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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回报A(002001)

华夏回报A: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第九十三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第九十三次分红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7月 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0年 7月 15日自基金托管账
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
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
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
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
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
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
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
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
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七月十日
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十六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7月 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0年 7月 15日自基金托管账
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
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
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
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
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
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
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
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
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七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
自 2020年 7月 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基煜基金、大连银行、
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
下:
一、基金上线情况
(一)基煜基金上线基金明细
■
(二)大连银行上线基金明细
■
(三)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上线基金明细
■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
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
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的相
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
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基煜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基煜基金行网站:www.jiyufund.com.cn;
(二)大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400-664-0099;
大连银行网站:www.bankofdl.com;
(三)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网站:https://fi.cmbchina.com/home/;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
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限制华夏潜龙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7月 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年 7月 10日起对本基金申购、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自该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
额申购)申请本基金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 5万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
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
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
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
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
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
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