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东方红货币A(005056)

东方红货币: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20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1 
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20年第2号) 
 
 
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5月 3日证监许可【2017】635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年 8
月 25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
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
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
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
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作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
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
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2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露与本基金
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
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涉及《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红货
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变更的相关内容部分及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层人员信息更
新,前述更新截止至 2020 年 6 月 3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至 2020 年 3 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余所载内容截止至 2020年 5月 11日。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 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8、9、31、37、39、40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设立日期:2010年 7月 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518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3]113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彭轶君 
 3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 7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
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资 3 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
立,是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
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企业分理处代理支部书记、
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联络员、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企业分理
处党支部书记、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工会主席、
副主任、支行行长、党委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
事长。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东方花旗证券
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文忠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
万国证券发行部副经理、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委员会
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证券投资业务总部
总经理。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上海东方证
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任莉女士,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1968
年出生,社会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十多年海内外市场营销经验,曾任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杨斌先生,董事,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
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科员,上海证管办稽查处、稽查局案件审理
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证监局稽查一处、机构二处主任科员、机构一
处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处长、法制处处长;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
 4 
险官兼合规总监、稽核总部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
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杨洁琼女士,董事,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曾任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部高级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 
陈波先生,监事,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东方证券投资
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上海东方证券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经营管理层人员 
任莉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饶刚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证券职员,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国资
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曾荣获中证报 2010年金牛特别基金经理奖(唯一固
定收益获奖者)、2012年度上海市金融行业领军人才,在固定收益投资领域具有
丰富的经验。 
周代希先生,副总经理,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证
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经理、金融创新实验室高级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品工作小
组执行经理,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曾荣获“证券期货监管系统金融服务能手”称号等,在资产证券化等
结构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张锋先生,副总经理,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财政证券公司研
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信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资部总监、私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公募集合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执行董
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权益投资
 5 
部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 
汤琳女士,副总经理,1981年出生,本科学士。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市场营销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
总监、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运营部总经理(兼)。 
4、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李云亮先生,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1978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
生。曾任重庆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大学讲师,重庆证监局机构监管处副调研员,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管部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
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上海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首席
风险官(兼)、首席信息官(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 
5、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 
李云亮先生,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合
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介绍)。 
6、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李燕女士,2017年10月至今任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北财经大
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会计主管、总监助理、副总监,上海东方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部业务总监。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丁锐女士,2018年11月至今任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牛津大学理
学硕士。历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投资经理,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固定收益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高德勇先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
理、2020年5月起担任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南京大学理学学士。历任
上海农商银行金融市场部货币市场科负责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
同业部金融同业总监、华鑫证券销售交易部部门总经理。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
业资格。 
 6 
(2)历任基金经理 
纪文静女士,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徐觅先生,2017年9月至2020年5月任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7、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主任委员饶刚先生、委员林鹏先生、
委员胡伟先生、委员徐习佳先生、委员周云先生、委员李竞先生、委员钱思佳女
士。 
8、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8人,平均年龄33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7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
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
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9年 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
券投资基金 1006只。自 2003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连续十六年获得香港《亚洲
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
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
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于莉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
理APP、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基金管
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
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基金管理人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
 8 
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
业务。 
2、代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fund.eastmoney.com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王景斌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站:www.bosc.cn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9 
法定代表人:肖雯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盘古大厦A座3205室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层-29层、
32层、36层、39层、40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朱琼玉 
客服电话:(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朱了


电话:021-8035874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10 (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 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电话:021-38789658-5834 传真:021-68880023 联系人:李雯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1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传真:010-63636713 客服电话:95595 11 网址:www.cebbank.com (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1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联系人:张莉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付妍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1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12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电话:025-83387249 传真:025-83387254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6)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5层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联系人:张敏圆 联系电话:021-63325888-4259 传真:021-63326752 客服电话:400-885-9999 网址:www.dzqh.com.cn (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传真:0531-68889357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陈铭铭 客服电话:95559 13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1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2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传真:0574-87050024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2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230807 联系人:杨国平、吴蓉 客服电话:95528 14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2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400-018-8288 公司网站:stock.pinga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600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赵亦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5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法人代表: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叶尓甸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乐美昊 四、基金的名称 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本金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稳定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流动性高、信用风险低、价格波动小的短期金融工具, 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 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 16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 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 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本基金可参与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预测,采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控制下的 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积极 投资,在控制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稳定的当期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基于对国家宏观政策(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的深入研究以及对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资金供求、资金流动性、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资金互 动、市场成员特征等因素的客观分析,形成对未来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并据 此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资产的流动性、和风险特征,确定投资组 合的总体资产配置策略。 2、个券选择策略 在基金投资的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首先将各券种的信用等级、剩余期限和 流动性进行初步筛选;然后,根据各券种的收益率与剩余期限的结构合理性, 评估其投资价值,进行再次筛选;最后,根据各券种的到期收益率波动性与可 投资量,决定具体投资比例。 3、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 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以及隐含的即期利率和远期利率提供 的价值判断基础,结合对当期和远期资金面的分析,寻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 收益率曲线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具体策略分为子弹 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子策略。 4、套利策略 不同交易市场或不同交易品种受投资群体、交易方式、流动性等因素影响 17 而出现定价差异,从而产生套利机会。本基金在充分论证这种套利机会可行性 的基础上,适度进行跨市场或跨品种套利操作,增加超额收益。 5、回购策略 根据回购市场利率走势变化情况,在回购利率较低时,正回购质押,融资 后再投资于短期债券,由此提高基金收益水平。 另一方面,把握收益率峰值的短线机会,如在新股发行、年末资金回笼时 期的季节效应,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拆借利率陡升的投 资机会。 6、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现 金库存管理、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 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证本基金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取较高收益。 7、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仍处于初级阶 段。因而对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 析,评估个券价值和投资风险,选择相对价值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分散投 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获得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当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 起开始生效。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 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 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18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 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 2020年 3月 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3,606,782,116.84


51.78


其中:债券


3,606,782,116.84


51.78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162,580,019.73


31.05


其中:买断式回购 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 付金合计


1,164,086,690.85


16.71


4


其他资产


31,635,886.60


0.45


5


合计


6,965,084,714.02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3.5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536,838,931.58 8.38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 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19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8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4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天的情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42.06 8.68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10.9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2.4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1.8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31.1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合计


108.45 8.68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超过 240天的情 况。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9,989,888.60 0.3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55,410,316.01 5.55 其中:政策 性金融债


355,410,316.01 5.55 4


企业债券


12,263,346.10 0.19 5


企业短期融 990,006,588.33 15.45 20 资券


6


中期票据


20,181,046.54 0.32 7


同业存单


2,208,930,931.26 34.48 8


其他


- - 9


合计


3,606,782,116.84 56.30 10


剩余存续期 超过 397天 的浮动利率 债券


- -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11910403 19兴业银行 CD403 1,500,000 148,038,051.77 2.31 2 111904090 19中国银行 CD090 1,400,000 138,550,254.13 2.16 3 111906278 19交通银行 CD278 1,300,000 129,321,583.72 2.02 4 111906284 19交通银行 CD284 1,000,000 99,602,316.34 1.55 5 111905220 19建设银行 CD220 1,000,000 99,402,477.75 1.55 6 111905105 19建设银行 CD105 1,000,000 99,208,912.52 1.55 7 111908197 19中信银行 CD197 1,000,000 99,171,530.51 1.55 8 111915462 19民生银行 CD462 1,000,000 99,081,357.23 1.55 9 111909328 19浦发银行 CD328 1,000,000 99,042,313.33 1.55 10 112020020 20广发银行 CD020 1,000,000 98,987,383.84 1.55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192%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325%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627%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况。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21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 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 每日计提收益。 (2)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 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 19兴业银行 CD403(代码:111910403)发行主体发行主体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及对部分信用卡申请人资信 水平调查严重不尽职,于 2019年 7月 8日被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 并处罚 40万元 ;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于 2019年 9月 3日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 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被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罚款 145万元,因未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 户开立资料被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罚款 5000元。 本基金持有的 19中信银行 CD197(111908197)发行主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因未按规定提供报表且逾期未改正、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重要信息系统运营中 断事件等 13 项违规事项,于 2019 年 7 月 3 日被银保监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33.6677 万元,罚款 2190 万元;因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受托支付不符合监 管规定;信托消费贷款业务开展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股权投资等 18 项行为,于 2020年 2月 20日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合计 2020万元 罚款的行政处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 2019年 9月 26日,因个人 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等 5项违规事项被银保监会浙江监 管局处以罚款 195万元。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基金合同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会对上述证券继续保持跟踪研究。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009,255.22 3


应收利息


17,611,385.30 4


应收申购款


15,246.08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1,635,886.60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 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据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以下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20年 3月 31日。 1、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东方红货币A 阶段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年 8月 25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1.3782% 0.0013% 0.1237% 0.0000% 1.2545% 0.0013%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3.3888% 0.0021% 0.3500% 0.0000% 3.0388% 0.0021%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2.3456% 0.0012%


0.3500% 0.0000% 1.9956%


0.0012% 2017年 8月 25日至 2020年 3月 31日 7.8745% 0.0023% 0.9110% 0.0000% 6.9636% 0.0023% 东方红货币B 23 阶段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年 8月 25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1.4637% 0.0013% 0.1237% 0.000% 1.3400% 0.0013%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3.6366% 0.0021% 0.3500% 0.000% 3.2866% 0.0021%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2.5917% 0.0012% 0.3500%


0.0000% 2.2417% 0.0012%


2017年 8月 25日至 2020年 3月 31日 8.5493% 0.0023% 0.9110% 0.0000% 7.6384% 0.0023% 东方红货币C 阶段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9年 9月 5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0.7378% 0.0010% 0.1132%


0.0000% 0.6246% 0.0010%


2019年 9月 5日至 2020年 3月 31日 1.3034% 0.0009% 0.2004% 0.0000% 1.1030% 0.0009% 东方红货币E 阶段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年 8月 25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1.4320% 0.0013% 0.1237% 0.000% 1.3083% 0.0013%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3.5435% 0.0021% 0.3500% 0.000% 3.1935% 0.0021%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2.4994% 0.0012% 0.3500%


0.0000% 2.1494% 0.0012%


2017年 8月 25日至 2020年 3月 31日 8.2962% 0.0023% 0.9110% 0.0000% 7.3853% 0.0023%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4 25 注:截止日期为 2020年 3月 31日。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26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6%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为 0.25%/年。 27 本基金 D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为 0.1%/年。 本基金 E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为 0.1%/年。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年,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 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年,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 金份额的费率。 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销 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 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 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当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 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 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 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 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 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28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 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 高销售服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无须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调整管理费、托管费或销售服务费,需 于调整实施前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管理人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内容及更新截止日期的说 明。 29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经营管理层人员信息进行了更新。 3、“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对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进行了更新。 4、“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托管人联系人信息进行了更 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