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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添利(164206)

天弘添利:关于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增设份额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增设份额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 
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
自 2020年 5月 22日起增加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
金”)E类基金份额、调低管理费和托管费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
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 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E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C类基金份额。 
E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申购、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
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
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E类基金
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且 E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申购、赎回,
不上市交易。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E 类基金份额代码 009512,C 类基金份额代码
164206,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两类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
换。 
2、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本基金 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E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 
本基金 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 
100万元≤M<300万元 0.5% 
3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每笔 1000元 
本基金的 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天以内 1.5% 
7天以上(含7天),30天以内 0.1% 
30天以上(含30天) 0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 E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 E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新增的 E类基金份额自 2020年 5月 22日起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调低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由 0.70%年费率调低为 0.35%年费率。 
本基金的托管费由 0.20%年费率调低为 0.10%年费率。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自 2020年 5月 22 日起办理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
知或公告。 
2、本基金增设基金份额、调低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
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和《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 2020
年 5月 22日起生效。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
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原合同 修改后版本 修改
理由 内容 内容 
第一
部分 
前言
和释
义 
释


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天弘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 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 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释


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 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 C类基金份 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完善 释义。 注册登记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 统 注册登记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或天 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完善 释义。 无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的类别 转型为天弘添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根据申购费与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登记机构等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E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 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 ,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E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申 补充 基金 份额 分类 的相 关释 义。 购、赎回,且不上市交易 C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 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第二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七、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内, 添利 B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 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本基金将继续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七、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内,添 利 B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本 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 基金 C类基金份额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完善 相关 表述。 无 十二、基金份额的类别


转型为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后,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与销售服 务费收取方式、登记机构等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 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E 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天 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类基金份额仅在场 外申购、赎回,且不上市交易;在投资者申 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 补充 基金 份额 分类 的规 则。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可通 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 C类基金 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也可以仅通过场外方 式对本基金 E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E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 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 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基金份额 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 调整、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 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第三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分 级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 满时的基金份额转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 届满,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添利A、 添利 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时 的基金份额转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 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转换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添利 A、添利 B的基 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 完善 相关 表述。 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 回业务。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 C类基金份 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年内,投资者可在添利 A的开放日对添 利 A进行申购与赎回;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者可 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进 行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年内, 投资者可在添利 A的开放日对添利 A进行 申购与赎回;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 方式对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 回,也可以仅通过场外方式对本基金 E类 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完善 相关 表述, 并明 确 E 类基 金份 额仅 在场 外进 行申 购、赎 回。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 满并进行基金转换后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 系统下;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 相应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单位,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并 进行基金转换后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场外申购 的各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本 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相应业务资格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申购的 C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完善 相关 表述。 登记结算系统下。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完善 相关 表述。 (七)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 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七)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 E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 申购费用,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 购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明确 E类 基金 份额 收取 申购 费,并 完善 相关 表述。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 E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 购费用,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


(1)申购 E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 率)


(注:对于 500万(含)以上的适用绝 对费用数额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明确 申购 E类 基金 份额 的计 算方 式,并 完善 相关 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 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 费用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其中,通过 场外方式申购的,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 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 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 基金财产;通过场内方式申购的,申购 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计算所得 -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 500万(含)以上的适用绝 对费用数额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 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 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日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 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 资产净值/T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告。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 表述。 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 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返还资金的计 算公式及方法见《招募说明书》)。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 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 入基金财产。


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 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其中,通过场外方式 申购的,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通过场内方 式申购的,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 位,计算所得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 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返还资金的 计算公式及方法见《招募说明书》)。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 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 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 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3)……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3)……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 完善 相关 表述。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10%以内(含 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2)方 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


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10%以内(含 10%) 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 述(1)、(2)方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


(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 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 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 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 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 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 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 (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 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 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 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 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 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 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 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指定 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完善 相关 表述。 的基金份额净值。


四、转托管


(二)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后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 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 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 托管的行为。


四、转托管


(二)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 人将持有的 C类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 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 为。


完善 相关 表述。 第八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上 市交 易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 届满,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 式基金(LOF)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 额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 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 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C 类基金份额,转换后的 C类基金份额将继 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上市 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 C类基 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 C类基金份额可 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 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本基金 E类基金份额只接受场外申购、赎 回,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明确 E类 基金 份额 不上 市且 仅在 场外 进行 申赎, 并完 善相 关表 述。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 完善 相关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 届满,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 式基金(LOF)份额后,本基金将自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日起 30 日内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C 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将自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日起 30 日内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述。 四、上市交易的规则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 考价为前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四、上市交易的规则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上市首日 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个工作日的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


完善 相关 表述。 五、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 5年内,指添利 B)上市交易的 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 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 5年内,指添利 B;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后,指 C类基金份额)上 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完善 相关 表述。 六、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 5年内,指添利 B)在深圳交易 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 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前一交 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 5年内,为添利 B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


六、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 5年内,指添利 B;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后,指 C类基金份额)在 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 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前一交 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5年内,为添利 B的基金份额 完善 相关 表述。 参考净值;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指 C类基金份额前一交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与暂停、终 止上市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 5年内,指添利 B)的停复牌与 暂停、终止上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执行。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 市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 5年内,指添利 B;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后,指 C类基金份额)的 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执行。


完善 相关 表述。 第九 部分 基金 转型 后的 基金 转换 一、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存续形式


……添利 A、添利 B的基金份额将 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一、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存续形式


……添利 A、添利 B的基金份额将以 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的 C类基金份额,并办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C类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完善 相关 表述。 二、基金转型时添利 A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不选择的,其持有的添 利 A份额将被默认为转入“天弘添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二、基金转型时添利 A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不选择的,其持有的添利 A 份额将被默认为转入“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C类基金份额。


完善 相关 表述。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2、份额转换方式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2、份额转换方式 完善 相关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 净值调整为 1.000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 换后 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添利 A、添利 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 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 添利 A(或添利 B)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转换前添利 A(或添利 B)的份额数× 添利 A份额(或添利 B份额)的转换 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添利 A、添利 B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 登记系统下;添利 B的场内份额将转换 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 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添利 A份 额(或添利 B份额)的转换比率、添利 A(或添利 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后的 C类基金份额净值 调整为 1.000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添利 A、 添利 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 市开放式基金(LOF)的 C类基金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 添利 A(或添利 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 前添利 A(或添利 B)的份额数×添利 A份 额(或添利 B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添利 A、添利 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场外的 C类基金份额,且均登记在 注册登记系统下;添利 B的场内份额将转 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的 C类基 金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添利 A份额 (或添利 B份额)的转换比率、添利 A(或 添利 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的 C类基金份额的具体 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述。 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 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添利 A、添利 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 30 日内,本基金将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 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 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 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 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添利 A、添利 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 市开放式基金(LOF)的 C类基金份额之日 起 30日内,本基金将上市交易,并接受场 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 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十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年内,添利 A、添利 B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在各自份额级别内具有同等的 合法权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后,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 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年内, 添利 A、添利 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每一份基金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在各 自份额级别内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本基金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同一类别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完善 相关 表述。 第十 一部 分 基 金份 额持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的投票权。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 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的投票权。


完善 相关 表述。 有人 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的报酬标准;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 费;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


完善 相关 表述。 第十 四部 分


基金 份额 的注 册登 记 二、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件的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 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 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 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 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 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E类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 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 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 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 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明确 本基 金各 类基 金份 额的 登记 机构。 第十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 1、调 七部 分 基 金资 产估 值 误的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 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 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 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 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3、差错处理程序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 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 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 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 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处理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当估 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 权向过错人追偿。


3、差错处理程序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中国证 监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整基 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 保留 位数; 2 、完善 相关 表述。 第十 八部 分 基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基金销售服务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完善 相关 表述。 金费 用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 基金销售服务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 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的 0.35%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


调整 基金 管理 费、托 管费 的费 率,并 完善 相关 表述。 第十 九部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二)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二)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完善 相关 分 基 金的 收益 与分 配 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 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 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 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某 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 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 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 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 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各类基金份额,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对 E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 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 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 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 理;


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 C类基 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 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 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 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表述。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完善 相关 表述。 第二 十一 部分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基金净值信息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 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基金净值信息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交易日的次 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 业网点,披露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完善 相关 表述。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完善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 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费率发生变更;


17、任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相关 表述。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添利 A的年收益率、添利 A 和添利 B的份额配比、基金定期报告、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添利 A 的年收益率、添利 A和添利 B的份额配比、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完善 相关 表述。 第二 十二 部分 基金 合同 的变 更、终 止与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 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的报酬标准;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完善 相关 表述。 基金 财产 的清 算 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 费;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二)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后的基金清算财产分配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 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如果发生基金财产清算的 情形,则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 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 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 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二)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的基金清算财产分配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如果发生基金财产清算的情形,则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 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 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完善 相关 表述。