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查看PDF公告
华泰紫金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8日
送出日期:2020年9月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红利低波指数发
起
基金代码 005279
基金管理人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12-01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毛甜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7/12/12
证券从业日期 2010/7/12
基金经理 张璐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8/2
证券从业日期 2014/8/6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股指
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按照成份
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
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
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
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
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
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
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
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
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若有)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若有)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华泰紫金红利低波动
费用类型
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数据截止日期:2020-06-30
0.18%
其他资产
6.07%
银行存款
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3.75%
权益投资
2018 2019
净值增长率 -17.05% 24.30%
业绩比较收益率 -19.46% 15.97%
-30.00%
-20.00%
-10.00%
0.00%
10.00%
20.00%
30.00%
数据截止日期:2019-12-31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1.0%
100万≤M<500万 0.5%
M≥500万
1000元/笔
赎回费
N<7日 1.5%
7日≤N<30日
0.1%
N≥30日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
托管费 0.1%
销售服务费(华泰紫金红利低波
动)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如有)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
1、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通
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6)杠杆风险;(7)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2、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4、操作风险;5、管理风险;6、合规风险;
7、本基金的特有风险:(1)指数化投资风险;(2)投资于金融衍生品的风险;(3)投
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s://htamc.htsc.com.cn/,客服电话:4008895597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