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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科融混合(006533)

易方达科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科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8年 9月 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科融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64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3月 26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
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股票资产仓位偏高且相对稳定而面临的股票市场系统性
风险;(2)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
券市场股票而面临的香港股票市场及港股通机制带来的风险;(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和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品种
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
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管理风险、税
收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
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4、本基金为混合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5、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元
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元初始面值的
风险。
6、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
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
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8、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经理变更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0年 8月 1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12月 31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9年 9月 30日,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9年 12月 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楼
设立日期:2001年 4月 17日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李红枫
注册资本:13,244.2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2.65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6514%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65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1010%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5505%
珠海祺荣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87%
珠海祺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205%
珠海祺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09%
珠海聚莱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58%
珠海聚宁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96%
珠海聚弘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88%
总


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 总经理(主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 外投资部主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 2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 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易方 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泽群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粤财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办公室主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 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高级审计员,美的集 团税务总监,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联席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副总监,深圳市盈峰环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广东顺德盈峰互联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神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 事,西安高新盈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戚思胤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 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资本运营部副部长、团委副书记、资本运营部部长、董事 会办公室(法务中心)主任,(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3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复星旅游文化集团(开曼)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汇招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董事。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玉山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新广州知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监事,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庄伟燕女士,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干部,广东鸿鼎律师事务所 主任,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刘发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天津商学院团总支书记兼政治辅导员、 人事处干部,海南省三亚国际奥林匹克射击娱乐中心会计主管,三英(珠海)纺织有限公司 财务主管,珠海市饼业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审计部长,珠海市国弘财务顾问有限公司项 目经理,珠海市迪威有限公司会计师,珠海市卡都九洲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珠海格力集 团(派驻下属企业)财务总监,珠海市国资委(派驻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珠海港置业开发 有限公司总经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 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办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董事。 董志钢先生,法学学士,监事。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法律事务部科员、脱钩办 法律事务室副经理、中农信托管办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处置办处置业 务部经理,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 事长,广州广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东粤财 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 4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党群工作部联席总经理。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助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邓志盛先生,经济学研究生,监事。曾任广东证监会信息部部长,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 办机构二处处长,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行政总监、党群工作部总经理。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登记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南方 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 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 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 都营业部研发部副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 理、南京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 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马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营业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 理、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易 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负责人、证券 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固定 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产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投资管理部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 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 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易 5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 业务部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 理主任、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高松凡先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招商银行总行人 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老保险 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关秀霞女士,工商管理硕士、金融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分析员,Daniel Dennis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 审计师、美国共同基金业务风险经理、亚洲区(除日本外)机构服务主管、亚洲区(除日本 外)副总裁、大中华地区董事总经理、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中国区行长。现任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 究处科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 核算部总经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中心主任。现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风险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 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 管理人员、指数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多资产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张坤先生,理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 6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 理人员、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陈丽园女士,管理学硕士、法律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察部监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助理、监察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监察与合规 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合规内审部总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胡剑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人、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张清华先生,物理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 数量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固定收益 基金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混合资产投资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2、基金经理 刘健维先生,金融硕士。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年 7月 12日起任职)、易方达科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年 6月 6日 起任职)。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陈皓,管理时间为 2019年 3月 26日至 2020年 7月 31日。 3、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吴欣荣先生、冯波先生、陈皓先生、张坤先生、 孙松先生、付浩先生。 吴欣荣先生,同上。 冯波先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皓先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一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张坤先生,同上。 孙松先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二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7付浩先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托管人信息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 3月 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8(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号广州银行大厦 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号泰康国际大厦 18层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 46楼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 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 平安银行 9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0755-22166574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网址:bank.pingan.com (3) 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赵守良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传真:021-63604196 网址:www.spdb.com.cn (4) 中国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5) 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10 网址:www.boc.cn (6)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联系人:常志勇 联系电话:0755-25188781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1200 网址:http://www.4001961200.com/ (7) 苏州银行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吴骏 联系电话:0512-69868373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传真:0512-69868373 网址:www.suzhoubank.com (8)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 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9) 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11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10) 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www.cs.ecitic.com (11) 中信证券(山东)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12) 中信期货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 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12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 3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传真:021-60819988 网址:www.citicsf.com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 G座 24楼 负责人:聂卫国 电话:020-83338668 传真:020-83338088 经办律师:石向阳、莫哲 联系人:石向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马婧 联系人:赵雅 13 四、基金的名称 易方达科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 下简称“港股通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港股通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 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14 八、基金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 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因素,包括 GDP增长率及其构成、 CPI、市场利率水平变化、货币政策等;(2)微观经济因素,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 化情况及其盈利预期;(3)市场因素,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市场整体估值水平、 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及其历史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4)政策因素, 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出台对市场的影响等。 2、股票投资策略 (1)地区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对内地和香港市场进行自上而下的研究,主要通过对财政金融政策、GDP增长 率、物价水平、利率走势、汇率走势、证券市场相对估值水平等方面的分析,对内地和香港 市场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价,作为进行地区配置的依据。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以下因素,对各行业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从而确定并动态调整 行业配置比例。 1)行业景气度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动态,并结合行业数据持续跟踪、上下游产 业链深入调研等方法,根据相关行业盈利水平的横向与纵向比较,适时对各行业景气度周期 与行业未来盈利趋势进行研判,重点投资于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的行业。 2)行业竞争格局 本基金主要通过密切跟踪行业进入者的数量、行业内各公司的竞争策略及各公司产品或 服务的市场份额来判断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重点投资于行业竞争格局良好的行业。 (3)个股投资策略 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满足基金管理人以下分析标准的公司:公司 经营稳健,盈利能力较强或具有较好的盈利预期;财务状况运行良好,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合 理,财务风险较小;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相对稳定、管理规范、具有清晰的长期愿 景与企业文化、信息透明。 15 (4)估值水平分析 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法。可供 选择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 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 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 (5)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进行股票组合的构建。当内地、香港、行业或公司的基 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3、债券投资策略 (1)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 在类属配置层次,本基金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 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 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 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2)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控制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私募债进行投资;同时, 紧密跟踪发债企业的基本面情况变化,并据此调整投资组合,控制投资风险。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结构性变迁,更多债券新品种和交易形式将增加债券投 资盈利模式,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谋求高于市场平均水 平的投资回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投资价值较 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投资。 5、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 16 票期权,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 票期权合约进行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 的冲击成本等。 (2)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权证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 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3)本基金将关注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 资其他衍生工具,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 资策略,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6、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适当程序后,参与融券业 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7、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 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 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60%×中证 5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指数收益 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 17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 2019年 7月 1日至 2019年 9月 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891,246,429.09 91.36 其中:股票 891,246,429.09 91.36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1,617,867.81 8.37 7 其他资产 2,674,002.59 0.27 8 合计 975,538,299.49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市值为 66,663,734.58元,占净 值比例 6.93%。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8 A 农、林、牧、渔业 2,312,400.00 0.24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85,691,818.24 60.8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4,967,732.00 0.5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9,785,568.88 5.1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3,039,432.68 11.75 J 金融业 36,532,786.20 3.80 K 房地产业 2,858,813.10 0.3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054,143.41 1.2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340,000.00 1.8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24,582,694.51 85.68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能源 - - 材料 - - 工业 - - 非必需消费品 - - 必需消费品 - - 保健 19,988,541.60 2.08 金融 - - 信息技术 32,606,651.25 3.39 电信服务 14,068,541.73 1.46 公用事业 - - 房地产 - - 19 合计 66,663,734.58 6.93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300476 胜宏科技 3,959,880 56,626,284.00 5.88 2 600519 贵州茅台 35,544 40,875,600.00 4.25 3 300383 光环新网 2,087,815 38,791,602.70 4.03 4 603986 兆易创新 255,262 37,109,989.56 3.86 5 002384 东山精密 1,785,227 34,984,554.22 3.64 6 600276 恒瑞医药 426,687 34,425,107.16 3.58 7 002036 联创电子 2,289,270 32,507,634.00 3.38 8 600004 白云机场 1,379,500 30,969,775.00 3.22 9 300033 同花顺 248,413 24,642,569.60 2.56 10 002332 仙琚制药 3,195,200 24,091,808.00 2.50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20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13,226.7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02,714.7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7,933.00 5 应收申购款 220,128.0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74,002.59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 况说明 1 002384 东山精密 1,790,054.22 0.19 大宗交易流 通受限 注:根据《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 让所受让的股份。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21 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年 3月 2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 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 段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2)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3)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4) (1)-(3) (2)-(4) 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21.10% 0.86% -2.01% 0.92% 23.11% -0.06%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因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而产生 的各项合理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22 自动在月初 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 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 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 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 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 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 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 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 23 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 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15% 100万≤M<200万 0.12% 200万≤M<500万 0.03% M≥500 万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200万 1.2% 200万≤M<500万 0.3% M≥500 万 1,000元/笔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 的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 500万(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 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4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 7-29 0.75% 30-89 0.5% 90-179 0.5% 180-364 0.5% 365-729 0.25% 730及以上 0%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 30天(不含)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30天以上(含)且少于 90天(不 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90天以上(含) 且少于 18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 持有期 180天以上(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 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 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 中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 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 25 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 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 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在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 2020 年 6月 10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8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