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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纯债6个月A(005988)

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08月27日 
送出日期:2020年08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业纯债6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005988 
基金简称A 
兴业纯债6个月定开债券
A 
基金代码A 005988 
基金简称C 
兴业纯债6个月定开债券
C 
基金代码C 005989 
基金管理人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2月1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6个月开放一次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伍方方 2018年08月07日 2010年12月06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该部分内容基金投资者可通过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 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利用定期开放、定期封闭的运作特性,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在严格保持资产流动性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 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 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中期票据、次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10个交易 日内卖出。 本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 始前15个工作日至开放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 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在封闭期内采取的投资 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 属类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 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 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兴业纯债6个月定开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 收费) M<100万 0.60% 100万≤M<300万 0.40% 300万≤M<500万 0.20% 500万≤M 1000.00元/笔 申购费 C:投资人申购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 A:(1)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 A类基金份额或 C类基金份额份额,赎 回费率为 1.5%; (2)其他情况的赎回费率为 0%。 赎回费 C: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A 0.00% 销售服务费C 0.40%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承担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 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等。 另外,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 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也可能因投资信用债券而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另外,如果本基金持 有的信用债出现信用违约风险,将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和波动。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封闭期后开放5-20个工作日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份 额持有人只能在开放期赎回基金份额,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 而出现的流动性风险。 3、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 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 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4、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和交 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 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5、本基金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需要承担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市场的流 动性风险、债券价格受所对应股票价格波动影响而波动的风险以及在转股期或换股期不能转 股或换股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 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仅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 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或拨打客服热线 4000095561咨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 有说明,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8月20日,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区域配置图表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而来。经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自2020年2月 19日起,《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兴业纯债6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正式转型为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