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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新增利混合(001720)

工银新增利混合: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一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5月 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新增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72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12月 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 5月 18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9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47,512,503.0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4,253,750.9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53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 1次分红,2020年第 1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次,每份基
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
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年 5月 26日 
除息日 2020年 5月 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年 5月 27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20年 5月 26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0年 5月 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 2020年 5月 27日直接计入其
基金账户,2020年 5月 2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
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
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 2020年 5月 25日 15:00前)到销售网
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
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
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
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本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
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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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
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
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