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1 页 共 4 页 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 8月 28日 送出日期:2020年 8月 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 基金代码 006265 基金管理人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日 2018-09-14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朱然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18-09-14 证券从业日期 2014-01-12 注:证券从业日期是指基金经理首次从事证券行业的时间。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科技产业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严格管理风险和保障必要流动 性的前提下,实现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衍生工具(权 证、股指期货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互相补充的方法,在股 票、债券和现金等资产类之间进行相对稳定的适度配置,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 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有机结合进行前瞻性的决策。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 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2 页 共 4 页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3 页 共 4 页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50万 1.50% - 50万≤M<100万 1.00% - 100万≤M<500万 0.60% - M≥500万 1000元每笔 - 赎回费 N<7天 1.5% - 7天≤N<30天 0.75% - 30天≤N<180天 0.50% - N≥180天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4 页 共 4 页 管理费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1.50% 托管费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0.25% 销售服务费 -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因此股市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本 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 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操作 和技术风险以及不可抗力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6月12日证监许可【2018】951号文 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 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详情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cxfund.com),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