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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新锦程混合A(002838)

华夏新锦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华夏新锦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基金份额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8月 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新锦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新锦程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8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8月 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新锦
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新锦程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0年 8月 10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 8月 10日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华夏新锦程混合 A 华夏新锦程混合 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2838 002839 
该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 
- 是 
注:华夏新锦程混合 A已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华夏新锦程混合 C已开放日常
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可在华夏新锦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开放日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
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
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2 
 
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申购 C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
额为 5,000,000.00元(已持有 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申购
金额 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元;通过其他代销机构申购 C类基金
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5,000,000.00元(已持有 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以各代销
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申购费为0,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时,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
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
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时,
每次最低赎回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
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
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3 
 
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 7天的,收取 1.5%的赎回费,持有满 7天(含 7天)
不满 30天的,收取 0.5%的赎回费,持有满 30天以上(含 30天)的,赎回费为
0。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 30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在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
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办理本基
金 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 
传真:010-88066028 
(2)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号东环广场 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3 
传真:010-64185180 
(3)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 9 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
(100190) 
电话:010-82523198 
传真:010-82523196 
(4)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一层
(100025) 
电话:010-85869755 
传真:010-85869575 
 4 
 
(5)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 103(100102) 
电话:010- 64709882 
传真:010- 64702330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101A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7)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40 层 02 室
(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8)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 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 30层 B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 
传真:025-84733928 
(9)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B 区 4 层 G05、G06
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1 
(10)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 5305 房
(510623) 
电话:020-38461058 
传真:020-38067182 
(11)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 5306房(510623) 
 5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2)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1 栋 1 单元 14 层
1406-1407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 
传真:028-86725411 
5.2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35385521*210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蓝杰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网点、数额限制、
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销售机构的规定执行。若
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各销
售机构业务办理状况请遵循其相关规定执行。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华夏新锦程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新锦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6 
 
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
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
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
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