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旗下部分ETF增加浙商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ETF增加浙商证券为申购赎回代 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的协议,自 2020年 5月 26日起,本公司 增加浙商证券为旗下部分 ETF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 式以浙商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二级市场交 易代码 一级市场申 购赎回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1 159803 159803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浙江 ETF 2 159807 159807 易方达中证科技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科技 ETF 3 159915 159915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创业板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商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8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联系电话:0571-87902974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传真:0571-87901913 网址:www.stocke.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 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 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5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