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指基: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以 2020 年 06 月 22 日为基准日,对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20 年 06 月 22 日,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指基,基金代码:160637)的
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创业
板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创业板 A 份额(场内简称:创业 A,基金代码:150243)、鹏华创
业板 B 份额(场内简称:创业 B,基金代码:150244)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如下表
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基金份额
(单位:份)
折算前基金份额
净值(或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
(单位:元)
新增份额折
算比例
折算后基金份额
(单位: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
净值(或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
(单位:元)
鹏华创业板分级
场外份额
64,207,153.35
1.517 0.517323965
97,423,052.50
1.000
鹏华创业板分级
场内份额
14,159,630.00
1.517 0.517323965
21,484,745.00
1.000
鹏华创业板 A份
额
28,983,467.00
1.025
0.025204918
28,983,467.00
1.000
730,525.00 (注
1)
鹏华创业板 B份
额
28,983,467.00
2.009 1.009443013
28,983,467.00
1.000 29,257,158.00
(注 2)
注 1: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鹏华创业板 A 份额折算后产生的新增鹏华创业板分级场内
份额。
注 2: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鹏华创业板 B 份额折算后产生的新增鹏华创业板分级场内
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 2020 年 06 月 24 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
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创业板 A份额、鹏华创业板 B份额将于
2020年 06月 24日上午开市复牌。
根据相关公告,鹏华创业板分级仍暂停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单日单个基金
账户累计的场内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 1000 元。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基
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20年 06月 24日鹏华创业板 A、鹏华创业板 B即
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20 年 06 月 23 日的鹏华创业板 A、鹏华创业板 B 的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分别为 1.000元和 1.032元,2020年 06月 24日当日鹏华创业板 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 B
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鹏华创业板 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鹏华创业板 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
鹏华创业板 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创业板 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
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因此原鹏华创业板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
外,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为跟踪创业板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
此原鹏华创业板 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鹏华创业板 B 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
将大幅提升,将恢复到初始的 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鹏华创业板 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
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增加。
3、由于鹏华创业板 A 份额、鹏华创业板 B 份额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
折算后,鹏华创业板 A、鹏华创业板 B 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
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原鹏华创业板 A 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鹏华创业
板分级份额分拆为鹏华创业板 A份额、鹏华创业板 B份额。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创业板 A 份额、鹏华创业板 B 份额、鹏华
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
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创业板 A份额、鹏华创业板 B份额、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持有
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
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
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创业板 A份额、鹏华创业板 B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
折算新增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创业板 A份额、鹏
华创业板 B 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
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7、根据《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创业板 A 份额(场内
简称:创业 A;基金代码:150243)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鹏华创业板 A 份额约定年
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
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
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 2020 年 06 月 23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
存款基准利率为 1.50%,因此鹏华创业板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 2020 年 06 月 23 日起调
整为 4.50%。
8、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06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