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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B(150218)

新能源B: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08-24 
送出日期:2020-08-31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交银国证新能 源指数分级 基金代码 164905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03-26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蔡铮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5-03-26 证券从业日期 2009-12-14 其他 场内简称:交银新能,交易代码:164905;场内简称:新能源 A, 交易代码:150217;场内简称:新能源 B,交易代码:150218。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决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同一类别其他基金合并,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60个工作日不满 200人。 2、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个工作日低于 5000万元。 若届时基金管理人已同时管理多只与本基金同一类别的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有权选择与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最接近的基金进行合并。 注:本基金交银新能源份额(164905)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中交银 新能源 A份额(150217)与交银新能源 B份额(150218)已于 2015年 4月 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 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 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股票)为 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 购、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本基金投资于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持有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国证新能源指数。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 标的指数,即按照国证新能源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 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 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 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成份 股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 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 踪标的指数。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 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 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 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 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在建仓期或者出现大量净申购或 净赎回的情况时,本基金将使用股指期货来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本基金力 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 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 资基金品种。本基金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 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 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 B份额具有高预 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根据 2017年 7月 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 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 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 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为 2019年 12月 31日。 2、本基金合同于 2015年 3月 26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净值增长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50万元 1.2% 场外份额 50万元≤M<100万元 0.8% 场外份额 100万元≤M<200万元 0.6% 场外份额 200万元≤M<500万元 0.4% 场外份额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场外份额 赎回费 N<7天 1.5% 场外份额 7天≤N<366天 0.5% 场外份额 366天≤N<731天 0.2% 场外份额 731天≤N 0% 场外份额 N<7天 1.5% 场内份额 7天≤N 0.5% 场内份额 注:1、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人收取 1.5%的赎回费,请投资人予以关注。 2、本基金管理人对养老 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销售机构若有其他费率优惠请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 的有关公告或通知。3、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场内销售机构参照上表场外前端申购费率设定。4、场内交易费用 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00% 托管费 0.22%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须了解并承受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信用风险 5、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指数化投资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 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6、基金运作的特定风险 (1)上市交易风险、(2)杠杆机制风险、(3)基金份额的折/溢价交易风险、(4)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变化 风险、(5)基金份额折算风险、(6)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存在的风险、(7)基金的收益分配、(8)极端情形下的损 失风险、(9)交银新能源 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调整带来的再投资风险、(10)交银新能源 A份额约定年基准 收益率上调带来的剩余资产分配减少的风险、(1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12) 本基金可投资创业板股票,创业板个股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 比例为 20%。 7、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 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 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此外,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并且其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也 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8、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 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 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9、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或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合同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index.html)获取,请阅读本基金法律文件后再进行认/申购等交易。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 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 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交银施罗德基金官方网站[www.fund001.com][客服电话:400-700-5000]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