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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ETF联接A(000975)

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夏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MSCI中国 A股国际通 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097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9月 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MSCI 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华夏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 7月 22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年度的第 2次分红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华夏MSCI中国 A股国际通 ETF联接 A 华夏MSCI中国 A股国际通 ETF联接 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0975 005735 截止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 别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别 的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币元) 1.3196 1.3167 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别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民币元) 51,860,540.22 31,049,282.6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各基金份额类别应分 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 元) 10,372,108.05 6,209,856.54 本次各份额类别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 份额) 0.527 0.527


注:根据《华夏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 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 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 分红比例计算的每 10份华夏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 ETF联接 A应分配金额为 0.420元,每 10份华夏MSCI中国 A股国际通 ETF联接 C应分配金额为 0.174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年 7月 28日 除息日 2020年 7月 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年 7月 29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确定日为 2020年 7月 28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 2020年 7月 29日直接 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2020年 7月 30日起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0年 7月 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 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 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 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 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 式的业务申请。


3.3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 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 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