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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景兴混合A(005039)

鹏扬景兴混合: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
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2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
例最低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截止基准日,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60%。
  2)鹏扬景兴混合 A: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
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60.75%;鹏
扬景兴混合 C: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
每份基金份额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60.28%。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
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
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
本公司交易平台查询分红方式。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
记日之前的交易时间内(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4、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
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
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5、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
资者可以通过拨打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
968-66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
http://www.pyamc.com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
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