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新增益混合:关于调低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工 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 自 2020年 6月 12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和托管费费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的方案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0.90%调低至 0.50%,托管费年费率由 0.15%调低 至 0.10%。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且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 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 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与此同时,本基金 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 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 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 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9%年费率计 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 付。 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 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 付。 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 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 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 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 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 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内容 内容 十一、 基 金 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9%年费率计 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 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 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 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