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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国鑫发起C(009762)

国金国鑫发起:关于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 C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
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
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0年 7月 1日起对国金
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
额类别(基金代码:009762),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增设 C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及销售服务费的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
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 
二、增设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
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增设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持续
持有期不超过 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 1.50%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超过 30日且大于 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
0.50%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超过 30日
则不收取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连续持有期限(日历日) 赎回费率 
1天(含)~7天(含) 1.50% 
8天(含)~30天(含) 0.50% 
31天(含)以上 0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对《基金合同》中“释义”、“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费用与
税收”的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如下,具体请见附件《<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一)《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释义”中增加:


“52、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类和 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 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中增加: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及销售服务费的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 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 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前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第二条“基金费用计提 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增加: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 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五、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国金基金移动客户端 移动客户端(APP)名称:及第理财 目前支持的移动客户端支付渠道:通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 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二)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公司将对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并在更新 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 文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2000-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7月 1日 附件: 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二部分


释义 52、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 额分为 A类和 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 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 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 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及销售服务费的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 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 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 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 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 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 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 整,并在调整前及时公告,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 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 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 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 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 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 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 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 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 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 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 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 续后,对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 率、赎回费率等相关费率。 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类 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 6、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 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 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 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 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 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 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 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 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 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 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 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 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 续后,对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 率、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 费率。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 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 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 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 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 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 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 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 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 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 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 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 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 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 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 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 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出现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 20%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 请人”)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 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 人”)利益的原则,优先确认小额赎回 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具体措施为:如 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被 全部确认,则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 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 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 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其当日受理的赎回 申请量。对该等大额赎回申请人当日 未予确认的部分,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 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 未获处理的赎回申请将自动转入下一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出现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 20%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 请人”)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 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 人”)利益的原则,优先确认小额赎回 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具体措施为:如 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被 全部确认,则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 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 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 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其当日受理的赎回 申请量。对该等大额赎回申请人当日 未予确认的部分,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至全部赎回为止。如大额赎回申请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大额赎回申请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延期赎回处理。 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 未获处理的赎回申请将自动转入下一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至全部赎回为止。如大额赎回 申请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大额赎回申请人未能赎回部分作 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 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 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赎回费率。 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提 高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或变更收费方 式。 (6)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范围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 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 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 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 4位)发 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 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 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 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 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 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 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从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 提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1.5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H=E×1.5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 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 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 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 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 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 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 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 率等相关费率。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于 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 则》执行。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而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 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 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 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由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承担。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发生变更;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22、调整基金份额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