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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富裕主题混合(180012)

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关于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富裕主题行业界定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富裕主题行业界定并修订基金合同
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富裕主题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
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拟依据中国证监会新版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更新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富裕主题行业界定及调整表述,修订《基金合同》,修订后的《基金
合同》自 2020年 7月 17日起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
(一)对《基金合同》之《十二、基金的投资》中富裕主题行业界定有关内容予以修订,具体如下。
原表述为:
“……
目前,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行业划分法中,本基金所界定的富裕主题行业,包括下表中以“√”标记的
9个一级行业和制造业中的 8个二级行业:
证监会行业分类 消费类 证监会行业分类 消费类
农林牧渔 √ 其它制造业
采掘业 公用事业 √
食品饮料 √ 建筑业
纺织服装 √ 交运仓储 √
木材家具 √ 信息技术 √
造纸印刷 √ 商业贸易 √
石油化工 √(部分) 金融服务 √
电子 √ 房地产 √
金属非金属 社会服务 √
机械设备 √(部分) 文化传播 √
医药生物 √ 综合行业
……”
修订为:
“……
目前,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行业划分法中,本基金所界定的富裕主题行业,包括下表中 15个一级行业和
制造业中的 26个二级行业:
本基金所界定的富裕主题行业
一级行业
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制造业二级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
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
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
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
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废弃
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如果未来中国证监会对其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则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相应调整行业分类
并公告。
……”
(二)对《基金合同》第十二章“基金的投资”中富裕主题介绍的一处表述进行调整。
原表述为:
“……
在我国从储蓄大国转变为消费大国的过程中,这些行业中的优势上市公司将有望成为中国的“可口可乐”
。
……”
调整表述为:
“……
在我国从储蓄大国转变为消费大国的过程中,这些行业中的优势上市公司将有望成为中国的百年老店。
……”
二、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更新富裕主题的行业界定是由于中国证监会调整了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该项更新不影响
本基金的实际投资运作。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由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经履行了规
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根据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相应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并及时公告。
(三)《基金合同》本次修订内容与本基金《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冲突,不涉及对《托管协议》
的修改。
(四)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五)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投资人可登录本基金
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
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7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