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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003702)

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目 录 
一、基金概况................................................................................................................ 4 
二、基金运作情况........................................................................................................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4 
四、清算情况................................................................................................................ 5 
五、备查文件................................................................................................................ 8 
重要提示 
“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平安中证
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2016年 8月 29日证监许可[2016]1978号文批准注册,于 2017年 1月 25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5月 28日发布《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
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审议终止本基金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审议事项于 2020年 6月 30日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自 2020年 6月 30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7月 1日发布《平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根据决议
生效公告,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公告后的下一工作日起(即 2020
年 7月 2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
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 
基金主代码 0037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1月 25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年 8月 29日证监许可[2016]1978号文批准注册,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 2016年 11月 21日 至 2017
年 1月 20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 1月 25日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49,314,243.26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
份额)。自 2017年 1月 20日至 2020年 7月 1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
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5月 28日发布《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审议终止本基金基
金合同有关事项,审议事项于 2020年 6月 30日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自 2020年 6月 30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7月 1日发布《平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根
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公告后的下一工作日起(即
2020年 7月 2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三、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年 07月 01日 最后运作日 2020年 07月 01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708,303.11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5,618.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835,155.94 
其中:股票投资 835,155.94 
应收证券清算款 5,526,359.12 
应收利息 101.52 
应收股利 8,361.31 
资产合计 7,083,899.35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0.19 
应付赎回款 4,019,574.02 
应付管理人报酬 4,333.29 
应付托管费 866.66 
应付交易费用 12,398.02 
其他负债 135,034.85 
负债合计 4,172,207.0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970,496.17 
未分配利润 -58,803.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11,692.32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7,083,899.35 
注: 
1、报告截止日 2020年 7月 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0.9802元,基金份额总额 2,970,496.17份。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
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
列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清算情况 
自 2020年 7月 01日至 2020年 7月 27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
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包括:公
证费 10,000元,律师费 40,000元,审计费 35,000元。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保证金为 5,618.35元,该款项将按照结算规则,逐步划
回托管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 99.02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为 2.50
元;上述款项预计于 2020年 9月 21日季度结息日划至基金托管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股利为 8,361.31元,该款项预计于 2020年 9月 3日前
逐笔全部划入托管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深圳证券清算款为 2,345,772.54元,该款项于 2020年 7
月 2日划入托管户;上海证券清算款为 3,180,586.58元,该款项于 2020年 7月 2
日划入托管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为 835,155.94元该
资产已于 2020年 7月 2日前全部卖出,清算金额为 846,298.77元,已全部划入
基金托管户。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4,019,574.02元、赎回费为人民币
34.85元。该款项已于 2020年 7月 6日完成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沪港通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0.17元,深港通证券清算款
为人民币 0.02元。该款项已于 2020年 7月 2日完成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4,333.29元。该费用已于 2020
年 7月 14日完成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866.66元。该费用已于 2020年 7月
14日完成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12,398.02元。该费用已于 2020年
7月 14日完成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律师费为 40,000.00元,该款项已于 2020年 7月 23
日完成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公证费为 10,000.00元,该款项已于 2020年 7月 23
日完成支付。 
8、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指数费为 50,000.00元,该款项预计在收到相关缴费单
据后支付。 
9、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审计费为 35,000.00元,该款项预计在收到相关缴费单
据后支付。 
(四)本次清算报告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清算报告期间:2020-07-02至 2020-07-27 
一、收入 9,228.18 
1、利息收入 934.8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34.88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7,218.2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03,121.99 
股利收益 -4,096.29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115,511.58 
5、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 - 
二、费用 1,644.25 
1、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 - 
4、销售服务费 - 
6、交易费用 1,644.25 
8、税金及附加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7,583.9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7,583.93 
(五)截至本次清算报告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0年 7月 1日基金净资产 2,911,692.32 
加:清算报告期间净收益 7,583.93 
减:赎回金额(含费用) - 
二、2020年 7月 27日基金净资产 2,919,276.2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 2020年 7月 27日,
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919,276.25元。自清算报告期结束日次日 2020年 7
月 28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
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
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
人。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