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20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0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0 年 7月 21 日
鹏华金元宝货币 2020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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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07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金元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47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1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5,573,023,712.65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收益率。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政府宏观经
济状况及政策,分析资本市场资金供给状况的变动趋势,预测市场利
率水平变动趋势。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流动性、收
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1、久期策略 结
合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及利率预测分析,本基金将动态确定并调整基金
组合平均剩余期限。预测利率将进入下降通道时,适当延长投资品种
的平均期限;预测市场利率将进入上升通道时,适当缩短投资品种的
平均期限。 2、类属配置策略 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根据各类货
币市场工具的市场规模、信用等级、流动性、市场供求、票息及付息
频率等确定不同类别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 3、套利策略 本基金根
据对货币市场变动趋势、各市场和品种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异的充分研
究和论证,适当进行跨市场或跨品种套利操作,力争提高资产收益率,
具体策略包括跨市场套利和跨期限套利等。 4、现金管理策略 本基
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要求,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
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
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
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取较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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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
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无。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 年 4 月 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78,748,809.28
2.本期利润
278,748,809.28
3.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5,573,023,712.6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
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
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收益
率①
净值收益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
三个
月
0.5417% 0.0008% 0.0873%
0.0000% 0.4544% 0.0008%
过去
六个
月
1.2529% 0.0012% 0.1745%
0.0000% 1.0784% 0.0012%
过去
一年
2.6517% 0.0009% 0.3510%
0.0000% 2.3007% 0.0009%
过去 10.6874% 0.0022% 1.0510%
0.0000% 9.6364% 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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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起
至今
10.9074% 0.0023% 1.0653%
0.0000% 9.8421% 0.0023%
注: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06 月 16 日生效。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
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可颖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9-12-17 - 10 年
李可颖女士,国籍中国,经济学硕士,10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渤海证券固定
收益部销售交易员,长盛基金交易部债券
交易员,博时基金交易部高级债券交易
员,从事债券研究、交易工作;2015 年
12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现担任固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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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部基金经理。2017 年 01 月担任鹏华安
盈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2 月担
任鹏华金元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李可颖
女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
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叶朝明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7-06-16 - 12 年
叶朝明先生,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
12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招商
银行总行,从事本外币资金管理相关工
作;2014 年 1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从事货币基金管理工作,现担任现
金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2014 年 02
月担任鹏华增值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1月担任鹏华安盈宝货币基金基
金经理,2015 年 07 月担任鹏华添利宝货
币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1 月担任鹏华
添利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05 月担任鹏
华聚财通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06
月担任鹏华盈余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6月担任鹏华金元宝货币基金基
金经理,2018 年 08 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
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9 月担任鹏华货
币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9 月担任鹏华
兴鑫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1 月
担任鹏华弘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2 月担任鹏华弘康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2019 年 08 月担任鹏华浮动净值型发
起式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0 月担
任鹏华稳利短债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06 月担任鹏华 3 个月中短债基金基金经
理。叶朝明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
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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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0 年二季度以来,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复工复产稳步推进,经济处于复苏通道,指标
出现边际改善。基建投资和房地产投资修复较快,制造业投资和消费恢复偏弱,出口增速缓慢回
升。CPI 同比下行,核心 CPI 同比平稳,PPI 同比逐渐触底,通胀或通缩压力不大。财政政策更加
积极,增加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总量政策适度,运用降准、
再贷款等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同时防范资金空转等金融风险。社融和 M2 增速均明显高于去
年,社融结构进一步改善。二季度,央行向中小银行定向降准 1 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约 4000
亿元,1 年期 LPR 下降 20bp 至 3.85%,5 年期 LPR 下降 10bp 至 4.65%。海外疫情持续发酵,美联
储强调将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直至经济恢复正常。央行提前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半年末时点资金
面平稳。季度内货币市场利率先下后上,银行间 7 天质押式回购加权利率均值为 1.76%,较上一
季度下降 57BP。3 个月期限 AAA 同业存单到期收益率均值在 1.56%,较上一季度下降 74BP。
2020 年二季度,债券市场各期限收益率均有所上行。短端收益率上行幅度略大于长端。其中,
1 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上行 34BP 左右 ,1 年期 AA+短融收益率上行 30BP 左右。
本基金二季度适度降低组合剩余期限及杠杆水平,在类属配置方面增加买入返售资产配置比
例,在保证组合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提高组合整体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鹏华金元宝货币组合净值增长率 0.5417%;鹏华金元宝货币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
0.087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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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20,695,314,259.63
37.23
其中:债券
20,695,314,259.63
37.23
资产支持证
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177,889,212.41
34.5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
付金合计
15,230,546,199.13
27.40
4
其他资产
482,838,773.62
0.87
5
合计
55,586,588,444.79
100.00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56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
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注:无。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6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8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5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
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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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38.2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
- -
2
30 天(含)—60 天
10.5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
- -
3
60 天(含)—90 天
27.5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
- -
4
90 天(含)—120 天
2.6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
- -
5
120 天(含)—397 天(含)
20.2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
- -
合计
99.16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816,374,280.43 5.07
其中:政策
性金融债
2,816,374,280.43 5.0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
资券
1,500,182,216.50 2.70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6,378,757,762.70 29.47
8 其他
- -
9 合计
20,695,314,259.63 37.24
10
剩余存续期
超过 397 天
的浮动利率
债券
- -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
在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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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12015276
20 民生银行
CD276
11,000,000 1,094,956,607.20 1.97
2 112013030
20 浙商银行
CD030
10,000,000 995,135,998.05 1.79
3 112018174
20 华夏银行
CD174
8,500,000 846,114,088.50 1.52
4 112081493
20 天津银行
CD154
7,000,000 696,563,999.53 1.25
5 111912090
19 北京银行
CD090
7,000,000 695,028,346.64 1.25
6 180203 18 国开 03 5,400,000 550,191,162.63 0.99
7 112097900
20 苏州银行
CD118
5,000,000 499,485,108.54 0.90
8 112081181
20北京农商银行
CD112
5,000,000 497,723,507.92 0.90
9 112081497
20 成都银行
CD129
5,000,000 497,653,530.07 0.90
10 112018081
20 华夏银行
CD081
5,000,000 494,922,843.36 0.89
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496%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48%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744%
5.7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无。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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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计提利息;
(3)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
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4)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履约,
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
性质进行估值;
(5)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视同债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
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北京农商银行 2020 年 2 月 28 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北京农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如下:
1.错报小微贷款“1104”报表数据;2.违规审批、发放贷款; 3.贷款资金被挪用;4.违规开展票
据业务;5.违规开展债券代持业务;6.违规办理信托资金代理收付业务;7.理财业务严重违反审
慎经营规则。责令北京农商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 33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0 年 2 月 28 日,
北京银保监局发布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13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
四十六条,北京农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如下:1.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2.违规发放
土地储备贷款;3.贷款资金变相支付土地出让金;4.部分个贷业务违反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
策;5.员工行为管理薄弱。责令北京农商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 22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该
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对公
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
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北京银行 2019 年 9 月 3 日,北
京银保监局发布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28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
十六条,北京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如下: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投
资股权、个别个人商办用房贷款违反房地产调控政策、同业投资通过信托通道违规发放土地储备
贷款。责令北京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 11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9 年 9 月 25 日,北京银保
监局发布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13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北京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如下:员工大额消费贷款违规行为长期未有效整改、同业业
务专营部门制改革不到位、同业投资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责令北京银行改正,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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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合计 10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
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证券的投资
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的规定。 中国民生银行: 2019 年 12 月 20 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56
号,披露中国民生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案由):1.民生银行总行同业票据业务管理失控(该
违规事实下具体违法行为已由属地监管部门处罚);2.民生银行总行违反内控指引要求计量转贴现
卖断业务信用风险加权资产;3.民生银行总行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管理不到位;4.民生银行总行未
有效管理承兑业务;5.民生银行总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承兑业务;6.民生银行总行承兑业务质
押资金来源为本行贷款;7.民生银行银川分行为已注销法人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8.民生银行
杭州分行为票据中介办理票据贴现业务;9.民生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为票据中介办理票据贴现业
务;10.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转贴现卖断业务担保情况数据严重失实;11.民生银行苏州分行转贴现
卖断业务担保情况数据严重失实;12.民生银行郑州分行转贴现卖断业务担保情况数据严重失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合计 70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顾立辉给予警告并处 5 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2020 年 2 月 14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罚字〔2020〕1 号,披露中国民生银行存
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
记录;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因此,中
国人民银行予以罚款 2360 万元。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
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债券的投资价
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规定。 浙商银行: 2020 年 1 月 10 日,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杭银处罚字〔2019〕43 号,披露
浙商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
料及交易记录;3、未按规定进行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根据《反洗钱
法》,对四项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 160 万元、30 万元、210 万元、610 万元,以上罚款合计人民币
1010 万元。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
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
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苏州银行: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19〕58 号,苏州银行存
在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不审慎、个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同业业务交易对手管理不到位等
违法违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罚款人
鹏华金元宝货币 2020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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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 15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分局发布苏州银保
监罚决字(2019)59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苏
州银行罚款人民币 15 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分局发
布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19)59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
项,对苏州银行罚款人民币 1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
管分局发布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19)61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
条第(二)项,对苏州银行罚款人民币 15 万元。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
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
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05,027.57
3
应收利息
122,753,306.23
4
应收申购款
359,380,439.82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482,838,773.62
5.8.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1、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主要包括:久期决策、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和个券选择策
略。其中久期区间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经理在设定的区间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
调整;期限结构配置和类属配置决策由固定收益小组讨论确定,由基金经理实施该决策并选择相
应的个券进行投资。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1,135,309,522.2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3,592,999,915.6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9,155,285,725.24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5,573,023,7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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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及其产品持有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情况
公司/产品名称 期末持有份额(份)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9,679,006.51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20 年第 2 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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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