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6月 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本基金的同一类别 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 销售服务费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 所不同;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 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 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 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 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 次收益分配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 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 态;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机构修 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 (不含 2020年 6月 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 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 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 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4、咨询方式 (1)登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dfham.com。 (2)拨打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 920 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 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 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 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