形成以定向增发为核心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若有)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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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500000 1.50% 场内、场外 
500000≤M<1000000 1.20% 场内、场外 
1000000≤M<2000000 1.00% 场内、场外 
2000000≤M<5000000 0.60% 场内、场外 
5000000≤M 按笔收取,1000元/笔 场内、场外 
赎回费 
N<7天 1.50% 场外 
7天≤N<365天 0.50% 场外 
365天≤N<730天 0.25% 场外 
730天≤N 0% 场外 
N<7天 1.50% 场内 
7天≤N 0.50% 场内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的费用与
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特定投资对象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
第三年),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80%,因此,本基金可能因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而面临较高的系统性风险。 
2、投资定向增发股票风险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第三年),本基金以参与投资定向增
发股票为主要投资目标,公募基金参与定向增发,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
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时,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部门规定方法进行估值。故本基金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
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交易时,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影响。3、折
价风险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第三年),基金份额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基金
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证券市场二级市场交易卖出基金份额变现。在证券市场持续下跌、基金
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等情形下,有可能出现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基金份额净值的
情形,即基金折价交易,从而影响持有人收益或产生损失。4、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后第三个年度对日起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所有开放日,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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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义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为现金时
使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如
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进而影响基金
份额净值。5、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于股指期货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
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
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
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
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
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失。6、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
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
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
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 、
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