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货币:关于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 方红货币市场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 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决定自 2020年 6月 3日起将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 0.30%/年调低为 0.20%/年,托管费率由 0.08%/年调低为 0.06%/年,并修订《基金合同》和《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位置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订后《基金合同》条款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管理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管理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6%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管理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管理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6%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位置 原《托管协议》条款 修订后《托管协议》条款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100140)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100140)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管理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管理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6%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变更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 2020年 6月 3日起生效。本公司将在《东方红 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对本次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涉及的相 关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本公司将在规定媒介上披露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及摘要。 2、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由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可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查询有关详情: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货币市场基金在极端情况 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上述基金前请认真查阅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