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回报A: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第九十三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第九十三次分红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7月 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0年 7月 15日自基金托管账 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 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 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 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 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 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 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 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 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七月十日 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十六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7月 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0年 7月 15日自基金托管账 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 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 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 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 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 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 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 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 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七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 自 2020年 7月 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基煜基金、大连银行、 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 下: 一、基金上线情况 (一)基煜基金上线基金明细 ■ (二)大连银行上线基金明细 ■ (三)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上线基金明细 ■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 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 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的相 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 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基煜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基煜基金行网站:www.jiyufund.com.cn; (二)大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400-664-0099; 大连银行网站:www.bankofdl.com; (三)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网站:https://fi.cmbchina.com/home/;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 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限制华夏潜龙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7月 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年 7月 10日起对本基金申购、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自该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 额申购)申请本基金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 5万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 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 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 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 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 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 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