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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161121)

银行业:关于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易方达
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 2020年 6月 2日为折算
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以各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折算基准
日,若距离上一次基金份额折算不满 3个月则可不进行折算。据此,本基金本次
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20年 6月 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 A 类份额(即易方达银行分级 A 类份额,
基金代码:150255,场内简称“银行业 A”)、基础份额(即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
基金代码:161121,场内简称“银行业”,包括场外份额、场内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A类份额和基础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A类份额和 B类份额(即易方达银行分级 B类份额,
场内简称“银行业 B”,场内代码 150256)的份额配比保持 1:1的比例。 
在折算时,A类份额的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即 A类份额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
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 1.0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
额分配给 A类份额持有人。 
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份基础份额将按 1份A类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
的分配。其中,持有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
场外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
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和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各类份额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A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后 A类份额的份额数量不变。即 
A ANUM NUM?折算后 折算前类份额 类份额 
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 ?1= 1.00002 ANAV NAV NAV? ? ?折算后 折算前 折算前基础份额 基础份额 类份额
 
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量为: 
? ?1.0000= A AA NUM NAVNUM NAV
? ?
?
折算前 折算前
类份额 类份额类份额
基础 折算后
基础份额
 
其中, 
ANUM 折算前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A类份额的份额数量; 
ANUM 折算后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A类份额的份额数量; 
NAV 折算前基础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折算后基础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ANAV 折算前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ANUM? 类份额基础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原 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
础份额的份额数量。 
(二)B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 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三)基础份额 
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如下公式计算: 
? ?1= 1.00002 ANAV NAV NAV? ? ?折算后 折算前 折算前基础份额 基础份额 类份额
 
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基础份额的数量为: 
? ?1 1.00002= A
NUM NAV
NUM
NAV
? ? ?
?
折算前 折算前
基础份额 类份额基础份额
折算后
基础份额
 
定期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础份额的份额数量=定期
份额折算前基础份额的份额数量+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基础份额
的份额数量 
NUM NUM NUM? ??折算后 折算前 基础份额基础份额 基础份额 
即: 
? ?1 1.00002 ANUM NAVNUM NUM
NAV
? ? ?
? ?
折算前 折算前
基础份额 类份额折算后 折算前
基础份额 基础份额 折算后
基础份额
 
其中: 
NAV 折算前基础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折算后基础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ANAV 折算前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UM 折算前基础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数量; 
NUM 折算后基础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数量; 
NUM? 基础份额基础份额 :基础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基础份额的份额数量。 
场外基础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础份额、A类份额经折算产
生的新增场内基础份额数保留到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份),不足 1份的零碎份
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碎份从大到
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
分配完毕。如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有变化,以其最新规定为准。 
(四)举例 
假设在本基金成立后某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定期份额折算基准
日),当天折算前基金资产净值为 14,950,000,000 元。当天场外基础份额、场内
基础份额、A类份额、B类份额的份额数分别为 50亿份、20亿份、30亿份、30
亿份。定期份额折算前,每份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 1.0700 元,且未
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1)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 A类份额和基础份额,即分别为 30亿份和
70亿份。 
(2)A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后 A类份额的份额数量不变。即 
A ANUM NUM? ?折算后 折算前类份额 类份额30亿份 
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如下方式计算: 
? ?1= 1.00002 ANAV NAV NAV? ? ?折算后 折算前 折算前基础份额 基础份额 类份额 
=14,950,000,000/13,000,000,000-(1.0700-1.0000)/2 
=1.1150(元) 
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量为: 
? ?1.0000= A AA NUM NAVNUM NAV
? ?
?
折算前 折算前
类份额 类份额类份额
基础 折算后
基础份额 
=3,000,000,000×[(1.0700-1.0000)/1.1150] 
=188,340,807(份) 
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
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因此,A类份额持有人新增场内基础份额合计为 188,340,807
份;折算完成后 A类份额仍为 30亿份。 
(3)基础份额 
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按如下方式
计算: 
? ?1 1.00002= A
NUM NAV
NUM
NAV
? ? ?
?
折算前 折算前
基础份额 类份额基础份额
折算后
基础份额 
=5,000,000,000.00×[(1.0700-1.0000)/(2×1.1150)] 
=156,950,675.00(份) 
即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为
156,950,675.00份。 
定期份额折算后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5,000,000,000.00+156,950,675.00 
=5,156,950,675.00(份) 
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按相同公式
计算: 
? ?1 1.00002= A
NUM NAV
NUM
NAV
? ? ?
?
折算前 折算前
基础份额 类份额基础份额
折算后
基础份额 
=2,000,000,000×[(1.070-1.0000)/(2×1.1150)] 
=62,780,270(份) 
即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为
62,780,270份。 
定期份额折算后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2,000,000,000+62,780,270 
=2,062,780,270(份) 
在实施定期份额折算时,A类份额与基础份额折算的具体计算过程及计算结
果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折算结果公告为准。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20年 6月 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
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转换
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A类份额、B类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
算当日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类份额与 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
及用于计算基础份额、A类份额新增份额的份额折算比例。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0年 6月 3日),本基
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转换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A类份额全天停牌,
B类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
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20年 6月 4日),基金
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
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场内转
场外))、转换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A类份额将于该日开市起复牌。根据相关公
告,本基金基础份额仍暂停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
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
应超过 100元。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具体详见基金
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20 年 6 月 4 日即时行情显
示的 A类份额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20年 6月 3日 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 A 类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且
折算前的收盘价在扣除上一分级运作周年约定收益后,与 A类份额折算后次日前
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故 2020年 6月 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
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 A类份额上一分级运作周年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
基础份额分配给 A类份额的持有人,而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
变化,因此 A类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
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A类份额和场内基础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基础份额数保留至整
数位(最小单位为 1份),不足 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记增 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持有较少 A类份额数或
场内基础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可能性。 
(四)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
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
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 A类份额,在定期份额
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基础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 A类份额
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基础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
赎回。 
(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
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
结束前(即 2020年 12月 31日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e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
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
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
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
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5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