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优信:关于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现将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于 2020年 7月 8日在上海召开。出席会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 监票人。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了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了计票结 果,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表决程序及计票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 表决程序及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参加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7,915,099.94份,占权益登记日(2020年 6月 8日)基金总份额 9,159,318.36份的 86.42%, 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7,915,099.94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的 100%,达到参加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 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2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 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0,000.00 公证费 10,000.00 合计 40,000.00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上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7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东 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有关事项 的说明,本基金自2020年7月1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本 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 资、基金转换等申请,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 四、备查文件 1、《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 3、《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7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