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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查看PDF公告

 1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1696) 
 
 
 
 
 
 
 
 
二〇二〇年九月 
 
 
 
 
 2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 2020年 9月 15日(周二)14: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728号海神诺富特大酒
店,麦哲伦二厅 
召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主持召开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会议出席情况、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介绍会议基本情况 
四、审议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1、审议《关于发行 50亿元(含)次级债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开发行 70亿元(含)公司债券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五、填写现场表决票并开始投票 
六、休会、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3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中介机构及公司董事会
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
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的“股
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
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
股东单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回答问题。涉及商业秘
密、内幕信息方面的问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
回答。 
五、会议召开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
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六、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4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
大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等事项。 
九、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 



议案一: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50亿(含)次级债券的议案 5 议案一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 50亿(含)次级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补充公司净资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 需求,维持监管指标的稳定,公司拟在中国境内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50亿元(含)的次级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公司符合发行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的条件 根据 2020年 5月 26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次级债 管理规定>的决定》规定, 证券公司借入或发行次级债应符合以下条 件 1、借入或募集资金有合理用途; 2、次级债应以现金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借入或融入; 3、借入或发行次级债数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长期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数额不得超过净资本(不含长期 次级债累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的 50%; (2)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等各项风险控 制指标不触及预警标准。 4、募集说明书内容或次级债务合同条款符合证券公司监管规定。 经自查,公司符合上述规定,具备发行次级债券的条件。 (二)公司需要利用债务融资工具补充净资本提升抗风险能力、 支持业务发展及偿还债务 (1)公司补充净资本的必要性 议案一: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50亿(含)次级债券的议案 6 持续补充资本、增强资本实力是确保公司在证券行业竞争力的重 要前提。近几年来,受监管政策与证券行业发展需求影响,各家证券 公司纷纷在境内或境外通过 IPO、非公开发行、配股等方式募集资金, 补充资本实力,提升公司竞争力。长期以来,资本始终是我司发展的 瓶颈。截至 2019 年底,公司净资本行业排名为第 37 名,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净资本为 139.96 亿元,仅为行业排名 前 15 位券商 平均净资本 607.84 亿元的 23.03%,为行业龙头国泰君安净资本 1019.37 亿元的 13.73%,持续落后于排名前 15 名券商,且此差距可 能伴随着其他上市券商的持续再融资而继续扩大。提高公司净资本, 将有助于公司提高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实力。 2020 年公司成功完成 IPO 上市,对公司净资本提到了补充和提 升作用。但另一方面,公司于 2018年 10月 19日发行的 25亿元次级 债在 2020年 10月 19日起剩余期限将降低于 1年,根据净资本计算 规则,届时该支债券将不再计入净资本,公司净资本将下降 12.5 亿 元。由于公司证券自营、直投、两融等业务与净资本规模紧密挂钩, 且近两年因国内金融市场信用事件频发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有所增 加,虽然 IPO完成后公司的净资本水平目前尚能维持公司现有的业务 规模,但适当储备净资本额度不仅可以使市场向好业务需求增加的情 况下公司能有效把握业务发展良机,同时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 能力。 (2)公司支持业务发展的必要性 2020 年下半年宏观环境对于权益资产相对友好,而债券收益率 则面临上行压力。基于这一市场判断,并结合公司各项业务资金需求、 收益测算及风险控制等情况,拟加大对与权益市场相关的融资融券业 务的内部资金配置。根据公司战略导向,对风险低、收益高的两融业 议案一: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50亿(含)次级债券的议案 7 务根据市场和客户需要重点保证。 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自营收入对证券公司收入的贡献度不断 上升,投资交易板块建议追加权益类额度,适当向行业平均水平规模 靠拢,整体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这些业务的增长有利于缓解市场周期性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利润 起伏,但由于资金占用较大,也需要公司大量融入资金予以支持。公 司通过债务融资工具融入资金将有助于缓解因业务发展所导致的资 金需求压力。 (3)公司偿还债务的必要性 公司 2020年-2022待偿还债务较多,仅资本市场融资部分,2020 年下半年有 15亿私募债、2021年有 25亿次级债、2022年有 35亿公 募公司债到期,累计金额 75 亿元,公司届时需偿付本息。另外,公 司还将持续通过发行收益凭证、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产品融资,这 些产品还本付息也需要提前准备资金,确保不发生流动性风险。 公司发行本次次级债券,将兼顾补充净资本、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和偿还债务等需求;并有效补充公司长期稳定资金,保障监管指标达 标。 二、本次发行具体方案 本次债券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规模: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补充净资本、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债务偿还整 体需求,以及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测算,本次拟发行的次级债券总规模 为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2、 发行期限: 因监管规定发行期限在 3个月以上(含 3个月)、1年以下(含 1 议案一: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50亿(含)次级债券的议案 8 年)的短期次级债不计入净资本,根据公司补充净资本的需求,本次 拟发行的次级债券期限为 1 年以上(不含 1 年),不超过 5年(含 5 年)的长期次级债,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 品种,具体的债券期限及品种由公司根据用资需求及市场状况确定。 3、 发行方式: 以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发行。 4、 发行对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投资者。 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展期和利率调整: 每期发行次级债券的票面利率可为固定利率,也可为浮动利率。 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以及展期和利率调整将由公司根 据市场情况及有关规定确定。 6、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增加公司净资本、偿还债务、补充营 运资金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拟使用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 还公司各项债务;支持融资融券与股票质押回购等资本中介型业务、 证券投资与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新三板做市业务、直投业务、 科创板跟投等业务发展的资本及资金需求。具体的募集资金用途由公 司根据用资需求及相关规定确定。公司将根据证券行业发展趋势,公 司的战略目标及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审慎地运用资金。 7、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次级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个月内有效。 8、 承销方式: 本次次级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或代销等方式承销。 议案一: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50亿(含)次级债券的议案 9 9、 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 在公司资金未能按约定提取或者未能偿付债券本息期间,至少采取下 列措施: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 发行相关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关于修改<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的决定》等发 行债券的相关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状 况等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 行时机、具体发行规模和期限、利率、展期、利率调整、还本付息方 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发行后续事宜、是否设置回售 条款和赎回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 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 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以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 披露; 议案一: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50亿(含)次级债券的议案 10 (3)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一切申报、发行及后续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债券发行的申 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 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 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相关债券上 市或挂牌转让事宜; (7)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及提交备案文件等 事宜; (8)根据信息披露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债券的股东大会决 议失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请予审议。 董事会 议案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70亿(含)公司债券的议案 11 议案二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70亿(含)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维持监管指 标的稳定,公司拟在中国境内申请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 元(含)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公募公司债”、“本次债券”),其中 一般公司债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短期公司债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根据《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 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2、根据 2020年 2月 2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 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除符 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 金流量。 议案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70亿(含)公司债券的议案 12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资信状况 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债券可以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 择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1)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 券一年利息的 1.5倍; (3)债券信用等级达到 AAA级; (4)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根据 2020年 5月 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公开发行 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短期公司 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当具备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试 点期间,短期公司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且试点范围应当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化融资监管安排,且发行 人最近三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或最近一年末的速动比 率大于 1; (2)综合实力较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的证券公 司; (3)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 经自查,公司符合上述规定,具备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和短期 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公司需要利用债务融资工具支持业务发展及偿还债务 1、公司支持业务发展的必要性 2020 年下半年宏观环境对于权益资产相对友好,而债券收益率 则面临上行压力。基于这一市场判断,并结合公司各项业务资金需求、 议案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70亿(含)公司债券的议案 13 收益测算及风险控制等情况,拟加大对与权益市场相关的融资融券业 务的内部资金配置。根据公司战略导向,对风险低、收益高的两融业 务根据市场和客户需要重点保证。 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自营收入对证券公司收入的贡献度不断 上升,投资交易板块建议追加权益类额度,适当向行业平均水平规模 靠拢,整体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这些业务的增长有利于缓解市场周期性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利润 起伏,但由于资金占用较大,也需要公司大量融入资金予以支持。公 司通过债务类融资工具融入资金将有助于缓解因业务发展所导致的 资金需求压力。 2、公司偿还到期债务的资金需求 公司 2020年-2022待偿还债务较多,仅资本市场融资部分,2020 年下半年有 15亿私募债、2021年有 25亿次级债、2022年有 35亿公 募债到期,累计金额 75 亿元,公司届时需偿付本息。另外,公司还 将持续通过发行收益凭证、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产品融资,这些产 品还本付息也需要提前准备资金,确保不发生流动性风险。 3、公司降低融资成本的必要性 同等情况下,公募公司债在同期限所有债券品种的融资成本是最 低的。2020年 3月 1日起开始施行的《证券法》(2019年修订)取消 了公募债发行金额不超过净资产 40%的限制,提升了公司可申请公募 公司债的额度上限。公司可借此机会,在保障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基 础上,加大公募公司债发行规模,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 构。 公司发行本次公募公司债,将兼顾支持业务发展、偿还到期债务 和降低融资成本等需求;并有效补充公司长期稳定资金,保障监管指 议案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70亿(含)公司债券的议案 14 标达标。 二、本次发行具体方案 本次债券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证券法》(2019年修订)取消了公募公司债累计债券余额不超 过公司净资产的 40%的规定。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 短期公司债券,可以单独编制申请文件并单独申报,也可与其他期限 的一般公司债券编制统一申请文件并统一进行申报。公开发行短期公 司债券统一申报的,应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申报的短期公司债券发行 规模。 综合考虑未来到期债务和公司业务发展整体需求,本次拟申报发 行的公募公司债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70亿元(含),其中一般公司 债申报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含),短期公司债申报总规模不 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2、发行期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有关 事项的通知》,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1 年及以下,具体期 限由发行人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拟发行的公募公司债期限为不超过 5年(含 5年),可以为 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以为 1年期以上的 一般公司债,也可以为 1年期及以下的短期公司债;具体的债券期限 及品种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安排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 议案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70亿(含)公司债券的议案 15 证监会注册后,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 4、发行对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投资者。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选择权和利率调整: 每期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可为固定利率,也可为浮动利率。 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以及选择权和利率调整等将由公 司根据市场情况及有关规定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短期公司债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 1 年内到期的债务和补充 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将根据证券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战略目标及业务发展实际需要 审慎地运用资金。 本次一般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和改善财务结 构。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公司 将根据证券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战略目标及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审慎 地运用资金。 7、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24个月内有效。 8、承销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或代销等方式承 销。 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 议案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70亿(含)公司债券的议案 16 在公司资金未能按约定提取或者未能偿付债券本息期间,至少采取下 列措施: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发行相关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 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 的通知》、《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 务安排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 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 上市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状 况等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 行时机、具体发行规模和期限、利率、还本付息方式、发行对象、发 行方式、定价方式、发行后续事宜、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 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 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以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 信息披露; 议案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70亿(含)公司债券的议案 17 (3)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一切申报、发行上市及后续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债券发行 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 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上市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6)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债券的股东大会决 议失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请予审议。 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8 议案三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目前的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薪酬水平是根据当初确 定之时(2009年)独董发挥的作用,以及同行业市场水平确定的。公 司现已于 2020年 2月 26日成功上市,上市后公司运营将更加规范, 对公司治理要求也将进一步提高。在此背景下,公司对上市券商独董 2019年的薪酬进行了市场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上市券商独董 2019年平均薪酬为税前 171,171元 /年,目前公司独董薪酬为税前 142,857元/年。 综上,建议将独董薪酬调整为税前 180,000元/年,其中担任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主任职务的独董薪酬调整为税前 200,000元/年。 请予审议。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