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0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0 年 7月 21 日
鹏华弘华混合 2020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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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07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弘华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3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 2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90,237,496.60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框架下,严选安全边际较
高的股票、债券等投资标的,力争实现绝对收益的目标。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
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CPI 走势、M2 的绝对水平和
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
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等),并结合美林时钟等科
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模型,动态评估不同资产大类在不同
时期的投资价值及其风险收益特征,追求股票、债券和
货币等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和稳健的绝对收益目标。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
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
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
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
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
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
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力争实现组合的绝对收
益。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
信用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
精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券,力争实现组合的绝对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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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
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自上而下的组合
久期管理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
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
据此调整组合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并进行动态调
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
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以达到增强组合
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
差策略,以达到更好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的
目的。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期
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
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
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
获取信用溢价,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对类
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
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
用债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
基金中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弘华混合 A
鹏华弘华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327
00132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58,463,486.14 份
231,774,010.46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同上。
风险收益特征同上。
注:无。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 年 4 月 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鹏华弘华混合 A 鹏华弘华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8,394,546.21 2,795,206.90
2.本期利润
18,446,634.57 2,058,248.3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49 0.022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55,075,484.54 263,882,126.3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695 1.138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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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
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鹏华弘华混合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6.98%
0.37%
1.12%
0.01%
5.86%
0.36%
过去六个月 5.26%
0.72%
2.24%
0.02%
3.02%
0.70%
过去一年 24.46%
0.72%
4.51%
0.01%
19.95%
0.71%
过去三年 19.25%
0.88%
13.51%
0.01%
5.74%
0.87%
过去五年 31.54%
0.69%
22.64%
0.01%
8.90%
0.6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3.38%
0.68%
23.17%
0.01%
10.21%
0.67%
鹏华弘华混合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6.96%
0.37%
1.12%
0.01%
5.84%
0.36%
过去六个月 5.23%
0.72%
2.24%
0.02%
2.99%
0.70%
过去一年 24.51%
0.72%
4.51%
0.01%
20.00%
0.71%
过去三年 19.80%
0.88%
13.51%
0.01%
6.29%
0.87%
过去五年 12.39%
0.78%
22.64%
0.01%
-10.25%
0.7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3.85%
0.77%
23.17%
0.01%
-9.32%
0.76%
注: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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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05 月 25 日生效。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
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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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方正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5-05-25 - 10 年
刘方正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10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2010 年 6 月加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研究工
作,历任固定收益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现任稳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助
理、基金经理。2015 年 03 月至 2017 年
01 月担任鹏华弘利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03 月至 2015 年 08 月担任鹏华行
业成长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4 月至
2017年 01月担任鹏华弘润混合基金基金
经理,2015 年 05 月担任鹏华弘华混合基
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5 月担任鹏华弘和
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5 月至 2017
年 01 月担任鹏华弘益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2015 年 06 月至 2017 年 01 月担任鹏
华弘鑫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8 月
担任鹏华前海万科 REITs 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08 月至 2017 年 01 月担任鹏华弘
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3 月担任
鹏华弘信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3
月至2017年05月担任鹏华弘实混合基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03 月至 2018 年 05 月
担任鹏华弘锐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8 月担任鹏华弘达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2016 年 08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鹏
华弘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9 月
担任鹏华弘惠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01 月担任鹏华兴裕定
开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担任
鹏华兴泰定开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担任鹏华兴悦定开混合基金基金
经理,2017 年 09 月至 2018 年 08 月担任
鹏华兴益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05月担任鹏华睿投混合基金基金
经理。刘方正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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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0 年二季度,新冠疫情国内扩散受到较为严格的控制,全球范围内仍处于持续扩散的状态,
其中欧洲主流经济体经历一波高峰以后逐步趋缓,美国、巴西、俄罗斯和印度等经济体仍持续扩
散,经济总需求受到明显的扰动。外需方面持续回落,医疗等相关资源出口大幅扩张,传统经济
需求受明显抑制。投资方面,随着国内疫情的恢复和政府加杠杆的措施逐步落地,基建投资有明
显上行动力;伴随金融环境的宽松,房地产销售和投资都有显著修复,对内需有明显提振;制造
业,尤其是民营部分投融资意愿都持续偏弱,恢复缓慢。消费方面,由于居民收入水平受疫情影
响短期难以恢复,处于修复较慢的几个领域。金融方面,伴随地方政府债和特别国债的发行,政
府投资意愿非常强烈,信贷和社融的同比增速均呈现持续上升走势。
2020 年二季度,权益市场在一季度末探底以后持续回升,以创业板和科创板为代表的受益于
流动性宽松的资产表现较好,以上证 50 和沪深 300 为代表的低估值大市值品种表现偏弱。债券方
面,受货币政策持续宽松,收益率明显下探,但伴随经济逐步恢复和央行流动性控制的边际收紧
行为,债市收益率大幅上行,收益率曲线已经上升至接近疫情发生之前的水平。
本基金以追求稳定收益为主要投资策略,控制基金净值回撤幅度。在操作上,保持稳健的中
短久期债券资产配置,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要方向,在严格控制整体仓位的前提下,少量参与
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同时,积极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网下申购获取增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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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0 年二季度弘华 A 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 6.98%,弘华 C 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 6.96%,同期
业绩基准增长率为 1.1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61,642,116.93 16.32
其中:股票
161,642,116.93 16.32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63,193,415.00 56.85
其中:债券
563,193,415.00 56.8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1,538,754.22 11.26
8 其他资产
154,245,165.53 15.57
9 合计
990,619,451.68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1,145,950.00 0.16
B
采矿业
5,474,000.00 0.76
C
制造业
99,836,018.42 13.8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12,766.32 0.00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593,327.12 0.7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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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478,745.07 0.48
J
金融业
14,538,440.00 2.02
K
房地产业
30,588,710.00 4.2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74,160.00 0.14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61,642,116.93 22.48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0031 三一重工 1,117,400 20,962,424.00 2.92
2 000651 格力电器 279,600 15,816,972.00 2.20
3 000338 潍柴动力 1,028,500 14,111,020.00 1.96
4 000002 万 科A 449,200 11,742,088.00 1.63
5 600276 恒瑞医药 119,880 11,064,924.00 1.54
6 600048 保利地产 719,600 10,635,688.00 1.48
7 300558 贝达药业 70,000 9,798,600.00 1.36
8 601318 中国平安 119,600 8,539,440.00 1.19
9 000671 阳 光 城 1,295,100 8,210,934.00 1.14
10 000581 威孚高科 310,000 6,410,800.00 0.89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4,656,400.00 21.5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4,029,400.00 1.95
4
企业债券
407,270,000.00 56.6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267,015.00 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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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63,193,415.00 78.33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55423 19 国君 G3 300,000 30,420,000.00 4.23
2 163610 20 中金 G5 300,000 29,955,000.00 4.17
3 163641 20 光证 G1 300,000 29,955,000.00 4.17
4 149040 20 深铁 01 300,000 29,943,000.00 4.16
5 163633 20 保利 03 250,000 25,000,000.00 3.48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无。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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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国泰君安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大证券之一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有如下情形需要公
告: 吉林证监局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央西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行政
监管措施的决定(20190920),具体如下:营业部员工王珏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操作,与客户约
定分享投资收益的行为,营业部未能有效防范员工违法违规风险,存在异常交易监控不到位,部
分重要空白合同文本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反映公司营业部内控不完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
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及《证券公司监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规定,
吉林证监局对营业部采取责令整改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红荔西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局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0317),具体如下:营业部存在副
总经理实际履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 4 个月未向深圳证监局报备,违反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
管规定》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因此对营业部采取出局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营业部加强综
合管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依法稳健经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219),具体如下:公司分支机构员工存
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操作、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便利等违规行为,公司未能有效动态监控客
户交易活动,未及时报告、处置重大异常行为,在分支机构管理、异常交易和操作监控等方面存
在不足。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3
号)第六条第三项、《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 号)第十八条、《证券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 号)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 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0506),具体如下:
经查,你公司作为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和受托管理人,在尽
职调查和受托管理过程中未严格遵守执业规范,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责任,违反了中国证监
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13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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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引以为戒,在开展业务时恪守勤勉尽责义务,严格遵守职业规范
和监管规则,加强业务质量控制,提升合规水平。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
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
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
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
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光大证券
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00612),具体如下: 当
事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股简称:光大证券,A 股证券代码:601788; 薛 峰,
时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健男,时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兼主管会计
工作负责人; 徐经长,时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 朱 勤,时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
查明,2019 年 1 月 26 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公司)披
露 2018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公司 2018 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34,711 万元,同比减少 166,936 万元左右,同比下降约 55.34%。业绩预减的主要原
因包括市场波动对营业收入的影响、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重大单
项资产减值准备等。3 月 20 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 2018 年全年实现归
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32 万元,同比下降 96.6%。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为公司
下属孙公司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MPS 项目)出现风险,未能按原计划实现退出,公司相应
计提了大额预计负债和资产减值准备。3 月 28 日,公司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32 万元。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
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
准确预告业绩。公司 2018 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中预计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同比下降约 55%,但更正后的业绩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约 96.6%,与预
告业绩相比差异幅度达到 92.33%,差异的绝对金额高达 12 亿元。公司在业绩预减公告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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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可能导致变更的不确定事项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同时,公司迟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
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业绩预告信息披
露不准确,差异绝对值金额巨大且未及时更正,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 条、第 2.6 条、第 11.3.3 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
薛峰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执行总裁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健男作
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财务负责人,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经长作为财
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勤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
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
第 3.1.4 条、第 3.1.5 条和第 3.2.2 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
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二)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异议理由及申辩意见 公司提出,造成
本次业绩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孙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MPS 项目出现风险。
MPS 项目交易结构复杂,存在连环增信和兜底,不同利益方交织,法律责任复杂且存有争议,核
查事实存在较大难度。MPS 项目合作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有回购义务,其实际控制人冯某
承担兜底责任,但差额补足函是否有效需得到司法确认。公司一直在积极核查相关事项,判断分
析 MPS 项目对公司的影响,由于公司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 MPS 项目的人
员于 2018 年初已离职并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公司核实相关情况时,尤其是对差额补足函出
具的核查面临较大的困难。MPS 项目影响因素众多、事态进展难以预测,公司始终处于被动地位。
后续根据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业绩预告后陆续披露的业绩及履约意向情况,公司才在事 态
不断发展中逐步掌握相关情况,并审慎进行会计处理、分阶段进行披露,尽可能及时地向投资者
披露事件相关进展及影响。在上述处置过程中,公司亦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了相关情况。对于
MPS 项目风险事件,公司时任董事长薛峰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鉴于业绩预告及
更正情况与 MPS 项目风险事件密切相关,而周健男、朱勤、徐经长与 MPS 项目风险事件没
有直接关系,且在风险暴露后及时审慎地履行了相关职责,降低了对市场造成的影响,请求对
与 MPS 项目风险事件没有直接关系的相关责任人予以减轻处分。 公司时任董事长薛峰提出,
鉴于 MPS 项目高度复杂、特殊和敏感,事态进展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及不可预测性,其作为
时任公司董事长,已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徐经长提出,其积极召开审计及稽核委员会会议,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计划及关注重点,并讨
论 MPS 项目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MPS 项目高度敏感和复杂,其作为独立董事掌
握的信息有限,特别是业绩预告前,其所掌握的信息完全不能支撑 MPS 项目计提预计负债的条
件;在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其密切关注项目对公司造成的业绩影响,多次主动与财务部门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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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进行沟通,并提示应当谨慎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公司时任执行总裁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周健男提出,鉴于 MPS 项目交易结构复杂,存在连环增信和兜底条款,事态进展存在非常大的
不确定性及不可预测性。财务核算为事后核算,需根据事态进展及影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MPS 项目的高度敏感及复杂,公司高层高度关注并要求妥善处理。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勤提出,其
积极组织筹备相关会议,及时安排相关公告。由于 MPS 项目的高度复杂性和特殊性,其谨慎披
露 MPS 项目相关公告内容,对可能造成的业绩影响进行风险提示。其积极关注 MPS 项目进
展情况,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财务部门及会计师询问项目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及对
公 司业绩的影响,就披露要求进行提示,并就进展情况向监管机构进行报告。此外,业绩更正
公告与业绩预告差异主要源于计提大额预计负债,其非财务负责人员、财务专业人士,主要是依
据公司会计机构及审计机构的专业意见,安排信息披露。 (三)纪律处分决定 针对公司及有
关责任人提出的申辩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认为: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关
于 MPS 项目复杂、核查困难、被动分阶段披露等异议理由均不成立。MPS 项目涉及金额大、
投资风险高,属于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理应对该项目保
持高度注意和持续关注。公开信息显示,MPS 项目已于 2018 年 10 月被英国法院宣布破产,
项目合作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8 年一季报开始也已出现亏损且亏损在当年不断扩
大。相关迹象均显示,项目风险在业绩预告前早已暴露。项目负责人离职与公司披露业绩预告相
距一年之久,并非突发事件,与业绩预告违规事实认定无直接关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业绩预
告时对前述情况应当且已具备足够条件给予合理考量。若 如当事人所言,MPS 项目复杂、核查
困难,可能影响对业绩预告准确金额的估量,公司更应当在业绩预告中对其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所称仅依据合作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期财务报告来判断其兜底履约风险
并作出业绩预告,也恰恰反映出有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未能采取合理措施审慎判断并持续关
注 MPS 项目的投资风险。公司在 2019 年 2 月 2 日之后披露的 MPS 项目风险及其进
展公告属于对 MPS 项目风险具体情况及进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影响对公司业绩预告
违规事实的认 定。相关信息披露也未有针对性地提示 MPS 项目可能对公司 2018 年年度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时任董事长薛峰、时任执行总裁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健男、时任独立
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经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勤,均在业绩预告文件上予以书面签
字确认,应当对业绩预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时任董事长薛峰对 MPS 风险事件负有不
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属于项目相关业务责任范畴,不影响薛峰及其他责任人对公司业
绩预告所涉信息披露违规责任的认定。 相关责任人所称在风险事件发生后,及时审慎地履行相
关职责、披露风险事项进展,属于事后在其职责范围内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影响对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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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违规事实的认定及其责任承担。就业绩预告的目的与功能而言,相关违规行为已经客观造成
对市场的影响,所称降低对市场造成影响的异议理由不能成立。时任独立董事徐经长迟
至 2019 年 3 月 18 日才就 MPS 项目进 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属于业绩预告披露违规
后的履职行为,不能作为减免其在业绩预告中未勤勉尽责责任的合理理由。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勤
作为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其职责并非简单地安排信息披露,即便违规行为涉及财务信息的处
理,其 亦应采取合理措施主动核实所披露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但其所提供的证明材
料不能证明在业绩预告过程中,其针对 MPS 项目对业绩预告的影响采取了具体措施,其也未在
业绩预告中作出充分和有针对性的风险提示,应对业绩预告违规承担责任,相关异议理由均不能
成立。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2 条、第 17.3 条、第 17.4 条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薛峰、时任执行总裁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健男、时任独立董
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经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勤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
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
重大信息。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
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
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0424),具体如下: 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管理 11 只私募资管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均超
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 25%。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
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 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
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51 号)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上述违规行为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私募资管
业务风险管控不足。你公司应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杜绝此类违规事件再次发
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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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
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
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6,597.4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8,181,890.2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929,477.43
5
应收申购款
57,200.4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4,245,165.53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0059 浦发转债 830,077.50 0.12
2 113537 文灿转债 267,596.70 0.04
3 110062 烽火转债 74,826.00 0.01
4 110060 天路转债 58,546.80 0.01
5 110061 川投转债 35,968.00 0.01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鹏华弘华混合 2020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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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鹏华弘华混合 A
鹏华弘华混合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4,696,325.44 5,666,536.2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56,066,614.55 228,681,451.20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299,453.85 2,573,977.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8,463,486.14 231,774,010.46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
构
1 20200401~20200602 93,173,401.56 - - 93,173,401.56
15.79
2 20200401~20200602 93,229,925.71 - - 93,229,925.71
15.80
个
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
而引起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
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注:1、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基金转换入份额、强制调增份额、场内买入份额、指数分级
基金合并份额和红利再投;
2、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赎回份额、基金转换出份额、强制调减份额、场内卖出份额和指数分级
基金拆分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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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2 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