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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兴产业混合(240017)

华宝新兴产业混合:华宝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华宝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年定期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 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 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 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 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截止日为 2020年 5月 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年 3月 31日,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月 1日 起执行。 2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基金自 2010年 11月 10日到 2010年 12月 3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 合同》于 2010年 12月 7日生效。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总经理: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 成立日期:2003年 3月 7日 注册资本:1.5亿元 电话:021-38505888 联系人:章希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1%的股份,外方股东 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 L.P.持有 49%的股份。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宝钢计财部资金处主办、主管、副处长,宝钢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金融党工 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工会工委主席。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加拿大 TD Securities 公司金融分 析师,Acthop 投资公司财务总监。2003 年 5 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营运总 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臻先生,董事。曾任麦肯锡(上海)咨询公司分析师,摩根斯坦利亚洲公司分析师,香港人 人媒体总监。现任华平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神州租车控股公司董事、九月教育集团董事、中通快 3 递董事。 周朗朗先生,董事,本科。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加拿大)分析师;花旗银行(香港)投 资银行部分析师;现任美国华平集团中国金融行业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上海灿谷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胡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美国俄亥俄州舒士克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飞利浦电子中国集 团法律顾问、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胡光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尉安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 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团常务副总 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 CEO 兼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现任上海谷旺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执行委员会 主席。 陈志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 人,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区董事长,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2)监事会成员 朱莉丽女士,监事,硕士。曾就职于美林投资银行部、德意志银行投资银行部;现任美国华平 集团执行董事。 黄洪永先生,监事,硕士。曾任宝钢集团规划部、管理创新部综合主管,宝钢工程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部部长,广东钢铁集团规划部副部长,广东宝钢置业副总经理,宝钢集团人事效率总监、 领导力发展总监,中国宝武领导力发展总监。现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金融党工委副书 记、纪工委书记。 王波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上海证券报记者;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金业务总监兼互 金策划部总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向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武汉长江金融审计事务所任副所长、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市场部任职。2002年加入华宝基金公司参与公司的筹建工作,先后担任公司清算登记部总经理、 营运副总监、营运总监,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慧勇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所长 助理/研究执行委员会副主任/首席分析师的职务。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 周雷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职于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北京证监局、中国证监会, 曾任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易镜明,博士研究生。曾在国泰君安证券、中海基金从事行业研究工作。2012年 11月加入华 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高级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15年 4月起任华宝新兴产业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蔡目荣先生,投资副总监、国内投资部总经理、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宝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绿 色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闫旭女士,投资副总监、华宝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稳健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胡戈游先生,助理投资总监、华宝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核心优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曾豪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光磊先生,投资副总监、国内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宝医药生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华宝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华宝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成长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5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 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等。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清 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6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风险归类。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 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 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标准范围 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 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严格控制以外,还准备了相应 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 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合规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应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规范和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员工执 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位, 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自有资产、各项受托资产分离运作,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 施来消除内部控制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营销等相关部门,应 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未公开信息或涉及多部门信息的人员,应制 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 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基础 7 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 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 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修改或完善。 实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应当树立和强化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 流程信息化的内控理念,通过强监管、严问责、加强信息化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完 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 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理控制、合规和法务管理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审计稽核控制, 及反洗钱控制等。 (3)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 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发现基金 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察长应当 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制度 合规审计部和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 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合规审计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负责调查、评价公 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缺失提 出补充建议;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包括基金经理离任审查在 内的各项内部审计事务等。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8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 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 09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年 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 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年 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年 9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2018 年末,集团资产规模 23.22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4.96%。2018 年度,集团实现净利润 2,556.26 亿元,较上年增长 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3%和 14.04%;不良贷款率 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 17.19%,保持领先同业。 2018 年,本集团先后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8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2018 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融最具创新力银行”、《银行家》“2018 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2018 年金龙奖—年度最佳普惠金融服务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 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行家》、香港《亚洲货币》杂志“2018 年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 银行业协会 2018年“陀螺”评价中排名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 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托管应用系 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 11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 9 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0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 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信贷经营部、公司 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公司 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 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 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 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 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 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 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 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 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9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924只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年 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 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 佳托管银行”、在 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 10 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 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 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 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 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 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 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 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 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 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 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 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1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70号宝钢大厦 905室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 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 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邮编:100140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电话:95588 客户服务电话:95588;010-66106114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邮编:100005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电话:9559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邮编:100818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12 邮编: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电话:955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邮编:200120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编:518040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电话:95555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号天安国际办公楼 邮编:100031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电话:95568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邮编:300012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电话:95541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13 (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华夏银行大厦 邮编: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电话:95577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10)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号 邮编:210001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电话:95319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公司网址:www.jsbchina.cn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邮编:200002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电话:95528 传真:021-61162165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邮编:100010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晓琳 联系电话:95558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iticbank.com (1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邮编:518026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电话:95517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5)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号奎科大厦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奥体中心北侧)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传真:022-28451958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1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邮编:518034 法定代表人:曹宏 客户服务电话:95514;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号 邮编:430015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9)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0-11层 联系人:裘爱萍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 https://8.gw.com.cn/ 15 (2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传真: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9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传真:86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2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邮编:130118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2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号楼 21-29层 邮编:200010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2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邮编:215021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电话:95330 传真:0512-62938527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6 (2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传真: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公司网址:www.dxzq.net (2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盘古大观 A座 40F-43F 法定代表人:高利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2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3楼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电话:95525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9)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邮编:100007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电话:400-818-8118 传真:010-841833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3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17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公司网址:www.gszq.com (3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3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或 9557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3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电话:95553;400-8888-001;021-95553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3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licaike.com (3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 7楼 邮编:010010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956088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3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18 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李琦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3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邮编:230081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电话:95318 传真:0551-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3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楼 邮编:200120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传真:021-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4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招商银行上海大厦 18-19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电话:95547 传真:021-20655196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4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88号 邮编:210019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电话:95597 传真:021-83387254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19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4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17-5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4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hcjijin.com/ (4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电话:400-820-536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4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号 邮编:150028 法定代表人:赵宏波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4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7层 联系电话:400-166-11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4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号 4层 401-15 联系电话:400-098-8511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http://kenterui.jd.com (48)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27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传真: 010-86499401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20 公司网址:www.lczq.com (4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联系电话:400-046-67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5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联系电话:400-821-903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5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联系电话:4000-776-12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7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5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20层 邮编:100005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传真:010-85127917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公司网址:www.mszq.com (5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传真:0755-8243536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5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电话:95573 21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5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5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久事商务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400-891-8918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5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0楼 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5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95177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60)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 1号楼 1806-1810 法定代表人:曾革 联系人:杨苗苗 联系电话:400-877-8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877-899 公司网址:www.tenyuanfund.com (6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22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62)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号通华科技大厦 7层 联系电话:400-101-9301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6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联系人:张丽琼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6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0810673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 www.wacaijijin.com (6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邮编:400023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6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室 联系电话:010-62675369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6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号大成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95321 传真:010-63081344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23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6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电话:95562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69)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邮编:100020 法定代表人:李科 传真:010-59053700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www.sinosig.com (70)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联系电话:400-6099-200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71)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邮编:100033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传真:010-835748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 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99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7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23楼 邮编:518033 24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电话:95565 传真:0755-82943227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7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 中航资本大厦 35层 邮编:100102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电话:95335;400-8866-567 传真:010-5956263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76)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95532或 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7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 (78)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5号楼 1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030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7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传真:021-20315125 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8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座 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8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电话:010-60838677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8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100026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8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邮编:266000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8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联系电话:400-678-8887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26 示。 (二)登记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章希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黎 明 经办律师:吕 红、黎 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企业天地 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曹阳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曹阳 五、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华宝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分享新兴产业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在长期内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额回报。 27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 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新兴产业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 票资产的 80%,投资于权证投资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0-3%;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5%-4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 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主要考虑以下三类指标: (1)宏观经济方面:季度 GDP 增速、消费价格指数、采购经理人指数、月度工业增加值、工 业品价格指数、月度进出口数据以及汇率等因素; (2)宏观经济政策方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 (3)市场流动性方面:市场资金的供需等。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新兴产业相关行业的辨识、精选以及对 新兴产业相关股票的深入分析,挖掘该类型企业的投资价值,分享新兴产业发展所带来的较高回报。 (1)新兴产业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新兴产业是指随着新科研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商业模式和新目标市场的 产生及应用而出现的新的部门和行业。它们代表产业发展的未来方向,在一国的产业结构调整中发 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的研究、券商研究机构的研究,并参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 展规划纲要(2006- 2020 年)》等文件,以及中证新兴产业指数的编制方法等,动态确定新兴产业 的范围。目前在我国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信 息产业、生物医药、生物育种、国防军工、新材料、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及海洋产业等。 新兴产业本身是一个动态更新的概念,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新科研成果、新技术、新工艺、 28 新商业模式、新目标市场和相关政策的变化。一方面,将那些运用更先进的技术和更新商业模式等 的行业纳入新兴产业的投资范围;另一方面,对于随着原有的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等的推广而发展 的行业,如果仍然具有的较高发展速度和利润水平,也会被纳入到新兴产业的范围;最后,对于随 着相关技术成熟,商业模式普及,行业竞争加剧,利润增速下降等而逐渐进入平稳运行期的原新兴 产业相关行业,本基金将其剔除出新兴产业的投资范围。 (2)自上而下的行业选择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首先是基于以上对新兴产业的定义确定属于新兴产业的行业,并且,随 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动态调整新兴产业的范围。 对于被认定为新兴产业的行业,本基金将综合研究社会发展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 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以及证券市场估值的情况,对其进行逐一分析,重点配置于那些核 心技术和模式适宜于大规模生产、产品符合市场趋势变化、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得到国家政策支持 并且估值合理的子行业。 同时,本基金也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适当配置于那些处于产业发展早期阶段, 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特征的新兴产业。 (3)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对于入选的新兴产业相关细分行业中的上市公司股票,本基金将其分为两类:一类为以新兴 产业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另一类为与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上市公司。对两类公司分别进行系统地分 析,最终确定投资标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1)以新兴产业为主业的上市公司 对于以新兴产业为主业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依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定量的方法包括分析相关的财务指标和市场指标,选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 票。具体分析的指标为: I成长指标:--预测未来两年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复合增长率等; II盈利指标:--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III价值指标:--PE、--PB、--PEG、--PS等。 定性的方法则是结合本基金研究团队的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深入分析企业的基本面和长期 发展前景,精选符合以下一项或数项定性判断标准的股票: I 公司掌握了相关领域的新科研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商业模式,研发投入水平高、效 果好,拥有的专利数量多,创新体系顺畅,进入壁垒高; II 公司是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即在细分行业中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综合指标位居前列的 29 企业,也包括经过快速成长即将成为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 III 公司拥有一只管理能力较强的经营团队,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并制定了对管理层有效激 励约束的薪酬制度; IV 经营管理机制灵活,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并充分考虑了产业发展的规律和 企业的竞争优势;已形成或初步形成较完备的生产管理、成本管理、薪酬管理、技术开发管理、营 销管理的制度体系。 2)与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上市公司 部分上市公司虽然主营业务并不属于本基金所界定的新兴产业相关行业,但是却与新兴产业有 着密切的联系。如: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兴产业相关技术和产品的运用而使得其效率大幅提高;公司 直接投资于新兴产业相关行业,或是提供人力、技术上的支持;公司在相关新兴产业领域具有重要 的地位等。 对于此类上市公司,除了使用 1)中提到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外,还会重点关注该公司的业 务构成指标和行业占比指标,分析公司主营业务与新兴产业相关业务的比例;因为新兴产业相关技 术产品的运用而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收益占企业总利润的比例;该公司在相关新兴产业总市场规模中 的占比等,来确定该公司与新兴产业的相关程度。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 合。


首先,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 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


其次,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与调整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需综合评价各券收益率、波动性、 到期期限、票息、赋税条件、流动性、信用等级以及债券持有人结构等决定债券价值的影响因素。 同时,本基金将运用系统化的定量分析技术和严格的投资管理制度等方法管理风险,通过久期、平 均信用等级、个券集中度等指标,将组合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积极投 资策略的实施,追求组合较高的回报。主要运用的策略有:


(1)利率预期策略


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深入研究,预期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结合基金未来现金流的分 析,确定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如果预测未来利率将上升,则可以通过缩短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 办法规避利率风险,相反,如果预测未来利率下降,则延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赚取利率下降带来 的超额回报。


30 (2)估值策略


通过比较债券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价格而做出投资决策。当内在价值高于市场价格时,买入债 券;当内在价值低于市场价格时,卖出债券。


(3)利差策略


基于不同债券市场板块间利差而在组合中分配资产的方法。收益率利差包括信用利差、可提 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证券之间的利差等表现形式。信用利差存在于不同债券市场,如国债和企业 债利差、国债与金融债利差、金融债和企业债利差等;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证券之间的利差 形成的原因是基于利率预期的变动。


(4)互换策略


为加强对投资组合的管理,在卖出组合中部分债券的同时买入相似债券。该策略可以用来达 到提高当期收益率或到期收益率、提高组合质量、减少税收等目的。


(5)信用分析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展状况、市场地位、财务 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 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 4、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及基金的申购赎回状况,将部分资产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以捕捉市场机会,提高基金资 产的使用效率。央行票据的投资策略见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采用自上而下的两层次配置策略, 在对宏观经济、行业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有成长性、前景看好的行业进行配置。最后落实到个券分 析、转债具体条款分析、股性、债性分析上。利用转债的债性规避股市系统性风险和个股风险、追 求投资组合的安全和稳定收益,并利用其股性在股市上涨中分享到行业和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 另外,本基金具备投资权证的条件。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 结合期权定价模型和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估计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 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 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四)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中证新兴产业指数+25%上证国债指数。 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市 上市的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生物育种、国防军工、新材料、高端 31 制造、现代服务业及海洋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公司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 100家公司组成,以综合反 映沪深两市中新兴产业公司的整体表现。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 成。它推出的目的是反映我们债券市场整体变动状况,是我们债券市场价格变动的"指示器"。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指数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其中,若变更涉及本基金投 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事宜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 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若变更事宜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 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应至少提前 30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六)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 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且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 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新兴产业相关股票的比例不 32 低于股票资产的 80%,投资于权证投资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0-3%;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5%-4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2)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 券的 10%; (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 规模的 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 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 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且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 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3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 益。 (八)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七、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所载的数据截至 2020年 3月 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97,818,018.65 84.69 其中:股票


297,818,018.65 84.6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9,600,741.78 14.10 8 其他资产


4,255,863.49 1.21 9 合计





351,674,623.92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34 A 农、林、牧、渔业 5,047,273.00 1.45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99,236,958.99 57.3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9,853,057.08 20.10 J 金融业 4,933,128.00 1.42 K 房地产业 2,927,950.00 0.8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810,667.60 3.4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682,328.98 1.0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326,655.00 0.0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97,818,018.65 85.7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002475 立讯精密 713,560 27,229,449.60 7.84 2 002555 三七互娱 719,602 23,502,201.32 6.76 3 300014 亿纬锂能 311,227 18,085,400.97 5.20 4 002384 东山精密 779,482 16,065,124.02 4.62 5 000063 中兴通讯 333,193 14,260,660.40 4.10 6 000661 长春高新 25,001 13,700,548.00 3.94 7 002127 南极电商 1,018,161 11,810,667.60 3.40 8 002959 小熊电器 131,800 11,058,020.00 3.18 9 600276 恒瑞医药 114,835 10,568,265.05 3.04 10 603444 吉比特 25,300 10,382,867.00 2.99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35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70,574.5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853,803.5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090.69 36 5 应收申购款 217,394.7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255,863.49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合计数可能不等于分项之和。 八、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20年 3月 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未经 审计。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0/12/07-2010/12/31 -0.47% 0.41% -0.07% 1.40% -0.40% -0.99% 2011/01/01-2011/12/31 -23.67% 1.17% -26.46% 1.15% 2.79% 0.02% 2012/01/01-2012/12/31 20.09% 1.43% 0.27% 1.11% 19.82% 0.32% 2013/01/01-2013/12/31 60.43% 1.68% 18.99% 1.16% 41.44% 0.52% 2014/01/01-2014/12/31 11.77% 1.38% 23.25% 0.91% -11.48% 0.47% 2015/01/01-2015/12/31 60.73% 2.70% 29.75% 2.14% 30.98% 0.56% 2016/01/01-2016/12/31 -22.35% 1.72% -12.73% 1.30% -9.62% 0.42% 2017/01/01-2017/12/31 11.89% 0.95% 8.33% 0.64% 3.56% 0.31% 2018/01/01-2018/12/31 -31.85% 1.36% -23.11% 1.12% -8.74% 0.24% 2019/01/01-2019/12/31 46.84% 1.27% 26.24% 1.08% 20.60% 0.19% 2020/01/01-2020/03/31 -1.93% 2.31% -1.25% 1.78% -0.68% 0.53% 37 2010/12/07-2020/03/31 124.17% 1.61% 27.07% 1.26% 97.10% 0.35% 九、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示。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 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11年 1月 2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同下次开放时间提交的 申请。 (三)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 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 销; 5、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以书面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38 6、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 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人须按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在其提出赎回申请的销售机构(网点)交易账号内必须有足够的基金 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交易时间段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 申请日(T日),并在 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 T+2日及之后到其提出申购 与赎回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的,申购生 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不成立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 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 成功后,赎回款项在自成交确认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 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代销网点和直销 e 网金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 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39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 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申购与赎回的规定,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六) 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500万(含)以上 每笔 1000元 大于等于 200万,小于 500万 0.5% 大于等于 100万,小于 200万 1.0% 大于等于 50万,小于 100万 1.2% 50万以下 1.5%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 产。 2、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小于 7日 1.50% 大于等于 7日,小于 30日 0.75% 大于等于 30日,小于 1年 0.50% 大于等于 1年,小于 2年 0.25% 大于等于 2年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 相关手续费。 十、 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40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时从其规定。 2、费率水平、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 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 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 1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 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 41 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 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必须最 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中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与公司管 理的其它基金间的转换费率、计算公式、转换程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转换”中的相关规定。 十一、《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华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宝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作如下更新: 1、“三、基金管理人”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2、“四、基金托管人”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3、“五、相关服务机构”更新了直销柜台办公地址、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4、“十、基金的投资”更新了截至 2020年 3月 31日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5、 “十一、基金的业绩”更新了截至 2020年 3月 31日的基金业绩数据。 6、“十八、风险揭示”增加了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 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7、“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作了信息披露。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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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